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英
- 作品数:21 被引量:98H指数:6
- 供职机构:广西大学法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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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程序优先原则”合理性的几点思考——兼论程序的价值被引量:15
- 2007年
- 过去,我们对实体制度的重视大大超过程序制度,致使我国法制建设中程序制度与实体制度失衡。文章通过对手段与目的关系、法律活动的自我规范、制度约束力的来源等一系列问题的思考,阐明了程序是制度的生命,以及在法制建设中确立“程序优先原则”的合理性。
- 吴小英
- 关键词:法律
- 家庭暴力的界定及民事法律责任
- 2007年
- 本文通过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及特点等问题的分析,认为家庭暴力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其民事法律责任不能简单套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同时,现行《婚姻法》及其《解释》对家庭暴力界定不清,责任形式单一,不利于对家庭暴力的防治,应作补充修改。
- 吴小英
- 关键词:家庭暴力民事法律责任损害赔偿
- 关于我国民事立案制度的思考被引量:1
- 1999年
- 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民事立案制度中的立案条件、立案程序及其现实性等三方面的分析,认为我国民事立案制度在理论上绝对化了实体权利对诉权的决定作用,逻辑上是结论先于条件,有先审后判之虞;在程序上与民事诉讼的一些基本原则、精神和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脱节;在实践上不具可操作性。
- 吴小英
- 关键词:立案条件立案程序诉权民事诉讼
- 论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被引量:5
- 1999年
- 本文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人证言规定不合理之处,阐述了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概念,证人的确定。
- 吴小英方英
- 关键词:证人证言伪证法律责任
- 法律诊所教育面临的困境和出路——以广西大学诊所教育为例被引量:9
- 2007年
- 目前,诊所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已基本达成共识,但在具体运用中还存在经费不足、学时少、学分低、师资缺乏、案源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诊所课程的教学质量及诊所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笔者认为,诊所教育不能简单移植,应当根据国情进行改造;建议将诊所课程纳入必修课范畴,与毕业实习合并;利用现有和当地条件,拓宽诊所类型,拓宽经费和案件的来源渠道。
- 吴小英
- 关键词:诊所教育必修课案源
- 略论依法治国与程序法观念被引量:1
- 1999年
- 本文通过对程序法的本质、技术形态及其与国家权力之间关系的论述,提出程序法是法律之法律,是法律运作之载体,是法律存在之象征等论断,以阐明程序法对于实施“依法治国”
- 吴小英
- 关键词:依法治国程序法法律现实性
- 模拟审判是连接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桥梁
- 1999年
- 本文论述了模拟审判在法学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 吴小英
- 关键词:模拟审判法学教学司法实践
- 论法院形象
- 1999年
- 法院形象的基本构成因素是正义、公平、强力、威严;其基本社会功能是感召、警示、补偿。由此可以看出:法院形象能起到一种软化法律控制的作用,它通过感召、补偿和警示威慑,增强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维护正义的热情与勇气,增加了人们对国家、社会、政府的信仰和自身的安全感,并对违法犯罪者产生心理压力。由于多方面原因,法院形象极易发生偏离。目前,法院形象产生的各种偏离已产生了严重的危害,所以应尽可能避免。
- 吴小英
- 关键词:法院法院形象
- 保证期间中断质疑被引量:6
- 1998年
- 《担保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理论界与实务界据此认为。
- 戴红兵吴小英
- 关键词:保证期间债权人利益诉讼时效中断保证人担保法提起诉讼
- 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协调被引量:1
- 2007年
- 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目的均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两者均要遵循民事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因此,无论是在理论研究领域,还是在立法和司法实践层面,都不能将两者割裂开,而应当尽量协调两者共同为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服务。
- 吴小英
- 关键词: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