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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振玲

作品数:23 被引量:105H指数:6
供职机构: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1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2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主题

  • 5篇民事
  • 4篇诉讼
  • 4篇抗辩
  • 4篇抗辩权
  • 3篇当事
  • 3篇当事人
  • 3篇调解
  • 3篇合同
  • 2篇担保
  • 2篇调解程序
  • 2篇行使
  • 2篇欺诈
  • 2篇权利
  • 2篇民法
  • 2篇民事诉讼
  • 2篇抗辩权制度
  • 2篇法理
  • 2篇法院
  • 1篇担保人
  • 1篇担保物

机构

  • 15篇中南民族大学
  • 4篇武汉大学
  • 4篇中南民族学院
  • 1篇华中师范大学

作者

  • 23篇胡振玲
  • 5篇刘学在
  • 1篇张里安

传媒

  • 3篇中南民族大学...
  • 2篇法学评论
  • 2篇武汉科技学院...
  • 2篇湖北第二师范...
  • 1篇河南公安高等...
  • 1篇兰州学刊
  • 1篇云南大学学报...
  • 1篇内蒙古民族大...
  • 1篇律师世界
  • 1篇学习与实践
  • 1篇中南民族学院...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人民检察
  • 1篇天津律师
  • 1篇培训与研究(...
  • 1篇现代教育

年份

  • 1篇2019
  • 1篇2011
  • 1篇2009
  • 1篇2008
  • 2篇2007
  • 4篇2006
  • 4篇2005
  • 1篇2004
  • 3篇2002
  • 2篇2001
  • 3篇2000
2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略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被引量:16
2007年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存在意思表示方式、诉讼方式等不同的立法例。我国《合同法》规定必须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行使合同撤销权是不科学的,应改以意思表示方式为宜。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在合同中有瑕疵意思表示或者受到不利益或损害的当事人,而不是双方当事人。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时间,《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对于因被胁迫而订立合同的撤销权人而言并不合理;撤销权存在的最长期间,有必要作出具体规定;判决确定后能否行使撤销权之问题,立法上应予以明确。关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应采取“溯及”之立法技术。
张里安胡振玲
关键词:合同撤销权行使方式行使主体效力
抗辩权法律制度研究
全文共分二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抗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包括抗辩权的概念、性质、特点、分类,抗辩权的法理基础,抗辩权行使的特点、方式、效果及限制,抗辩权的历史发展.第二部分分别对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等几...
胡振玲
关键词:民事权利民事制度抗辩权
受欺诈合同研究
胡振玲
关键词:法理基础
关于调解担保制度的思考被引量:2
2005年
笔者认为,案外人为调解协议提供担保时,具有其他诉讼参与人之诉讼地位,并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同一债权在民事活动中设定担保后,在调解程序可能又设定另一担保,此时的处理规则应有别于民法中两种担保方式并存时的处理。
胡振玲
关键词:调解协议担保人诉讼地位
督促程序的适用现状及其立法完善被引量:9
2001年
刘学在胡振玲
关键词:督促程序支付令法定期限附条件给付生效判决
关于形成之诉的若干问题探讨被引量:3
2006年
形成之诉,则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宣告法律关系变动之诉。形成之诉在目的、效力等方面区别于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依其形成效果不同,可将形成之诉分为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与诉讼法上的形成之诉。实体法上所规定的形成权,有些必须通过提起形成之诉的方式行使,而有些则仅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无须提起形成之诉。
胡振玲
关键词:形成权实体法程序法
抗辩权法律制度论纲被引量:5
2002年
本文从宏观的角度 ,对抗辩权的共同性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探讨 ,着重分析了抗辩权的法理基础和抗辩权的行使特点、要件及方式 ,并对抗辩权的分类和物上请求权的抗辩权进行了简要的讨论。
胡振玲
关键词:抗辩权制度法理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权利行使
略论诉之预备合并被引量:12
2000年
胡振玲刘学在
关键词:当事人法院民事诉讼模式民事诉讼法原告诉讼系属
胎儿之当事人能力初探被引量:2
2007年
为了更好地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应当规定胎儿具有当事人能力。胎儿作为当事人时,应当以其母亲为法定代理人;诉讼过程中胎儿出生且为死产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起诉;判决作出后胎儿出生的,其效力及于出生后的自然人及其继承人,出生时即为死产的,判决不发生效力。
胡振玲
关键词:胎儿当事人能力诉讼程序
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十大区别被引量:12
2002年
司法权运作的行政化倾向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主要弊端,进行司法改革,必须深刻认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差异,以期消除这种行政化倾向,因此本文从裁决对象、价值追求、社会功能、启动方式、权力性质、独立性与公开性等角度分析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十大区别。
刘学在胡振玲
关键词:司法权行政权司法改革司法制度权力性质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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