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文珍
- 作品数:15 被引量:37H指数:4
- 供职机构:东华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语言文字更多>>
- 档案法制建设面临的挑战、机遇与发展途径被引量:1
- 2008年
- 1987年制定的《档案法》是国家对档案和档案工作实行法制的开始。《档案法》为依法治档提供前提条件,从法律上明确了档案事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用以协调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档案关系的法律规范。1996年《档案法》修改并重新颁布,使它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更加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档案管理的需要。
- 汪文珍
- 关键词:档案法制建设《档案法》法律规范档案工作依法治档档案事业
- 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论
- 2006年
- 民法本位是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近、现代民法本位未变,即都是私主体权利本位,只是现代民法带些社会化倾向。近、现代民法及中国现今民法当以私主体权利为本位。申明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并非不顾及有些情况下的社会化倾向,只不过这些“顾及”是为次的,不为本位的,这是民法的私法性视角所决定的。唯有如此,民法作为私法的主干才可与社会法、公法之社会、国家本位性视角相制约、相抗衡,达成整个法律体系的和谐平衡。
- 汪文珍章礼强
- 关键词:民法本位
- 市民社会、(市)民法及其构建论略被引量:3
- 2007年
-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法权,一是私权,一是公权,并以此为规范对象分别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两大法律部门,即私法和公法。(市)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律表现形式,它通过认定权利来维持市民社会的秩序,划定政治国家和其他市民不得随意进入的空间。市民社会是一个以市民权利为本位的社会,民法亦当是以私主体权利为本位的私法。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健全、大面积城市化引致了市民社会的逐步形成与成熟,亟须民法高扬市民即私主体权利本位。
- 章礼强汪文珍
- 关键词:民法社会关系市民社会私法
- 政治基础与民法取向被引量:1
- 2007年
- 得益于国家主义的整合作用,新中国获得了较为统一的国家形态,但国家主义也给中国的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市场经济文明运动,使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城邦之间的关系更多地成为理性化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一方面以个人自主平权为前提,另一方面又促进了个人主体意识的增长。不论公法、私法还是社会法,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对公权力的限制和对私权利的保障。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对私权利的最大损害来源于公权力的滥用。因此,在我国当前依法治国环境下,应当大力弘扬民法平等、自由的契约精神,坚持民法的市民权本位即私主体或民事主体权利本位。
- 章礼强汪文珍
- 关键词:民法政治基础国家主义法治国家契约关系
- 整合与映射——析幽默言语的认知机制被引量:1
- 2008年
- 幽默是经常出现在日常话语中的一种言语交际形式。幽默言语区别于其它言语形式的关键因素,是幽默言语所映射的社会人际意义,即社会人的幽默、作为生活方式的幽默、幽默反映的民族文化性格以及幽默的本质特性。透过幽默言语所表达的社会意义映射出幽默言语认知语用机制。
- 汪文珍
- 关键词:幽默言语
- 民法本位在中国民法典制定中的定位论析
- 2006年
- 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民法文化的逐渐生成孕育了对民法典的强烈需求。民法典为市民社会抵抗公权力不当侵入提供有力的武器。中国民法典当在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的前提下,虑及社会及自然的和谐。在私主体权利本位价值取向的指导下,为中国民法典遴选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在民法典的总则编确认私主体权利本位性的私法自治原则,这是在民法典中实现自由价值的逻辑必然。以私主体权利本位兼顾社会的价值取向构设中国民法典体系是进化的理性的必然。中国民法典可由总则、权利、权利的保护三编构成,如此规定,不仅民法典层次清楚,逻辑了然,且与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论特别契合。
- 章礼强汪文珍
- 关键词:民法典民法本位
- 信、达、雅 对高校档案编研工作的三维审视被引量:1
- 2009年
- 本文用严复基于翻译经验提出的"信、达、雅"理论来审视高校的档案编研工作,并以此作为档案编研的基本准则和目标。
- 汪文珍
- 关键词:高校档案编研
- 经典理论与法本位
- 2006年
- 法本位的理论基础涉及西方思想史上关于个人、社会之论辩及其对法本位的影响,涉及中国经典理论中民本思想的演进、超越与民本位的奠定,以及法学方法经典理论与公私法本位的确立等。社会和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早有先驱。在自然法理论中,个人主义的实质是呼唤个性解放、独立和自由。狄骥运用他的社会连带理论猛烈攻击“国家主权”和“个人权利”的观念。社群主义批评个人主义的主张导致忽视国家维系的良善生活;权利本位正如自由一样,只可能是相对的,应当顾及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始于与神本相对峙,而终于与君本相对立。新时期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了对传统“民本”思想的新超越,也为权利本位论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 章礼强汪文珍
- 关键词:法本位社会民本权利本位
- 人性观照下的民法价值取向探索被引量:3
- 2007年
- 法是人的创造物,法与人性之间必然地具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而人性始终是难以实证的假定,性善、性恶、性善恶兼有、性个人性或社会性等都是基于不完全归纳的例证的抽象甚至纯属主观唯心的假设,反映了思想者对人之本体的追问和对人性或善或恶或杂或无或个别或整体性等的描画。无论性善或性恶论者还是个人或社会性论者大多不反对法律的规范。法律当要合人性,尊重人之为人的自由和权利,而不可成了悖人性、灭人性的恶法。民法作为平等主体的市民或私人权利保护的最基本的法律当坚持合人性的市民之权利本位。
- 章礼强汪文珍
- 关键词:人性自然法民法社会法
- 文化基础与民法取向解析被引量:1
- 2007年
- 法和文化的关系向来受到人们的关注。中国传统文化不太倾向于认为在一些具体的人背后还有一个抽象的"人",而是倾向于在人的各种社会角色和社会关系中来界定"人"。在中国传统社会,尽管存在着一般意义上的私有经济关系,存在着我们今天称之为"民事"的种种关系,但并未真正产生出可以称之为"私法"或今天意义上之"民法"的那部分法律。在西方社会,法律文化以权利为本位,注重对个体权利的保护,权利意识在法律文化中占起始和主导地位。东方的民法传统更多地可归为民事社会法,而非西方的市民法。作为私法的民法应当以私人权利为精神、为本位。
- 章礼强汪文珍
- 关键词:文化人格民法私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