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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艳

作品数:1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检察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法
  • 1篇行为人
  • 1篇因果关系
  • 1篇罪行
  • 1篇犯罪
  • 1篇犯罪行为
  • 1篇被告
  • 1篇被告人
  • 1篇被害
  • 1篇被害人

机构

  • 1篇沈阳市东陵区...

作者

  • 1篇王春艳
  • 1篇赵炳贵

传媒

  • 1篇法学家

年份

  • 1篇1991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是犯罪行为,还是意外事件?
1991年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宋某,男,32岁,系沈阳市某区物资回收公司工人。被害人李某,男,37岁,与被告人同单位工作。被告人与被害人平素关系较好,未发生过任何争吵。1990年5月的一天中午,被告人与被害人同去朋友家喝酒,因生活琐事二人发生口角。
王春艳赵炳贵
关键词:被害人被告人犯罪行为行为人因果关系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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