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贾玉平

作品数:72 被引量:103H指数:5
供职机构: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理学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69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42篇政治法律
  • 34篇经济管理
  • 1篇电子电信
  • 1篇文化科学
  • 1篇理学

主题

  • 31篇合同
  • 22篇法律
  • 21篇邮政
  • 12篇邮政法
  • 12篇政法
  • 9篇赔偿
  • 8篇义务
  • 8篇纠纷
  • 8篇服务合同
  • 6篇电信
  • 6篇《邮政法》
  • 5篇邮件
  • 5篇赔偿纠纷
  • 5篇权利
  • 5篇快递
  • 5篇快件
  • 5篇储蓄
  • 4篇电信服务
  • 4篇电信服务合同
  • 4篇邮政合同

机构

  • 67篇河北经贸大学
  • 30篇石家庄市邮政...
  • 1篇河北政法职业...
  • 1篇中国联通
  • 1篇中国邮政集团...

作者

  • 70篇贾玉平
  • 42篇张毅
  • 3篇白云飞
  • 2篇吕中行
  • 1篇冯志强
  • 1篇田韶华
  • 1篇柴振国
  • 1篇朱瑞芳
  • 1篇云迪
  • 1篇武瑞玲

传媒

  • 22篇邮政研究
  • 9篇邮电经济
  • 8篇河北企业
  • 6篇通信企业管理
  • 5篇现代邮政
  • 4篇中国流通经济
  • 3篇河北法学
  • 2篇吉林大学社会...
  • 2篇河北经贸大学...
  • 1篇经济论坛
  • 1篇法学杂志
  • 1篇金融理论与实...
  • 1篇法学评论
  • 1篇中国商贸
  • 1篇法学家
  • 1篇邮电企业管理
  • 1篇人民司法

