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经靖
- 作品数:16 被引量:51H指数:5
- 供职机构:烟台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车辆贬值损失之损害赔偿被引量:3
- 2019年
- 车辆贬值损失赔偿理论争议较大,裁判亦多有分歧。车辆贬值损失作为直接财产损失具有客观性和可补救性,应以恢复原状为基本救济途径。车辆贬值损失赔偿的合理限度可通过类型剔除、责任分类、举证责任、车辆状况等因素对损失额度进行明确限定,以增进车辆贬值损害赔偿的合理性,并形成可操作性的裁判标准,但不应以进入实际交易或者存在相关交易市场为条件,技术性贬值和交易性贬值之划分较具理论色彩而实益甚微。车辆贬值损失的数额计算应建立清晰的模型,确保法官自由裁量的合理性。车辆贬值损失的司法确认间接影响机动车保险业,商业险可以设置免责条款,但应负解释说明之义务。
- 刘经靖
- 关键词:损害赔偿机动车保险
- 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物权变动二元结构被引量:4
- 2005年
- 以登记合同成立模式为起点,我国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物权变动模式立法逐步形成了债权形式主义和对抗主义两种模式并存的格局。作为一种与古典绝对物权观对应的模式,债权形式主义不仅割裂了模式构造与现代物权法的权利基础———观念物权之间的内在联系,违背了物权观念和物权变动模式演进的历史规律,也为一物二卖、物权行为理论提供了土壤,未来物权法应当以科学的对抗主义统一物权变动模式。
- 刘经靖
- 关键词:债权形式主义对抗主义物权行为物权法
- “交易安全”影响物权变动模式的原理与谱系--以“流通频率”变量为线索的展开被引量:6
- 2017年
- 物权变动制度设计应以交易安全为价值导向。但抽象层面的交易安全理论因其模糊性而难以为物权变动理论提供清晰有效的依据和指引。交易安全内涵受"流通频率"变量影响而变化,进而影响物权变动模式类型的横向分布和历史变迁。以流通频率为研究线索可以实现交易安全含义的具体化并使其更具解释力。高频流通导致交易安全向外部(第三人)偏移及物权变动模式的形式主义倾向,低频流通导致交易安全向内部(真实物权人)偏移及模式的意思主义倾向。以高频流通下的"纯外部交易安全"指导一般流通频率下的物权变动是导致物权变动制度定位严重偏离、乃至"形式主义化"的重要原因。现代普通物权变动应从一般流通频率出发,兼顾动静安全的平衡保护。
- 刘经靖
- 关键词:物权变动交易安全对抗主义民法典
- 迈向明天的烟台大学法学院
- 2018年
- 烟台大学坐落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烟台大学法学院于1984年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助创建,是我国较早设立的法学院系之一。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学院取得了辉煌瞩目的成绩,为我国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回顾创建历史,总结发展经验,把握未来机遇,是烟大法律人的神圣使命。
- 张平华刘经靖
-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学教育法律系英美法
- 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国家干预”政策及其转型被引量:1
- 2010年
- 物权观念从绝对到相对,物权变动模式从要件主义到对抗主义,是物权基本范畴的必然逻辑进化规律。我国当代物权变动规则的形式主义化有德国法影响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管制"型产权治理模式的弊端体现。推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政府职能从"管制"到"激励"、从"规范"到"引导",突出物权变动中的自治性因素,是实现我国物权变动模式从形式主义到对抗主义变迁的必由之路。
- 刘经靖
- 关键词:物权变动形式主义对抗主义政府职能国家干预
- 新兴权利研究综述——以2014—2017年CNKI相关论文为分析对象被引量:11
- 2018年
- 新兴权利已成为法学研究领域相对稳定的板块并逐渐走向成熟。2014—2017年间新兴权利研究热度持续增高,围绕新兴权利基础理论以及环境权、信息权、基因权、民生权等具体领域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进展显著。新兴权利作为一种"权利束"以及"尚未实定化"的内涵已趋稳定,其研究范式、生成基础及立法机制仍待深化。环境权救济模式理论日益超越部门法,农民(农村)环境权日益独立;信息权的权利体系结构、立法模式研究不断深入,被遗忘权持续活跃;基因权研究区分人类基因和动植物基因形成不同救济体系;民生权研究持续升温并呈现出较高的实证化面向。未来应引入比较法视野和交叉学科研究方法,增加基础研究的辐射力,注重新兴权利立法路径研究。
- 刘经靖
- 关键词:环境权信息权
- 对抗主义物权变动的模式原理与规则配置被引量:9
- 2013年
- 与形式主义模式下的绝对物权观和管制性秩序治理理念不同,对抗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从相对物权观之逻辑前提出发,以自由市场条件下的资源配置原理为其经济哲学理性基础,该模式追求一般交易频率下的均衡交易安全观和相对多样化的物权公示体系,并以任意登记体制为其技术配套。在对抗主义模式下,公示表象的客观多样性与主观善意规则之间存在映射性对应关系。当下形式主义与对抗主义模式之争本质上折射的是物权流通秩序建构中市场和政府两种手段之间的较量。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趋势决定了对抗主义是未来民法典中物权变动主体架构的最优选择。
- 刘经靖
- 关键词:物权变动对抗主义善意取得国家干预
- 物权变动制度视野中的政治哲学意蕴
- 2011年
- 物权变动制度存在从古典形式化规则到近代对抗主义模式演进的应然规律。在国家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不同政治哲学背景下,大陆德国法系和普通法系的物权变动制度分别走向了形式主义和对抗主义的不同道路。我国当代物权变动制度形式主义立场的形成虽然有德国法律传统移植的外部性因素,但主要还是古代国家管制的传统因素和当代计划经济体制的直接影响。深化私法意思自治、摆脱国家对物权制度的过度管制是我国物权变动制度实现理性变迁的必由之路。
- 刘经靖
- 关键词:物权变动形式主义对抗主义政治哲学国家干预
- 移动电信服务合同中的弱势群体保护被引量:10
- 2007年
- 作为一种新型合同,移动电信服务合同具有技术性、格式性、产业性、垄断性、继续性等特征。这些特殊性导致了电信服务合同中存在着形形色色的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完善电信业立法,破除行业垄断,建立独立有效的服务监管机构,设立便利的纠纷解决机制,强化纠纷处理结果的推广是解决当下移动电信服务合同纠纷的根本出路。
- 刘经靖
- 关键词:电信立法弱势群体
- 移动电信服务合同的规范模式及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被引量:1
- 2007年
- 作为一种新型的产业合同,移动电信服务合同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其根源可以归结为技术原因、管理原因以及权利维护成本等多方面。电信服务合同的法律规范包括合同法和电信法两种,我国应当确立以电信法规范为主、以合同法规范为辅的模式。要想在根本上平衡电信服务业中当事人之间的均衡地位,应当成立独立高效的电信服务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审查和处罚力度,强化媒体监督,注重纠纷处理的前置性审监模式。
- 刘经靖
- 关键词:电信消费电信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