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琳
- 作品数:14 被引量:42H指数:4
- 供职机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更多>>
- 中国直销立法的模型化分析被引量:3
- 2006年
- 囿于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学者和政策决策者们对任何一门社会科学的研究,只能是先对该社会科学所赖以生存的复杂的社会环境进行简化性的假设以方便对该社会科学的分析,即建立一个“模型”。但即使是对同一种社会科学的建模,也会因其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和建模技术的不同而不同。中国直销立法建模依赖于中国本土的经济、法治、人文状况和法律模型总体建构特点,应强调其本土化设计。
- 王爱琳
- 关键词:直销本土化
- 法官资格取得制度的比较与思考
- 2002年
- 通过与其他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比较可以发现 :我国现行立法对法官资格和法官选任方式所作的规定 ,存在着任职资格过低、选任方式不科学、难以保证司法独立等弊端。
- 王爱琳
- 关键词:法官队伍司法体系资格条件《法官法》
- 诚信原则本源探析及现实审视被引量:1
- 2004年
- 诚信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民法制度 ,其适用于整个民法领域 ,调整民事主体行使权利行为和履行义务行为 ,在物权法和债法中均有体现。诚信原则在法制史上有其渊源 ,学者们对诚信原则的本质有诸多看法。但诚信原则法律化不符合经济学原理 ;诚信原则不但与经济人假说 ,而且与实在法有矛盾 ,还与严格规则主义有冲突。因此 ,应对诚信原则给以必要的反思 ,以利于现实应用。
- 王爱琳
- 关键词:诚信原则大陆法系社会伦理民事法律制度道德标准
- 浅议民法上善意第三人之法律保护
- 2000年
- 为维护交易安全,民法上专设有两项制度保护善意第三人,即善意取得和表见代理制度.另外,善意占有制度也确认了善意占有人的权利.
- 王爱琳
- 关键词:民法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表见代理善意占有
- 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被引量:5
- 2007年
- 合同解除时的损害赔偿问题颇为复杂,各种学说都有待于进一步批判或论证。合同解除时的损害赔偿,应因合同解除方式和解除原因的不同而不同。在协议解除合同场合,是否有损害赔偿及赔偿多少,应依当事人的约定;若未约定则不发生赔偿问题。在一方违约,另一方根据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且受有损失场合,当有赔偿责任发生;从当事人的目的、法律公平理念及赔偿范围来看,此责任应为信赖利益赔偿责任;若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则丧失赔偿请求权。在双方都未违约,而一方依约解除合同并支付给对方解约金时,不属赔偿责任问题。
- 王爱琳
- 关键词:合同解除信赖利益
- 论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被引量:1
- 2001年
- 物权的享有和物权的变动应以一定的方式公之于众 ,使第三人知道物权的情况 ,以免因不知情而受到损害。近世纪以来 ,世界各国物权立法的通例是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本文从登记的公示效力和公信力两方面入手 ,对法、德、日、意及英美国家的登记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
- 王爱琳
- 关键词:物权不动产登记
- 集体所有权主体问题研究被引量:9
- 2007年
- 物权法对集体所有权的规范沿袭了我国原有立法的规定,但集体所有权存在性质模糊、主体不明的固有弊端,在物权法框架内解决此问题,要把集体改造为集体法人,由集体法人享有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组成集体法人的权力机关行使集体所有权。这种方案实现了立法的衔接,更好地贯彻了集体所有制建立的目的,并且最大限度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 王爱琳
- 关键词:集体所有权法人
- 论先合同义务及其对交易安全的保护被引量:1
- 2005年
- 从合同之债的历史发展看,为周全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债的效力范围一直呈扩大趋势,这不仅表现为债的效力突破相对性扩及到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而且在当事人之间债的内容也不断扩张.
- 王爱琳
- 关键词:先合同义务交易安全效力范围合同生效当事人合同之债
- 浅谈民事法律的公平原则被引量:1
- 1998年
- 赵转王爱琳
- 关键词:公平原则民事法律民事主体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过错责任原则
- 民事义务的构成分析被引量:7
- 2007年
- 常规性民事义务须具备不利益要素和强制性要素。与绝对权相对应的义务以及第三人不得侵犯他人债权的义务,因欠缺不利益要素,而不成为一种义务,侵权法中的这种法定义务其实并不存在。由此关于物权本质的争论便可解决。欠缺强制性要素的义务,不能诉请强制履行,或者违反之不承担民事责任,并且由于本身性质而欠缺强制性要素的义务也没有权利与之相对应。常规性义务与非常规性义务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内容。
- 王爱琳
- 关键词:义务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