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夫
- 作品数:4 被引量:6H指数:2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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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死不救入刑之忧思
- 2012年
- "小悦悦"事件发生后,社会中响起一种声音:要求在刑法中设立一种新的罪名——见死不救罪,意图通过刑罚这种最严酷的法律制裁手段来应对社会道德的滑坡。显然这是一种将道德义务直接转化为法律上的义务的观点,而且是最为强硬的一种。在这种观点的支持者中固然有从比较法的视角着手。
- 陈健夫
- 关键词:道德义务救助义务失范现象客观归罪教育改造
- 立宪主义视野下的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思路被引量:3
- 2013年
- 巨额的地方政府债务,影响了我国地方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经济风险。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继续增加是解决该问题的根本出路。中央政府对财权、事权的过度控制导致了地方政府财权、事权的不足,同级地方政府部门间财权的过于分散导致了举债权滥用,地方各级人大对同级政府的财政监督不利,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之后导致的财政权与市场的分割不清,都是造成地方政府债务持续增加的原因所在。因此,从立宪主义角度出发,在法律的层面上完成纵向的财政分权、横向的财政分权和财政权与市场的分离,将是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
- 陈健夫
-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财政分权立宪主义
- 见义勇为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与补偿机制被引量:3
- 2012年
- 对见义勇为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是一种道德上的正义,是维护道德秩序的必然性要求。在道德失范的情况下,法律的介入是必要的。不同的部门法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不同的保障机制,但却不是都有效的。将诬陷"好人"入刑的实证法学观点不但是无效的,还会引发新的社会问题;民法所提供的私力救济也不能全面覆盖见义勇为者合法权益的各个方面。作为社会救助义务的应然的承担着,政府不但有义务,而且也有能力对见义勇为者进行补偿。
- 秦小建陈健夫
- 关键词:见义勇为合法权益法律保障
- 论宪法修改的界限——以“宪法是组织共同体的规则”为逻辑起点
- 2011年
- 作为组织共同体规则的宪法,总是表现出成文宪法、观念宪法和现实宪法三种不同形态,三者的相互运动决定了修宪的不可避免,同时也对宪法修改提出了限制性的要求。首先,作为修宪的对象,成文宪法要面对其自身的限制;其次,宪法秩序也要求成文宪法的修改要与观念宪法和现实宪法形成良性互动;最后,作为宪法存在基础的共同体也要求修宪要保证共同体根本属性不被破坏。
- 陈健夫
- 关键词:宪法修改成文宪法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