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
- 作品数:5 被引量:33H指数:3
-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经验与成就——“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研讨会观点综述
- 2018年
- 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与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主办、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研讨会于2018年7月18日在武汉举行。百余名专家学者围绕"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理论创新""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实践成就""改革开放与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研讨会全方位、多视角、多层次地揭示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人权成就,深化了关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实践和理论的认识。
- 汪习根陈艳
- 关键词:人权
- 德国操纵体育比赛刑法规制研究被引量:11
- 2020年
- 竞技体育领域不断有操纵体育比赛的丑闻发生,许多国家开始完善本国刑事立法。2017年德国出台第51次刑法修正法,规定为体育博彩非法获利之目的操纵体育比赛构成体育博彩诈骗罪,同时又单独设立了操纵职业体育比赛罪,成为当前操纵体育比赛刑事立法的典型。其立法特色在于,以体育诚信为主要目标法益,采用抽象危险犯的构罪模式,并在法条中巧妙运用指涉体育规则的概念或词语。我国完善操纵体育比赛的刑法规制,可以从明确刑事立法所保护的法益、选择适当的犯罪构成模式、平衡刑罚介入与体育自治等几个方面,就操纵体育比赛犯罪化做好理论准备。
- 陈艳王霁霞
- 关键词:刑法法益抽象危险犯
- 美国职业体育兴奋剂纠纷仲裁及启示被引量:5
- 2019年
- 在美国职业体育领域,职业体育联盟依托国家仲裁法、劳动法构建起自成一脉的兴奋剂纠纷仲裁制度,既维护联盟的自治,体现对职业运动员权益的保护,也满足严厉打击使用兴奋剂和兴奋剂纠纷解决对专业性、时效性的要求。目前我国职业体育联盟的反兴奋剂机制处于空白状态。基于美国经验提出启示:在裁决形式上,在职业体育联盟内部设立兴奋剂纠纷审查委员会;在裁决人员上,任命中立的审查委员处理兴奋剂纠纷;在裁决效力上,保证在联盟范围内具有终局性等。
- 王霁霞陈艳
- 关键词:职业体育仲裁职业体育联盟
- 论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立法完善被引量:1
- 2002年
- 我国《公司法》尽管也确立了监事会制度,但就实践情况来看,由于立法规定过于简要,缺乏操作性,加之我国公司制度本身发展不足,监事会往往形同虚设。本文试从考察德国立法经验入手,对完善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作进一步的探讨。
- 陈艳
- 关键词:监事会制度公司法
- 兴奋剂入罪立法模式思考与建议--基于行为类型化的分析被引量:17
- 2020年
-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兴奋剂行为刑事司法解释,为准确适用刑法惩治兴奋剂犯罪提供了依据。然而,要实现对涉兴奋剂行为的全面有效规制,立法入罪仍然是必要的。为此,对兴奋剂入罪应当采取何种立法模式进行深入探讨。以行为类型化为基础,将涉兴奋剂行为抽象为供应型行为、推使型行为和使用型行为3种主要类型,分析了国外刑事立法对不同类型涉兴奋剂行为犯罪化所采用的具体模式,以及不同立法模式在目标法益、结构安排和内容设计上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学界对兴奋剂入罪立法模式的主要观点,认为按照我国刑事立法体例,应以社会管理秩序为立法所保护的主要目标法益,将我国刑法第6章第7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修改为"妨害毒品、兴奋剂管理罪",并于该节增设"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兴奋剂罪""非法提供兴奋剂罪""组织、引诱、教唆、欺骗他人使用兴奋剂、施用兴奋剂罪"和"强迫他人使用兴奋剂罪",将供应型行为、推使型行为纳入我国刑事立法,使用型行为可通过其他手段予以规制,不必动用刑罚。
- 陈艳王霁霞
- 关键词:犯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