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黄琰

作品数:9 被引量:59H指数:3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5篇刑法
  • 3篇犯罪
  • 2篇计算机
  • 1篇定型性
  • 1篇对向犯
  • 1篇刑法保护
  • 1篇刑法规制
  • 1篇刑法修正
  • 1篇刑法修正案
  • 1篇修正案
  • 1篇淫秽
  • 1篇淫秽电子信息
  • 1篇预防未成年人...
  • 1篇人民检察
  • 1篇人民检察院
  • 1篇人身
  • 1篇色情犯罪
  • 1篇社会语境
  • 1篇司法
  • 1篇司法解释

机构

  • 9篇武汉大学

作者

  • 9篇黄琰
  • 6篇皮勇

传媒

  • 2篇信息网络安全
  • 1篇法学评论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青少年犯罪问...
  • 1篇广西大学学报...
  • 1篇山东警察学院...

年份

  • 2篇2012
  • 2篇2011
  • 3篇2010
  • 2篇2009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网络色情犯罪相关新司法解释适用中的几个问题被引量:2
2010年
2010年2月4日,"两高"颁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犯罪及其利益链条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为了准确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必要对其中涉及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皮勇黄琰
关键词:淫秽电子信息
构建完善的证据排除与认定规则——《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解读
2010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与《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作出了系统的补充。准确理解两规则构建的证据排除和认定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皮勇黄琰
关键词:非法证据
我国刑法中的侵犯著作权罪若干问题研究
黄琰
关键词:著作权专有出版权计算机程序
信息刑法基本问题研究
传统刑法的犯罪对象主要表现为物质、能量形式,信息作为犯罪对象的独立地位并未得到重视,但信息与物质、能量存在本质的差别,控制论创始人维纳曾言:“信息就是信息,既非物质,也非能量。”信息可以复制,而且复制并不减损其价值;信息...
黄琰
关键词:秘密信息
文献传递
论刑法中的“应当知道”——兼论刑法边界的扩张被引量:38
2012年
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中多次使用了"应当知道"这一术语,其多次与"知道"一起出现,被规定为"明知"的一种形式。"应当知道"并非过失犯的预见规定,而是故意明知认定的一种形式。"应当知道"的根基在于刑事推定,应当遵循推定的基本规则。"应当知道"的运用是对刑法边界的一次扩张,是基于司法效率作出的选择,必须在人权保障的前提下合理的限制扩张的范围。
皮勇黄琰
关键词:明知推定
试论对向犯之处罚模式——构成要件定型性理论之解析被引量:3
2011年
对向犯是犯罪参与双方之间系对向关系,互以对方的对向行为为要件的犯罪类型。对向犯的核心在于对向关系,对向关系有赖于相互依存,且互为行为对象的双方行为。对向犯可以分为同罪对向犯、异罪对向犯和单罚一方的对向犯,单罚一方对向犯中对于未罚一方的处罚模式应以是否超越构成要件的定型性为依据,构成要件定型性的超越即未罚一方的当罚情形包括犯意的超越、行为的超越和结构的超越三种类型。
黄琰
关键词:对向犯定型性
试论信息法益的刑法保护被引量:11
2011年
信息已成为当今社会最重要的基石之一,对于信息的保护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准确理解自然意义上的信息和法律意义上的信息有助于确定刑法保护信息法益的种类和范围。法律对于信息的保护必须满足人们对于信息的利益诉求,人作为主体对信息享有多种利益,这些利益受到法律调整即成为信息法益,刑法作为保护的最后盾,在信息法益的保护范围上有着自己的特点,信息的时效性和财产性等特征将会对信息法益的刑法保护带来重要的影响。
皮勇黄琰
关键词:财产
“和谐社会语境下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会议综述被引量:1
2010年
2009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中国犯罪学会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和谐社会语境下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江城武汉隆重举行。本次会议聚焦于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的作用机制这一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问题,邀请到了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
皮勇黄琰
关键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社会语境人民检察院
我国刑法修正案(七) 实施后计算机病毒的刑法规制被引量:3
2009年
计算机病毒为祸已久,21世纪以来发展更加迅速,并出现了以获取他人信息为主要目的而侵入、控制他人计算机系统的木马程序,1997年刑法第286条对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做出了规定,有效的保护了计算机系统,但对于新型的木马程序则无能为力。刑法修正案(七)通过增加为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提供程序、工具罪,对非法提供用于侵入、控制计算机系统的新型木马程序进行了打击,并增设了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修订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通过多个罪名构建了计算机病毒、木马的完善规制体系,以期达到遏制计算机病毒发展的目的。
皮勇黄琰
关键词:计算机病毒刑法规制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