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波峰
- 作品数:13 被引量:21H指数:3
- 供职机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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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刑事既判事实的预决力
- 2008年
- 既判事实是人民法院已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基于刑事判决较高的证明标准,其既判事实预决力有特殊的效力范围和效力程度。我国证据立法的相关规定非常薄弱,应借鉴其他国家的规定予以完善,同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 解庆利王波峰段晓博
- 关键词:预决力刑事立法
- 论刑法中违法性之判断理论的具体应用
- 2008年
- 我国刑法中关于保险诈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逃离部队罪的有关规定与保险法、商标法和兵役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冲突,而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违法性的判断在这些罪名中的具体运用,恰好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 段晓博王波峰宋铮
- 关键词:保险诈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
- 受贿帮助犯与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分 析吴某受贿案、夏某洗钱案
- 2012年
- 一、基本案情吴某,男,54岁,案发前系某国有企业采购部部长,负责单位生产用品、办公用品等采购。2009年初。吴某所在单位计划采购一批生产机床,并向社会公开了招标信息。林某为某机床制造单位的业务员,为使本单位的产品在本次招标中中标,林某通过他人介绍私下找到吴某,向吴某推荐本单位的产品并表示可以给吴某个人好处,吴某答应会予以照顾。后林某所在公司果然顺利中标,林某为感谢吴某的帮助.从单位财务领出一张50万元的转账支票,并与吴某约定在某饭店见面。后吴某约其好友夏某一同驾车前往该饭店吃饭.二人到达该饭店后吴某让夏某在饭店包间等一会.随后吴某在该饭店另一包间找到林某.收受了林某给予的支票后返回包间将支票交给夏某.要求夏某帮忙将该支票换成现金.在夏某的追问下吴某告诉夏某该支票的真实来源,夏某予以答应。后夏某将该支票换成现金后交给昊某。
- 罗猛王波峰章文巍
- 关键词:隐瞒犯罪所得洗钱罪受贿案帮助犯转账支票掩饰
- 挪用公款存银行用于完成存款指标的性质认定被引量:1
- 2013年
-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男,原系甲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总经理.被告人赵某,女,系乙公司(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二人系情人关系.2007年9月,赵某受中信银行某支行行长王某之托,为帮助该行完成存款指标,同时也便于自己日后从该行贷款,要求张某将甲公司500万元公款挪给其使用用于帮助王某完成存款指标.被告人张某为取悦赵某,以达到与其结婚之目的,同意赵某的请求.并与赵某合谋,采取签订虚假煤炭采购合同的方式,以由乙公司代为付款的名义,于2007年9月28日将公款500万元汇至乙公司账户.
- 王波峰陈诏
- 关键词:挪用公款司法解释营利活动银行归个人使用存款
- 故意毁坏财物罪疑难问题研究被引量:8
- 2011年
-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对象包括无体物、虚拟财产以及非法财物,对"毁坏"含义的界定应以损害结果为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取得型财产罪①的区分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对象不同。在某些情况下,故意毁坏财物罪会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盗窃罪产生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论处。
- 罗猛王波峰
- 关键词:财物非法占有目的破坏生产经营罪转化犯
- 刑事政策视野下我国暂缓起诉制度之构建被引量:1
- 2008年
- 暂缓起诉制度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和重要的价值意蕴,虽然学界对我国是否应当建立暂缓起诉制度存在争论,但权衡利弊,我们认为,在我国建立暂缓起诉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 王波峰解庆利宋铮
- 关键词:暂缓起诉刑事政策起诉便宜主义刑罚理论
- 聚众斗殴罪若干争议问题研究被引量:4
- 2008年
- 聚众斗殴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犯罪,由于其参与人数较多,加之我国现行刑法对本罪的规定不甚详细,存在不少争议问题。对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性质、着手、既遂标准、共犯、转化范围等争议问题进行细致的理论研究以期解决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困窘。
- 王波峰解庆利
- 关键词:聚众斗殴罪复行为犯既遂转化犯
- 事后不可罚行为研究
- 事后不可罚行为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首先提出的概念,国外刑法理论一般将事后不可罚行为归于刑法竞合论中加以讨论。而国内刑法理论对事后不可罚行为鲜有提及,大多数刑法教科书中没有论述事后不可罚行为,而研究此问题的论文也只有寥寥数篇...
- 王波峰
- 关键词:事后不可罚行为期待可能性本犯
- 文献传递
- 论事后不可罚行为理论之实践运用被引量:2
- 2010年
- 事后不可罚行为是指在统一的犯意支配下,当主行为完成后,又实施的一个没有超出原法益范围内的继续保持或利用其不法状态,其不法内涵已经被主行为所包涵的行为。事后不可罚行为理论在我国的研究还不太成熟,在司法实践中应用此理论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加以处理,并注意其在定罪和量刑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排除事后不可罚行为的应用。
- 王波峰
- 关键词:事后不可罚行为共同犯罪本犯
- 刑罚的回归与突破对刑事司法裁判权的影响被引量:1
- 2008年
- 刑罚与刑事司法裁判权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刑事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千百年来,刑罚的变迁、回归与突破,直接决定了刑事司法裁判权的行使范畴。法定的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限制了刑事司法权的运作结果,恢复性司法则相对弱化了刑事司法裁判权,非刑罚化也对刑事司法裁判权的行使产生了重要影响。
- 李卫红王波峰
- 关键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