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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虹宇

作品数:19 被引量:48H指数:5
供职机构: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哲学宗教更多>>

文献类型

  • 17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6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哲学宗教

主题

  • 5篇法律
  • 4篇灾害
  • 2篇对抗力
  • 2篇债权
  • 2篇司法
  • 2篇权利
  • 2篇租赁权
  • 2篇物权
  • 2篇抗力
  • 2篇减灾
  • 2篇公司法
  • 2篇房屋
  • 2篇房屋租赁
  • 2篇房屋租赁权
  • 2篇出资
  • 2篇雾霾
  • 1篇登记
  • 1篇登记对抗
  • 1篇对口支援
  • 1篇信息机制

机构

  • 14篇西南财经大学
  • 6篇四川大学

作者

  • 18篇赖虹宇
  • 3篇吴越
  • 3篇王建平
  • 1篇杨继文

传媒

  • 2篇中国行政管理
  • 2篇光华法学
  • 1篇中国法学
  • 1篇社会科学研究
  • 1篇理论与改革
  • 1篇北京社会科学
  • 1篇贵州民族研究
  • 1篇现代法学
  • 1篇知识经济
  • 1篇农村经济
  • 1篇北京行政学院...
  • 1篇海南广播电视...
  • 1篇西南民族大学...
  • 1篇四川理工学院...
  • 1篇民商法争鸣

