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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龙

作品数:12 被引量:56H指数:4
供职机构:南华大学文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文献类型

  • 1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1篇哲学宗教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4篇伦理
  • 4篇法律
  • 3篇道德
  • 3篇正当
  • 3篇法治
  • 2篇道德建设
  • 1篇行政
  • 1篇行政法
  • 1篇行政法制
  • 1篇行政权
  • 1篇依法
  • 1篇依法治国
  • 1篇语言
  • 1篇政法
  • 1篇职业道德
  • 1篇制度伦理
  • 1篇智性
  • 1篇治国
  • 1篇中国行政
  • 1篇中国行政法

机构

  • 7篇南华大学
  • 5篇南京师范大学
  • 1篇黑龙江省社科...

作者

  • 12篇刘爱龙
  • 1篇张毫
  • 1篇罗万里
  • 1篇周晓阳
  • 1篇欧阳琼
  • 1篇季金华

传媒

  • 3篇南华大学学报...
  • 2篇学习与探索
  • 2篇金陵法律评论
  • 1篇学术交流
  • 1篇求索
  • 1篇法学
  • 1篇现代法学
  • 1篇黑龙江高教研...

年份

  • 4篇2007
  • 3篇2006
  • 1篇2004
  • 2篇2003
  • 1篇2002
  • 1篇2001
1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社会契约意识:宪政的观念支持被引量:6
2004年
由私契约理论演化而来的社会契约意识,可以逻辑地推演出宪法产生的必然性。宪法实质上是社会契约的法律表现形式,社会契约意识决定了宪政的外在制度框架和内在价值诉求。通过权力制约实现对权利的保障是社会契约的根本宗旨,也是宪政的价值取向。社会契约的成立与履行是以建立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来实现的。通过权利制约权力以及通过直接控制权力之间的关系来间接地影响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可以实现宪政的宗旨。
季金华刘爱龙
关键词:宪政权利权力权力制约机制
立法程序的正当性被引量:1
2007年
立法不公的现象越来越受到关注。在造成立法不公正的诸多原因中,立法程序的不正当往往位居于关键位置。然而,立法程序的正当性学理分析一直受到忽视,原因既在于传统上我们对程序法的研究不够重视,更在于传统上关于法的本质的片面观点窒息了我们对立法程序进行正当性分析的学术空间。事实上,基于其“造法之法”的独特程序法地位,立法程序的正当性是良法得以生成的逻辑前提。立足于正当性与实质价值论间的相互关联性,立法程序的正当性可以通过其价值基础、正义诉求和伦理本质三个方面体现出来。
刘爱龙欧阳琼
关键词:制度伦理
行政法研究的力作——刘旺洪教授的《行政与法治——中国行政法制现代化研究》读后
2003年
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权的运作与行使一直倍受关注.就人类智性而言,在目下,把行政权的运作纳入到法制轨道之中可能是最优选择.基于行政权本身的独特地位与重要功能,行政法制就成为了法制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其最为明显的表征.中国行政法制现代化正是孕育在中国现代化波澜壮阔、影响深远的社会变革图景当中.作为回顾与反思,并进而前瞻与展望,对20世纪中国行政法制现代化乃至对中国长达数千年的职官法传统之历史演进的发掘与探析,无疑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意义.
刘爱龙
关键词:行政法制行政权法制现代化法治智性
法治促进道德建设刍议被引量:2
2003年
法治与道德建设同为社会有机体的两种主要调控手段 ,从历史与现实 ,理论与实践层面考察 ,二者在结构与功能上存在着相互耦合之处。基于此 ,法治可以促进道德建设。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应集中于分析与剖解法治促进道德建设的范域、途径和效力。
刘爱龙罗万里
关键词:法治道德建设依法治国
宪政现代化的价值分析范式被引量:1
2007年
宪政现代化的研究有多种视角、多种维度。从价值层面来考察,宪政现代化的研究范式主要可以界分为内蕴辩证矛盾的自治性与开放性、自发性与建构性、历史性与时代性三种类型。通过对这三种范式的系统阐释,可以给我们对宪政现代化的全面审视提供多维视角。
张毫刘爱龙
论法理学教学与法学思辨能力的培养被引量:11
2006年
法理学作为法学基础理论课的学科性质和独特地位决定其与法学生的思辨能力培养之间存有内在的逻辑关联。法理学之教学目标除了让学生掌握较为完整、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外,更为重要的方面,是要培养学生的法学思辨能力。从宏观层面来考察,法学思辨能力表现为思想开放性、思维敏锐性、逻辑严密性、表达准确性。文章认为,要实现法理学教学提高学生思辨能力之培养目标,关键在于教学内容的学术性,教学时间分配的合理性以及教学模式的开放性三方面。
刘爱龙
关键词:法理学教学素质教育教学目标教学模式高校
立法语言的表述伦理被引量:20
2006年
作为思维的载体,语言既产生于又服务于人际交流和社会实践。基于语言自身的本体论目的价值和语词意义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双重特质,不同语言表述所型塑的行为模式以及基于此上的意义空间并不总是能够确证其是足以导引人类过上幸福生活的正当性行为模式与生存意义,因而任何语言的表述都不可避免地具有道德性,也因而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语言的表述伦理。笔者认为,立法语言的表述伦理主要有衡平伦理、中庸伦理和公正伦理。
刘爱龙
关键词:法律语言伦理准则
论立法者的伦理素质被引量:1
2007年
对立法者伦理素质的分析是立法主体伦理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立法者良好的伦理素质能为基于利益博弈和统治合法性而形成的具有正当性的立法决策结果的现实化提供一个重要的保障维度。换言之,具有良好伦理素质的立法者能极大地提高立法权效益。正是基于这一目的的考量,从立法的正当性出发,对立法者伦理素质的考察就相应地具有法的制度道德和立法者职业伦理的双重视角。在此,价值诉求居于支配性地位,它直接凝结成法律这种权威性规范的制度道德内容,成为判别法律是否优劣的直接标准;职业道德素质则直接表征着立法者的整体精神风貌,成为影响立法权效益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
刘爱龙
关键词:立法者价值诉求职业道德
试论道德对法律的支持被引量:4
2001年
作为社会调控系统中的法律与道德 ,尽管各具不同特性 ,但二者又有着紧密的联系 ,法律的确立和实施都需要有道德的支持。笔者认为 :良法的价值基础源于社会伦理道德的普遍性标准 ;道德的柔性、内生性、自律性的规范特性与法律的刚性、外生性、他律性的规范特性正好优势互补 ;系统论的基本观点给道德对法律的支持作了最好的诠释。
刘爱龙
关键词:道德法律
论法治推进道德建设的效力被引量:6
2002年
法治推进道德建设的效力源于二者在结构与功能上存有诸多耦合,其逻辑前提乃在于法本身的效力。本文从向度和效度二个方面对法治推进道德建设的效力进行解剖,揭示了推进效力的实然与应然状态及由实然向应然进发的理论逻辑,指出法治推进道德建设的效力大小依赖于法治本身的完善、发达程度。
刘爱龙周晓阳
关键词:效力法治道德建设逻辑前提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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