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双庆
- 作品数:24 被引量:36H指数:3
- 供职机构:合肥工业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安徽省教育厅教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 “依法治国”条款的三大价值
- 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本文从它的产生背景、具体内涵和发展趋势的角度,分析“依法治国”具有的时代价值、制度价值和指导价值。
- 朱双庆胡爱国
- 关键词:依法治国
- 工科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探析——以合肥工业大学为例被引量:3
- 2014年
- 2011年教育部启动实施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培养过程中,工科院校应该依托工科的优势,避开工科的劣势。以合肥工业大学为例,该校确定了"科技法务精英"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加强同科技实务部门的合作,进行了"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培养"和"环境法法律人才培养"分类培养模式的创新。
- 朱双庆吴椒军钟娟张询书
- 关键词:工科高校卓越法律人才
- 安徽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的方向和策略被引量:1
- 2010年
- 本文根据当前安徽省节能减排的形势以及节能与减排之间的关系,提出安徽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的关键是节能技术的研发,其核心是全省高耗能产业的节能技术研发,同时提出促进安徽省核心节能技术研发的一些策略。
- 吴敏朱双庆
- 关键词:节能减排
- 论邓小平法制理论形成的社会原因被引量:1
- 2001年
- 为了全面、准确地把握邓小平法制理论 ,从而更好地指导工作 ,我们必须分析邓小平法制理论形成的社会原因。邓小平法制理论是在邓小平回答重大法律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 ;是在深刻吸取古今中外历史教训的过程中形成的 ;是在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优秀法制成果的基础上 ,结合自己的创新思维形成的 ;
- 朱双庆
- 关键词:法制邓小平法制理论社会原因
- 经济法与节约型社会建设
- 2008年
- 经济法体现了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同时经济法的实质公平与实质正义的价值切合节约型社会建设,有利于社会和谐。经济法保障节约型社会建设主要体现在: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竞争制度、产业政策、政府采购、税收补贴政策等多方面。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契机,我们应该丰富经济法的内容。目前,经济法的发展亟待以建立绿色调控权为中心。
- 朱双庆黄志斌
- 关键词:经济法节约型社会公平正义
- 论工科高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以合肥工业大学为例
- 绝大多数工科高校的法学专业缺乏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资金投入不充裕,法律底蕴也阙如。2011年教育部门启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以此为契机,工科高校应该依托工科的优势,避开自己的劣势。以合肥工业大学为例,该校确定了“科技...
- 朱双庆吴椒军钟娟张询书
- 关键词:法律人才理工科
- 技术入股型公司设立中的若干问题探讨——兼评公司法的相关修改被引量:2
- 2007年
- 技术入股型公司的设立是技术成果产业化的重要方式。《公司法》既不能压低技术入股作价额在注册资本中比例,又需要对技术入股作价额在注册资本中比例作出一定限制。《公司法》应该规定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应该适当降低技术入股型公司的最低资本额度。技术入股型公司设立中的涉及政府产业政策的某些认定手续是必要的,应予保留;涉及行政审批的某些认定手续是不必要的,应予废止。
- 朱双庆黄志斌
- 技术密集型有限公司与科技成果商品化被引量:1
- 1993年
- 一、对技术密集型有限公司的基本认识笔者提出的技术密集型有限公司是有限公司的一种。它不是经济学上的技术密集型生产与法学上的有限公司的简单相加,而是有着丰富的内涵,具体表现为三个层次:一是有限公司;二是该有限公司设立时,必须有技术作价的入股方式;三是该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着重于其技术密集型生产。
- 朱双庆
- 关键词:股东会工业产权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非专利技术公司股东作价入股
- 论邓小平对国际法学的贡献
- 2004年
- 邓小平对国际法学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关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论述及其对现实工作的指导意义;关于国际经济秩序问题的论述及其对现实工作的指导意义;关于对外政策的论述及其对现实工作的指导意义;关于解决国际争端问题的论述及其对现实工作的指导意义;关于人权问题的论述及其对现实工作的指导意义。
- 朱双庆
- 关键词:邓小平国际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经济秩序和平谈判
- 论公司CEO的法律地位被引量:5
- 2002年
- CEO在本土大公司的出现使人们开始关注其法律地位。CEO既不是董事长,也不是经理。CEO应该是公司的职业“代理人”,其地位类似于我国公司经理,但其享有比经理更多的原属于董事会与董事长的一些权利。本土公司设置CEO与《公司法》有冲突,因此今后修改《公司法》时,可以在公司组织机构中的“董事会、经理”部分增加CEO的有关规定,这样其治理结构模式是“股东会———董事会(CEO)———监事会”。
- 朱双庆
- 关键词: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法》法律地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