夏梓耀
- 作品数:19 被引量:91H指数:6
-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典型之债与非典型之债划分刍议被引量:2
- 2013年
-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具有相对性和财产性的民事法律关系,"公法之债"不在债的范围内。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为典型之债,此四种类型以外的其他债为非典型之债。非典型之债在民商法中广泛存在,拾得遗失物中的报酬请求关系即为其中一种。相对于典型之债,非典型之债具有依附性、个别性、分散性的特性。典型之债与非典型之债的划分,为债法总则的设立提供了支持,但本身存在名实不符的弊端。以独立之债与依附之债的划分替代典型之债与非典型之债的划分,较为适宜。
- 夏梓耀
- 机场航空噪声收费制度研究被引量:1
- 2014年
- 机场航空噪声收费是应对航空噪声污染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其理论基础是庇古为解决外部性问题所提出的"收费-补贴"思想。瑞士苏黎世机场有关航空噪声收费的规则安排为机场航空噪声收费的制度设计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为解决当前严重的航空噪声污染问题,我国应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及早确立与实施机场航空噪声收费制度。
- 夏梓耀
- 关键词:机场收费
- 论环境污染侵权中的环境损害被引量:4
- 2011年
-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所规定的环境污染所致损害应包含环境损害,其理论依据,在目前看来,不在于环境权理论而在于环境公共信托理论,此种理解与我国《宪法》和《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将环境污染侵权中的损害解释为包含环境损害,符合我国遏制环境污染的需要,与我国当前立法与司法实践相协调,顺应了国际立法潮流。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就环境损害而言应定性为侵害国家公共财产所有权的行为,污染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偿数额以使受损环境恢复原状所合理需要为限。
- 黄锡生夏梓耀
- 关键词: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环境损害公共信托
- 香港金融消费者教育的经验——以投资者教育中心为例被引量:2
- 2016年
- 2008年金融危机后,香港设立投资者教育中心负责在全港推行金融消费者教育。投资者教育中心自成立以来,通过大众传媒、外展活动与门户网站等渠道推行金融消费者教育,并尤为重视学校的金融基础性教育,其教育工作具有多样性、针对性、生动性、实用性的特征,反响良好,成效显著。香港金融消费者教育的经验,为内地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 夏梓耀
-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教育
- 论通货膨胀的法律治理
- 2019年
- 通货膨胀是古往今来都不鲜见的金融现象,其直观表现为物价总水平持续上涨。通货膨胀不仅直接导致公众财富缩水,损及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且有碍货币发挥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价值尺度等基本职能,危及经济运行与社会安定,可谓贻害无穷,“通胀猛于虎”之说因此而生。关于通货膨胀的成因,金融学理论有多种解释,但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经济学大师弗里德曼所言:通货膨胀归根结底是一种货币现象[1]。
- 夏梓耀
- 关键词:通货膨胀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法律治理货币现象金融学理论金融现象
- 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范围与顺位被引量:5
- 2014年
- 确定原告的范围与顺位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应包括国家与公民、社会团体,其中国家处于第一顺位,公民与社会团体处于第二顺位,此可从环境公共信托理论、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学说得到证成。相对于检察机关,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更适宜代表国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只有在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没有恰当履行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职责时,位于第二顺位的公民与社会团体方可起诉。为实现此顺位安排,应建立针对公民与社会团体起诉的诉前通告制度。
- 夏梓耀
-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原告公共信托
- 美国期货程序化交易的规制思路及启示
- 2018年
- 因程序化交易具有市场应用的广泛性、损害金融公平的可能性和危及金融安全的风险性,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拟制定《自动化交易规则》,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一系列措施对程序化交易进行规制,并构建当事方内控、自律组织自律、监管机构监管的多层次体系确保规制措施落到实处,其规制具有遵循原则监管路径、维护各方利益、全覆盖但有重心的特征,值得中国借鉴。
- 夏梓耀
- 关键词:期货证券程序化交易高频交易
- 论限期治理制度——以《环境保护法》修改为进路被引量:12
- 2014年
- 限期治理是我国环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1989年《环境保护法》在限期治理的启动、实施和期满后处理等方面的制度设计存在先天缺陷,该制度的实施效果不尽理想,未能充分实现立法预期。2013年《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对限期治理制度做出重大修改,具有明晰适用条件、引入治理计划等进步,但仍存在决定主体不明、实施期限未定、处罚形式单一等不足,宜从明确赋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治理决定权、补充限期治理实施期限规定、增加罚款的处罚方式并提高处罚强度等方面改进。
- 黄锡生夏梓耀
-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
- 中国森林碳汇交易立法问题研究被引量:2
- 2014年
- 进行森林碳汇交易立法契合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现实需要,符合森林碳汇交易的实践需求,可有效弥补当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之不足。京都规则为国内森林碳汇交易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鉴。中国森林碳汇交易多由行政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规范,适用于实践力有不逮。故应加强相关立法,明确规定森林碳汇交易的法律地位、实施条件与保险规则。《森林法》修改应当对森林碳汇交易进行原则规定,再由下位法予以配套。
- 刘起胜夏梓耀
- 关键词:森林碳汇碳排放权交易气候变化森林法
- 碳排放权担保融资法律问题研究被引量:4
- 2016年
- 利用碳排放权担保融资,应采用质押而非抵押方式。碳排放权是权利人对碳配额或碳信用所表征的容许碳排放量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不法干涉的权利,其性质为准物权。允许碳排放权质押,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在实践中是必要的。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的制定中,应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明确碳排放权的适质性,并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确立其在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的质押公示方式,从而为金融机构开展碳排放权担保融资业务提供法律依据。
- 夏梓耀
- 关键词:碳排放权担保质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