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田玉
- 作品数:23 被引量:166H指数:9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预备合并之诉的合法性及其适用被引量:7
- 2004年
- 预备合并之诉是有顺位的诉之合并方式 ,其构成有特殊的要件。在民事诉讼发展的历史上 ,预备合并之诉的合法性经过了长期的争论。现今各国民事诉讼都已承认预备合并之诉的实用价值 ,但对于它的具体程序仍有不同的学说观点和实际做法。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设立预备合并之诉 ,应当解决如何判断主位请求“败诉”和诉讼费用的负担等实务问题。
- 刘田玉
- 关键词:合法性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审判制度审判范围诉讼费用
- 论“法律真实”的合理性及其意义被引量:11
- 2003年
- 法律真实是与客观真实相对的诉讼真实观。在学理上,客观真实观是一种形而上的本体论思维模式,其本质决定了它不具备实用性、操作性,无法在司法实践中得到真正的实施,片面地追求更是有害无益。法律真实是符合认识论的具体现实的真实观,它将主观与客观、真理与价值、认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等一系列认识论原理结合起来,成为现实可行的诉讼指导观念。在当前的审判方式改革和建立我国证据制度的进程中,必须更新诉讼观念,以法律真实观作为构建诉讼制度的认识论基础。
- 刘田玉
- 关键词:法律真实认识论本体论诉讼观念诉讼制度
- 权利保护机制与程序的最佳选择被引量:18
- 2000年
- 当人们通过一定程序去追求公正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最终客观上能否满足人们的主观愿望处于一种难以把握和预测的情况下,人们转而求其次,才去追求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程序本身的公正。所以,通过公正的程序达到公正的结果,才是权利保护的最佳状态。
- 李汉昌刘田玉
- 关键词:权利保护程序公正民事诉讼权利救济
- 诉讼真实观的演变及其程序意义
- 刘田玉
- 关键词:认识论法律真实诉讼公正
- 诉之预备合并的比较与借鉴被引量:20
- 2004年
- 诉之预备合并是有顺位的诉讼合并方式 ,其构成有特殊的要件。预备合并又分为客观的诉之预备合并和主观的诉之预备合并。在大陆法系诉讼法发展的历史上 ,预备合并之诉的合法性经过了长期的争论与摇摆。现今各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都已承认客观的预备合并之诉的实用价值。但对于它的具体程度有不同的学说观点和实际做法。对于主观的诉之预备合并 ,仍有学说和判例持否定态度 ,而肯定说的观点正日益获得更多的认同。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设立预备合并之诉 ,应当解决如何判断主位请求“败诉”和诉讼费用的负担等实务问题。
- 刘田玉
- 关键词:诉讼费用民事诉讼诉讼制度诉讼请求诉讼效益
- 简论公诉案件的审理对象和范围——关于綦江虹桥案的诉讼法理
- 2001年
- 刑事公诉案件的审理对象包括犯罪事实与行为、触犯的罪名和应判处的刑罚。只有在犯罪事实方面 ,法官的审查范围受检察官指控的限制。而触犯的罪名以及应受到的刑罚 ,都属于法律问题 ,由法官自主判断 ,不受控诉范围的约束。但法官应就案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适当的释明或指示。
- 刘田玉
- 关键词:公诉案件审理对象审查范围罪名
- 诉讼真实观的演变及其程序意义
——关于事实和裁判关系的思考
- 在诉讼活动中,法官的最终目的是要保护法定权利,解决当事人之间或者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权益纠纷。这些诉讼目的的实现,不言而喻地依赖于一个重要的基础——案件事实。因此在诉讼活动中查明事实、力求真实地再现实际发生过的案件真相,几乎...
- 刘田玉
- 关键词:认识论法律真实诉讼公正
- 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维度--一个时段性分析被引量:24
- 2008年
- 民事诉讼法学以解决民事诉讼所面临的理论、制度和实务问题为己任,2007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多个维度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宏观上努力构建新的概念体系与诉讼理念;微观上着力对具体制度和程序进行细致入微的考究,为民事诉讼提供精巧的制度设计。在此过程中,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围都得到了拓展。但是,时段性的进步毕竟是有局限的,许多时代性课题仍待民事诉讼法学界继续攻关。
- 陈桂明刘田玉
-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学发展维度诉讼理念
- 统一的诉讼举证责任被引量:26
- 2005年
- 举证责任的实质在三大诉讼法上都是将某些法律要件事实的举证义务分配给一方当事人 ,如果该当事人不能举证或不能证明该法律要件事实 ,裁判者则做出与该当事人利益相反的“事实拟定” ,并以此为基础做出判决。从罗马法到现代 ,只有两条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原告作为主张的肯定者 ,负有举证责任 ,被告作为主张的否定者 ,不负举证责任 ;原告作为主张的肯定者 ,不负举证责任 ,被告作为主张的否定者 ,负有举证责任。两条原则分别适用于不同的诉讼领域。
- 李汉昌刘田玉
- 关键词:举证责任要件事实当事人利益举证义务裁判者罗马法
-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新思考被引量:9
- 2004年
- 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 ,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有蜕化为“一审终审”的危险 ,加上其他一些弊端 ,两审终审制度渐呈难以为继的趋势。在构建我国三审终审制过程中 ,不必拘泥于三审上诉为“法律审”的限制 ,而应当考虑审级制度与再审程序的互相协调、作用互补。同时 ,要对现行各级法院的职能作出调整和分工 ,从组织机构上保障三审终审制度真正得到实施。
- 刘田玉
- 关键词:民事诉讼审级制度两审终审制终审法院级别管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