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晓
- 作品数:22 被引量:135H指数:6
- 供职机构: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论股份交换制度在我国的推进与适用被引量:8
- 2008年
- 尽管与其他企业并购方式相较而言,股份交换制度在保护少数股东权利方面有其不足,但却更有利于追求经营集团化以及便捷和高效化等企业并购目标和本质的实现,因而其已逐渐成为国外上市公司进行并购所普遍采用的工具。目前股份交换制度在我国尚未得到确立,但《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已经为该制度在我国境内的推行预设了一定的制度适用空间,当前亟需解决的是进一步扫清现有立法中的障碍,为股份交换这种并购方式的推进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撑。
- 楼晓冯果
- 关键词:企业并购
- 网络环境下中国证券业自律监管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被引量:1
- 2014年
- 随着网络技术的提高,传统证券市场即开始向另类证券市场发展,证券市场的电子化、网络化对传统证券市场的结构及其监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国基本属于传统证券市场,现行证券立法也缺乏对网络环境下的证券跨境交易监管的规定,尤其是跨境证券交易中具有明显优势地位的相应的证券业自律管理制度的建立更是处于空白,亟待建立。
- 楼晓
- 证券业自律管理“公权化”研究
- 随着金融危机发生,一些受金融危机波动严重的国家围绕金融市场结构、金融监管理念和监管者责任等内容已着手其本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其中,在理论界和政策制定者之间以及最新立法改革中引起广泛争议的焦点是在金融监管体制中,对金融...
- 楼晓
- 关键词:金融监管
- 文献传递
- 股份交换制度与传统公司法理念的冲突和协调被引量:1
- 2008年
- 股份交换制度适应了现代企业以集团化模式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发展需求,逐步发展成为国际证券市场上大型上市公司从事并购的工具。该制度突破了私人财产自治、公司社团法人本质、公司人格独立等传统公司法理念。股份交换制度与传统的公司法理念之间存在着冲突与协调。
- 楼晓王晓波
- 论未成年人“股东”对资本市场的冲击与挑战被引量:5
- 2009年
- 2007年北京银行"婴儿股东"案及温州"娃娃股东"股份认购及转让纠纷案的发生,开始引发人们对未成年人股东问题的思考。买卖股票不是简单的民事财产处分行为,而是当前最为复杂的金融市场中的证券投资、交易行为。而未成年人股东的大量存在对现行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及证券交易与监管等都构成了强有力的冲击和挑战,有必要加以规制,以保证资本、证券市场的有序及健康发展。
- 冯果楼晓
- 关键词:未成年人资本市场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证券投资处分行为
- 我国公司型基金治理结构的构建之路——以美国共同基金治理结构为视角被引量:10
- 2013年
- 信托理论中蕴含的所有权人缺位及受托人代理风险使契约型基金治理结构中利益冲突及权利滥用成为无可回避的问题。新修订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修订草案中设定的公司型基金这一独特的商业组织形式,最终仅以附则方式用"公司"二字对此作了模糊的表述,并未规定其治理结构的框架。而美国共同基金治理结构中运行良好且极具特色的独立董事制度亦并不适合成为我国未来公司型基金治理结构中的主要核心组织。相反,加强董事的信托个人责任及赋予基金股东集体诉权应作为我国未来公司型基金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内容。
- 楼晓
- 关键词:公司型基金共同基金公司治理结构
- 论“出资”“股份”“股权”及“股东资格”间的法律关系--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论述基点被引量:7
- 2009年
- 在公司法的理论和实务中,出资、股份、股权、股东或股东资格的概念被频繁、广泛地使用着。出资、股份、股东资格、股权均有其特定的含义,且彼此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本文认为出资只是取得股份的一种方式,取得股份才取得股东资格,而只有在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下,才享有股权,其彼此间是一种层层递进的逻辑关系。
- 楼晓李倩(责任编辑)
- 关键词:出资股份股权股东资格
- 论董事责任中归责原则的适用
- 2007年
- 董事责任应包括董事对公司、股东即第三人的责任,因此董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应根据董事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加以区分。
- 楼晓汪婷
- 关键词:董事责任归责原则
- 论环境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中“公众”的界定被引量:5
- 2007年
- 环境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已成为各国环境保护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环境民主的体现,也是环境保护和管理不可缺少的制度。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对环境公众参与原则有明确的规定,但规定的却过于原则和抽象,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特别是环境公众参与主体的范围规定。本文主要对环境公众参与主体中的"公众"的范围和条件进行探讨,以期对其有一个确定的认识。
- 楼晓汪婷
- 关键词:环境法法律主体环境保护法
- 论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的法律功能被引量:3
- 2001年
- 信息隔离墙的设置 ,旨在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 ,防止证券市场信息在证券公司内部的无约束性流动 ,从而减少内幕交易 ,缓和证券公司 (证券商 )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第二 ,为证券公司提供合理的抗辩理由 ,并建立相应的证券公司责任限制制度 ;第三 ,使证券公司免于陷入“受信义务”引发的“两难境地” ,处理好与公司客户和投资者客户两方的代理关系。
- 张婷亚蒋笃亮楼晓
- 关键词:信息质量内幕交易法律功能证券市场证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