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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婷

作品数:7 被引量:49H指数:3
供职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2篇银监会
  • 2篇知识产权
  • 2篇法律
  • 1篇知识产权保护
  • 1篇知识产权合作
  • 1篇商标
  • 1篇商标使用
  • 1篇涉他合同
  • 1篇权利
  • 1篇权利保护
  • 1篇网络经济
  • 1篇两岸
  • 1篇垄断
  • 1篇垄断法
  • 1篇垄断协议
  • 1篇滥用
  • 1篇技术创新
  • 1篇公共政策
  • 1篇合同
  • 1篇合同法

机构

  • 4篇厦门大学
  • 4篇中南大学

作者

  • 7篇陈婷
  • 2篇陈云良
  • 1篇林秀芹
  • 1篇王彬

传媒

  • 1篇商业时代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台湾研究集刊
  • 1篇电子知识产权
  • 1篇法律科学(西...
  • 1篇湖北工程学院...

年份

  • 1篇2019
  • 2篇2013
  • 2篇2012
  • 1篇2010
  • 1篇2008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研究
2003年中国银监会的成立是我国金融监管机制步向专业化与法治化的一个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格局的正式形成。根据银监会成立时的法律依据,它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这种定位自它成立时起就存在很大争议,行...
陈婷
关键词:银监会法律地位
文献传递
版权滥用原则的适用标准研究被引量:2
2013年
2011年,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对Psystar与苹果公司之间长达三年的诉讼长跑作出终审判决,认为苹果公司并未滥用版权,维持了地区法院对Psystar公司下达的永久禁令。两级法院对版权滥用的认定都采用违反反托拉斯法标准。本文分析了法院如果采用版权法的公共政策标准有可能产生不一样的判决结果。同时结合版权法的宗旨和违反反托拉斯法标准自身的局限性,提出我国应在版权法范畴内确立和发展版权滥用抗辩原则,并坚持适用公共政策标准。
陈婷
关键词:版权滥用反托拉斯公共政策
银监会法律性质研究被引量:14
2012年
2003年中国银监会的成立是我国金融监管机制步向专业化与法治化的一个重要举措。但银监会"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的现有定位广受诟病。"事业单位"的定性使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正部级"的冠名使得行政级别的设置进一步强化;"国务院直属"的设置模式无法保证银监会监管的独立性。从银监会的专业性、独立性、权力混合性及其履行职责的性质来看,其应当定性为国家经济调制机关。
陈云良陈婷
关键词:银监会法律性质
垄断协议中协同行为的证明问题研究被引量:25
2008年
垄断协议中的明示协议行为很容易被发现、被证明,而默示的协同行为的证明问题却是反垄断法执法的难题。综合各国反垄断法执法经验,反垄断行政执法和司法过程中证明协同行为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和环境证据。环境证据是反垄断法特有的一种证明方法,由于很难用传统的方法直接证明协同行为,需要采取法律推定制度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对其进行证明。
陈云良陈婷
关键词:垄断协议
海峡两岸商标使用的互认与协调问题研究——ECFA时代两岸知识产权合作的拓展被引量:4
2012年
商标的使用,是商标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所在。商标使用是商标法的核心问题之一。海峡两岸商标立法对商标"使用"这一概念的界定不一致,从而影响到商标的撤销、商标侵权的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以及恶意抢注的证明这四大商标制度的适用。因此,为了进一步落实《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拓展两岸知识产权合作,需要在两个层面对商标"使用"予以互认和协调:商标"使用"总则性规定的协调以及上述四大具体制度中商标"使用"的协调。
林秀芹陈婷
关键词:商标使用
论网络经济中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耦合被引量:1
2013年
以技术创新为特征的网络经济具有殊异于传统经济的运作模式,导致其垄断市场的形成机理也有所不同,因而传统经济中的反垄断法规制路径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网络经济的发展,未来应在动态效率理论的指导下,寻找契合网络经济特点之新的反垄断法规制路径,同时在目标和制度设计上发挥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在网络经济中的耦合作用,实现网络经济中竞争与垄断、效率与创新的均衡。
陈婷王彬
论美国涉他合同中利益第三人权利保护被引量:3
2019年
倡导自由与创新精神的美国依靠一系列的判例以及第一次和第二次《合同法重述》逐渐确立并明确了利益第三人的权利:利益第三人需为"意图使之受益"的第三人,且需结合合同订立时的具体情形来判断;利益第三人享有履行请求权、否定权以及限制合同当事人解除或修改合同的权利。我国《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内容,但民法典合同法编草案对第三人利益合同进行了确认,但是对利益第三人权利的限制较大且规定模糊。因此,美国对于利益第三人权利保护的理论与司法实践对于我国完善第三人利益合同中有关利益第三人权利的保护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熊欣叶陈婷
关键词:合同法权利保护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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