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霞
- 作品数:13 被引量:20H指数:3
-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浅议基层社区警务工作
- 2000年
- 当前以派出所为主体的基层社区警务工作存在基础工作欠缺、日常管理工作跟不上、群众工作薄弱等不足。社区警务工作要走上正轨,需要转变思想观念,采取树立先进典型、优化警力配置、密切警民关系等多种措施。
- 刘殿祥李海霞
- 关键词:社区警务
- 略论孔子的法律思想
- 2000年
- 孔子从维护“礼治”出发,要求人们严格遵守礼制,反对“铸刑鼎”,主张“父子互相隐瞒”,反对分裂割据,希望全中国统一;极力提倡“为政以德”的“德治”,力求发挥道德感化作用来缓和各种社会矛盾,以挽救“礼治”和国家统一;宣扬“为政在人”的“人治”。孔子的这些思想对封建立法和司法活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对其法律思想,应取其精华,剔其糟粕,以有利于今天的法治建设。
- 李海霞
- 关键词:孔子法律思想礼治
- E-mail能作为证据吗?——谈E-mail(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和保全问题被引量:1
- 2002年
- E-mail是通过国际互联网提供的通信方式的一种,这种不以传统的通信方式(书信、电报)为媒介的E-mail方式一旦发生纠纷,E-mail是否具有证据效力、是否能得到诉讼中的承认,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简要谈一谈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和保全问题.
- 李海霞杨大伟
- 关键词:电子邮件电子证据计算机网络
- 浅谈对Internet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
- 2002年
-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广泛应用,出现了大量Internet侵权纠纷案件。由于网络空间不同于传统的物理空间,简单地将适用于物理空间的司法管辖权用于解决网络纠纷案件显然是不适合的。本文在对传统的司法管辖权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分析了Internet对传统司法管辖基础的动摇,进而探索新的司法管辖模式。
- 李海霞
- 关键词:司法管辖权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侵权案件网络空间
- 论沉默权对中国公安体制的冲击与挑战
- 2001年
- 如果引入沉默权,必然会对公安机关产生重大影响。从消极的方面来说,它将对以口供为中心的侦查模式、“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产生挑战,从而使犯罪嫌疑人有了一个理直气壮的反侦查机会。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它使得我们的诉讼模式跟刑事诉讼的精神相一致,而且可以逐步改变侦查人员依赖口供的心理。对此,侦查机关应该重新构筑侦查讯问模式、注意讯问方式的转换和对讯问功能弱化的补救。
- 李海霞
- 关键词:沉默权公安体制
- 公安机关双重行为与行政诉讼浅析
- 2002年
- 由于公安机关具有双重职能,给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和认定公安刑事司法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带来了困难,因此对公安机关双重行为的关系、形式和内容以及如何对双重行为进行认定和司法审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李海霞尹建中
- 关键词:公安机关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
- 浅谈对Internet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被引量:7
- 2002年
- Internet案件是近年来各国法律普遍碰到的新难题 ,本文就Internet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与传统司法管辖权问题进行了比较和分析 ,并探讨了针对Inter
- 王昌华李海霞
- 关键词:司法管辖权
- 户籍制度改革与迁徙自由被引量:4
- 2003年
- 迁徙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对公民追求幸福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确认与保障,然而在我国,却受到户籍制度的极大限制。改革开发以来,我国户籍制度虽几经调整,但总体上仍是一种身份制度和束缚个人自由的制度,是计划经济的坚固堡垒和现代化的绊脚石。彻底改革户籍制度,实现迁徙自由,将是中国民主进步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经济持续增长和现代化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实现迁徙自由的时机已成熟,必须立即对户籍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但这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联系就业制度、财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市政制度、政治体制等改革综合配套进行。
- 李海霞
- 关键词:户籍制度迁徙自由农民进城
- 浅论刑事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引量:3
- 2000年
- 修改后的刑诉法将被害人规定为当事人之一,是一大进步。但在立法和实际执法中对被害人的权益的保障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从被害人的概念以及权利保护两方面就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益保护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简要探讨。
- 李海霞
- 关键词:公诉案件被害人
- 关于E-mail的证据效力和保全问题被引量:1
- 2002年
-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 ,因E -mail引发的纠纷随之出现 ,并逐渐增多 ,因而各国开始重视电子证据的立法工作。我国诉讼法中没有把E -mail列为法定证据 ,但随着实践的发展 ,电子证据立法势在必行。司法实务中对于E -mail成为证据的条件要严格设订 ,同时要注意对于这一高科技证据的保全问题。
- 李海霞
- 关键词:E-MAIL网络证据效力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