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凤瑞
- 作品数:27 被引量:134H指数:6
- 供职机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民法典编纂中法定地役权的体系融入与制度构造被引量:3
- 2020年
- 民法典应否规定法定地役权取决于实践需求及其化解实务难题的能力。以公用事业管线通行关系为例的实践考察表明,法定地役权实际存在于我国社会实践与法律规范之中。现行法关于公用事业用地的物权制度供给不足导致其用地关系各自为政,不仅用地单位的利益诉求缺少明确的请求权基础,既有土地权利人之财产权亦难以获得有效保障。文章认为法定地役权在调和私法自治与公法管制方面具有独特功能,民法典应对其作出原则规定以统领各特别法,各具体类型法定地役权的内容仍由特别法主导调整。
- 于凤瑞
- 关键词:准征收民法典公私法关系
- “三块地”改革试点之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 2022年
- “三块地”改革33个试点地区按照“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要求,在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改革成果。其中,关于公共利益范围界定、征收事前协商程序、征收补偿款确定方法等被新《土地管理法》采纳,对于化解集体土地征收矛盾大有助益。不过,基于改革的关联性与体系性,改革成果还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与体现,如何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目的认定的实体与程序机制,如何健全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难以达成时的行政、司法保障机制,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如何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土地征收应当如何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形成有效联动,仍需秉持体系思维进行持续的实证观察与法理检视。
- 陈小君教授课题组于凤瑞
- 关键词:土地征收公共利益征收程序征收补偿
- 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财产权制度研究:一个法经济学的思路被引量:23
- 2011年
- 我国对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实行区分定义,源于农民财产权存在无形财产少、价值支配少、可转让性不足等方面的特征。本文利用全国1990—2008年的数据以及在广东省的调研结果归纳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探析其财产权制度诱因。研究发现,财产权制度影响财产的富裕程度、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这两个决定农民财产性收入水平的因素,具体表现为,财产权的界定影响农民财产的富裕程度,财产权的可转让性影响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另外,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对农民财产性收入流的稳定性亦产生影响。此影响路径与产权的运行规律——产权的界定、转让、保护一致,因此本文主要运用产权经济学理论对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财产权制度进行法经济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制度完善措施。
- 周林彬于凤瑞
- 关键词:农民财产性收入财产权法律经济分析
- 民法典时代营业地役权的构造与规制
- 2022年
- 研究目的:体系化解释《民法典》地役权规范,剖析营业限制条款发生设立地役权法律效果应具备的条件,规制营业地役权产生的过度限制竞争问题,以优化营商环境。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文献分析法。研究结果:设立营业地役权需符合地役权基本构成,并区分限制的类型进行效力校验。为规制营业地役权产生的过度限制竞争后果,应从行权效果上判断是否构成权利滥用;当地役权设立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则适用《反垄断法》分步骤判断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研究结论:《民法典》地役权规范的解释适用需要重视类型化思维与商事思维,实现静态规范与动态治理的均衡。
- 于凤瑞耿卓
- 关键词:权利滥用营商环境
- 台湾都市更新权利变换制度:架构、争议与启示被引量:4
- 2015年
- 城中村改造中各类财产权应当如何转换,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法律秩序建构必须解决的问题。权利变换是台湾都市更新的主要实施方式,本质在于公私合力,为更新单元内各种财产权提供公开转换标准。都市更新实务中产生的财产权保障、实施者道德风险、政府职能界定、公众受益等争议对权利变换制度提出改革要求。台湾经验对于反思大陆城中村改造方式、财产权转换机制,以及村民意见调和、政府角色等问题具有启示意义。
- 于凤瑞
- 关键词:都市更新城中村改造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中的自己地役权研究被引量:4
- 2014年
- 各国及地区日渐认可自己地役权在调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中的重要作用,相对于房屋买卖契约、管理规约,自己地役权具有低成本、从属性、事前性、灵活性等独特价值。自己地役权可以由开发商在房屋销售前事先设定,也可由业主在购得房屋后设定。自己地役权应采登记生效主义,特定情形下,可基于默示行为设定。当自己地役权的内容构成对业主财产权的不合理限制、有违民法公平原则或者发生情势变更时,业主可以提出抗辩。为了实现对日渐复杂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的有效调整,促进地役权法律资源效用最大化,有必要在《物权法》中增加自己地役权。
- 于凤瑞
- 关键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抗辩事由
- 我国城市更新中的土地所有权确权:问题与出路被引量:2
- 2019年
- 土地所有权确权在城市更新土地法制保障中居于基础地位。国有土地确权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宪法》关于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与物权变动规则的冲突,二是法律规定与社会现实在确权方式和登记能力上的疏离。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主要在于转性为国家所有后的确权问题。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的权利归属及其处置依据模糊、笼统,使得确权难、颁证难。对此,我们应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和法治原则。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应分类进行。城市规划区内可以也应该存在集体土地,应结合土地制度改革和最新修改的法律,准确理解《宪法》第十条;为贯彻不动产统一登记和保护国有土地,应赋予其登记能力。集体土地"转性"为国有土地后应对已"转性"而补偿不到位的土地予以补偿,对应返还而未返还之土地(使用权)予以返还。违占违建土地及其上建筑物的确权,应尊重历史和现实,依法处理,分类施策。
- 耿卓耿卓于凤瑞
- 关键词:城市更新土地确权违法建筑
- 财产性收入与我国《物权法》的完善——一种法律经济分析的思路被引量:6
- 2009年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健全,财产性收入逐渐成为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应当为财产性收入的取得创造制度条件。《物权法》作为调整财产关系的一项基本法律,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增加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意味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财富观念和财富创造方式的变革,《物权法》对此应当有所反映并做出必要调整。运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思路,揭示财产性收入和物权法之间的关系,提出完善我国《物权法》的建议。
- 周林彬于凤瑞
- 关键词:财产性收入物权法法经济学
- 论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被引量:4
- 2023年
- 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是回应城乡社会结构变化,实现高质量城镇化的政策工具。现行宅基地制度对城镇化进程中宅基地属性分化趋势回应能力不足,各方主体欠缺盘活闲置宅基地的动力。宅基地退出是一个自然而言的过程,无需运用行政手段加速推动,唯需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其权利实现的可能性。“三权分置”借助宅基地上财产权与身份权的分离,破解了进城农民地权去留两难困境,实现地权退出与保留的多元组合。“三权分置”下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的实现,需要注重产权结构变迁中的实践逻辑,推动村庄规划法治化、民主化以规范宅基地退出和利用模式,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以弥补市场与行政的局限,厘清宅基地资格权以明晰其与宅基地退出的关系,在退出补偿中彰显农民宅基地发展权。
- 于凤瑞
-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
- 农民财产权收入的土地财产权结构新探——权利束的法经济学观点被引量:14
- 2011年
- 财产权制度通过界定农村土地财产权、调整农村土地市场交易行为而成为保障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核心制度。反观现实中法律制度对农村土地财产权转让的制约,农村土地市场交易受到限制,造成农民财产性收入取得程序、方式以及效力方面的困境。反思大陆法系传统财产权理论,从权利束的法经济学观点出发找寻农村土地财产权结构的基点,以定限物权为核心设计农村土地上的权利束体系,充分发挥财产权的流动性,可增加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方式。
- 李胜兰于凤瑞
- 关键词:权利束农民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