年份

  • 1篇2020
  • 3篇2019
  • 2篇2017
  • 3篇2016
  • 6篇2015
  • 2篇2014
  • 2篇2013
  • 4篇2012
  • 2篇2011
  • 2篇2010
  • 2篇2009
  • 5篇2008
  • 5篇2007
  • 4篇2006
  • 5篇2004
  • 3篇2003
  • 1篇2002
  • 4篇2001
  • 5篇1999
  • 3篇1998
7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电信企业在电信服务合同中的义务
2006年
在电信服务合同中,电信企业对本网用户负担保证通话质量的义务;电信企业不得以通话质量瑕疵由他网原因造成为由拒绝对用户承担违约责任;在通话质量瑕疵由他网故意造成时,本网电信企业与他网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电信企业负有对用户通信信息的保密义务。通信信息分为通信秘密和一般通信信息,前者仅指用户通话内容,法律对其进行有别于后者的特殊保护,而后者仅为一般隐私权。电信企业时通信设施的维护管理义务既是有范围的,又是有限度的,电话被盗打的损失是否由电信企业承担应具体分析。电信企业成立违约责任时,与盗打人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
贾玉平吕中行武瑞玲
关键词:电信服务合同保密义务不真正连带债务通信秘密质量瑕疵通话质量
合同纠纷的应诉策略
2003年
只要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无法完全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正确应对合同纠纷,可以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
张毅贾玉平
关键词: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民事权利违约责任
适用定金担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01年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订立后,履行前支付对主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担保是工商企业对外签订卖,承揽等合同时经常用到的一种担保,说管这种担保方式相对简单,但仍然有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明确并认真对待。
贾玉平
关键词:企业担保合同定金担保定金罚则
快递服务合同的有名化被引量:2
2019年
快递服务合同作为一种独立于货运合同等合同类型的新型合同,既具备相当的重要性,又具备足够的典型性和复杂性,有必要根据其特征进行专门和系统调整,使之成为规范适用上更具针对性、明晰性和科学性的有名合同。而快递服务合同有名化与当前民事立法指导思想的契合、相关科学研究的深入、相关立法活动的进行、司法实践经验的积累为之提供了现实条件。具体来看,快递服务合同的有名化在路径选择上并不适合交由其他立法完成,而应将之扩增为民法典合同编中的一种合同类型;在入典方式上,不宜在货运合同中依附立法或在运输合同一章中单独设节,而应独立设章,规定在运输合同之后;在调整范围和调整方法的确定上,应避免非民事化倾向,排除既有相关经济立法和国家标准的影响,不对快递服务监管范围进行调整,不对企业内部工作环节进行规范,而应聚焦快递服务合同关系进行立法,并贯彻合同自由原则,避免借助国家干预手段对并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制定强制性规范;在立法内容上,既要追求规范的全面性,做到流程全覆盖、主体全涉及、权利义务无遗漏,又要避免立法冲突和立法重复,以确保法典的体系性。此外,还要突出立法重点,着力对快递企业义务、快递企业违约责任和已经具备成熟稳定性的快递服务合同现象进行明细规范;对尚处于发展变化中的问题进行适度前瞻,采用概括式立法,不做过于具体的规范,为之预留充分发展空间。
贾玉平
关键词:民法典
关于邮件损失赔偿制度的思考被引量:4
2007年
现行邮件损失赔偿制度存在法律位阶低、赔偿范围界定不尽科学、未明确除外责任等问题。文章提出《邮政法》的修订应在坚持限额赔偿原则的前提下,全面总结实践经验,通力吸收借鉴先进立法理念,对邮件损失赔偿制度进行完善与创新。
张毅贾玉平
关键词:赔偿邮政立法
强化邮政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
2004年
依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包括合同试用期);(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此外,还可以包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以及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
张毅贾玉平
关键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劳动报酬
劳务外包法律规制论被引量:2
2016年
劳务外包是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不同于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的非典型用工形式。文章阐述了劳务外包的原理,结合案例分析了劳务外包存在的风险,提出了从依法审慎使用、恰当选择服务提供商、注重实施过程管控等方面强化规制劳务外包。
贾玉平张毅田锐
关键词: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规制
从一起储蓄存款漏登折案谈邮政法律纠纷应对中如何举证质证
2004年
2003年3月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其于2002年11月4日将14000元现金存入东风路邮政支局储蓄所,当时储蓄所给其出具了活期存折,5日后又出具了储蓄卡。当2003年2月24日拿存折和储蓄卡去取钱时,却被储蓄人靠知存折里的钱以被人取走,经过其三再追问,储蓄人员最后却说是漏登折,可是其从未拿折或卡取过钱,而且卡上,折子上也从未显示过其取过钱,后其与储蓄所协商没有结果,故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存款本息和因此造成的损失。
张毅贾玉平
关键词:存折储蓄卡储蓄存款质证邮政法举证
论商业秘密及其立法保护被引量:5
1997年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和范围在古代社会,商业秘密(trade secret)是以'家传绝技'、'祖传秘方'的形式实际存在的。近代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首先在本世纪20年代的美国判例中受到保护,进而又得到其实体立法的响应。美国法学会在1939年编纂的《侵权行为法重述》(Restatement of Torts)中对商业秘密的含义做了表述,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1979年制定、1985年修改的《统一商业秘密法》(Uniform of Trade Secret Act)在其第一条第4款中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意为特定信息,包括配方、样式、编辑产品、程序、设计、方法、技术或工艺等。这种信息:1.可单独为持有人创造出实际或潜在的经济价值,而该信息尚未为公众所知,亦未为他人以正当方法所确知,而他人亦可自披露或使用中获利;2.
白云飞贾玉平
关键词:商业秘密保护法权利人秘密性反不正当竞争法保密措施经营信息
邮件投递诉讼案件实证分析
2017年
邮件投递是寄递服务的终端环节,直接关系着邮政服务质量的高低。邮政企业投递的邮件不仅有为数众多的包裹,还有法律文书、录取通知、资讯文件等关系用户权益的各类信件;近年来,投递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既有直接投交,也有通过代办、外包等形式委托村邮站、代投点转投;
贾玉平张毅
关键词:邮件投递实证分析诉讼案件邮政服务质量法律文书用户权益
共7页<1234567>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