年份

  • 1篇2023
  • 1篇2022
  • 3篇2020
  • 1篇2019
  • 2篇2018
  • 3篇2017
  • 1篇2016
  • 1篇2015
  • 2篇2014
  • 2篇2013
  • 1篇2012
19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房屋租赁权对抗力制度的完善
2013年
梳理房屋租赁权对抗力来源,通过不动产公示公信引入,解决房屋租赁权作为债权对抗所有权的法理不足,实现实践中买受人和承租人利益平衡。同时将房屋租赁登记制度结合区分长短期租赁,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相衔接。
赖虹宇
关键词:债权物权房屋租赁登记
论我国灾害对口支援制度的法律治理优化被引量:6
2020年
灾害对口支援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存在立法规范缺失、制度程序缺失、权责分配缺失等诸多非法治化的运行表现。法律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跳脱"救灾话语",而使灾害对策适应灾害规制的三阶段论,实现灾害对策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并将理论基础定位于减灾责任的国家化。灾害对口支援法治化的具体路径,一方面是要将这一制度整合于灾害管理综合体制之中,在立法中结合灾害规制阶段对其进行体系化设计;另一方面,则应通过"在地化原则"的贯彻,以对口支援义务法定化为切口,实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并在具体实施中实现权责分配的科学化,从而推动整个灾害应急治理的现代化。
赖虹宇杨森
异质的治理:四川藏区农村环境问题的法律应对被引量:1
2017年
四川藏区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环境问题。但四川藏区的农村环境问题与全国农村环境问题相比,又具有相当的异质性。在全国范围内来看,城市污染转移、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较为突出,治理权重上体现为"环境污染重于生态破坏"。而四川藏区则面临工矿企业开采、牧业草畜矛盾、旅游业开发等压力,治理权重上表现为"生态破坏重于环境污染"。四川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藏区宗教信仰与民族风俗等要素,框定了这一治理目标异质性的各种影响要素。通过法律控制异质性,须发挥地方"双重立法权"的层次互动作用,并注重立法与司法、国家法与习惯法的交叉互动关系,同时,还应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加强藏区环境教育,以增强法律对环境共性问题的治理。
赖虹宇杨继文
关键词:四川藏区环境治理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中的内部责任配置方式被引量:4
2018年
长期以来,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问题是我国公司法制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争议问题,其中主要围绕越权担保合同的效力与越权担保责任的承担展开。通常情况下,合同的效力认定影响和决定了责任承担的方式。但经过对司法裁判案例的梳理发现,无论越权担保合同是否被认定为有效,司法裁判都倾向于责令公司为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告》2015年第2期的一则公报案例与2017年《民法总则》第61条的立法,相继确认了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认定的善意有效规则,与之相关的责任承担规则也发生变化:"内外有别"法理之下,规范设计重在确认对外部第三人的效力,其规范目的在于强化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从而建构起法定代表人的间接担责模式。在公司原则对外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下,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对公司终局性的内部责任规则却仍然付之阙如。分析表明,法定代表人终局责任承担的规则设计与法定代表人制度的设计息息相关,但我国采行的唯一代表制则阻滞了法定代表人内部担责的实现,内外有别法理也并未回答法定代表人内部责任的承担与配置方式问题。为通过制度设计使得越权担保的法定代表人承担终局性的内部责任,有两种备选方案。一是,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上的相关设计,专门设置"法定代表人内部担责条款";二是,借鉴成立中公司的归责原则,设置"法定代表人内部担责外部化"规则,构建组织责任加身份责任的归责模式,通过立法使法定代表人在对外担保中与公司一起承担连带的担保责任。前者受困于我国现行公司法系统改造的困难性,以及公司两权分离不彻底背景下的公司法制运行系统环境,无法妥善地达到制度改善的目的。后者,则不仅可以将对公司越权担保行为的规制提前,极大地
赖虹宇吴越
关键词:法定代表人公司治理
雾霾应急法律机制的定位更新与制度矫正被引量:3
2017年
应急处理业已成为雾霾防治的重要手段。但囿于对雾霾兼具"污染"与"灾害"的复合属性认识不足,行政机关未将雾霾应急定位于"自然灾害应急"而采"污染事件应急"的立场,混淆了制度定位并影响了政府规制的法律体系选择。除带来合法性质疑外,更造成政府规制的科学性危机:雾霾横向传输与应急纵向管理的冲突,制度设计的非科学性成为"制度致灾因子"。因此应将雾霾应急处理定位于"自然灾害应急",通过区分常态法律与非常态法律实现政府规制措施适法性的矫正;通过"救灾义务国家化"、"减灾义务社会化"实现权责重心的调适;构造"商谈+命令"的复合决策模型以应对区域性雾霾;调整灾害应对信息结构以实现科学化改造。
赖虹宇
资源地居民受益权与生态安全义务的确立
2014年
自然资源作为物权客体之一,其特殊性导致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或生态保护过程中,资源地居民利益的保障困难重重。论文以分析资源地、资源地居民受益权的来源、确立前提,以及生态安全义务确立的基础性,为资源地居民受益权与生态安全义务的资源利益实现,提供了一种思维路径。资源地居民在天然林禁伐政策、西部大开发和国家生态安全战略中,被赋予包括生态安全义务在内的一系列限制性义务,这在灾害法学上是欠缺可持续性的。
王建平赖虹宇
关键词:自然资源受益权生态安全
利益平衡语境下房屋租赁权对抗力制度的完善
2013年
我国《合同法》229条规定了租赁权的对抗力制度。本文通过梳理房屋租赁对抗力的来源,认为房屋租赁权作为债权对抗所有权这一物权而从法理上显得对抗力不足,实践中也难以实现买受人和承租人的利益平衡。通过不动产公示公信的引入,将房屋租赁登记制度结合是否属于长期租赁的区分,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相衔接,作为房屋租赁权对抗力强化和这一制度完善的路径。
赖虹宇
关键词:买卖不破租赁债权物权化房屋租赁登记对抗
隐名出资的类型重释与规范构造——基于对契约法思维的反思被引量:6
2022年
隐名出资的股权状态,不同于“出资人—股权—公司”的传统认定结构,涉及对内对外多重法律关系。现有相关规定深受契约法思维定式的影响,忽视了公司的程式地位,不仅使得股东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摇摆,而且严重困扰隐名出资的制度定型。从组织法视域出发,隐名出资可分为“借名取利型”和“借名经营型”两种类型,基于此,能够在公司程式运行、股权争议状态、善意取得等环节合理划定各主体间的关系,完成隐名出资的完整应用。此二元类型的划分以“行权”作为核心要素,从公司关系角度分析“名实分离”的两个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系,通过重点识别实际出资人在组织法中的规范位置,实现对隐名出资的理论解读。
赖虹宇
我国金融机构股东加重责任的扩张与规范被引量:5
2023年
金融机构股东加重责任关乎股东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平衡。域外股东加重责任来源于风险防范语境下的公私合作治理需求,控股公司结构决定了加重责任虽然对有限责任有所偏离,但具有私法逻辑支撑。我国的股东加重责任覆盖了整个金融行业,并聚焦于主要股东而不限于控股股东,在范围与对象两个维度上呈现出扩张现象。此种扩张具有现实合理性,但对私法秩序形成挑战并引致诸多规范困境,亟待立法回应。但特定行业立法无法应对此种扩张,金融稳定法的公法定位也难以直接填补私法基础。而公司法则能作为规范我国特殊实践的立法载体,实现法律层面设定、覆盖整个金融行业、契合公私合作治理、补足私法正当性等多重目标,并可合体系地针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差异化的规则设计。
赖虹宇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公司法
善德致使违法犯罪行为脱责现象初论——以“爱心妈妈”袁厉害违法收养为视角
2014年
袁厉害群体型收养病残弃儿的行为,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且未办理收养登记而属于违法收养,并由此导致"1.4火灾事故"发生,构成失火罪。社会公众、媒体和当地政府对袁厉害的违法行为给出正面道德评价,并给予其"爱心妈妈"称号,最终使袁厉害在刑事责任方面脱罪,且不承担行政责任。道德好评形成对袁厉害违法行为的不当支持,也助长了袁厉害违法群体收养行为不断持续,于是,也使当地民政部门在明知袁厉害违法群体收养行为的情况下,推责和脱责、渎职等情形都发生了,善德让被收养的病残弃儿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此,必须正确划分道德好评与法律评价的界限。
王建平赖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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