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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玲

作品数:12 被引量:51H指数:5
供职机构: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哲学宗教历史地理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5篇哲学宗教
  • 4篇历史地理
  • 2篇经济管理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社会学

主题

  • 8篇汉代
  • 6篇孝伦理
  • 6篇伦理
  • 4篇儒家
  • 4篇法律
  • 2篇行政
  • 2篇行政法
  • 2篇政法
  • 2篇先秦儒家
  • 2篇汉代法律
  • 2篇法律化
  • 1篇道观
  • 1篇刑法
  • 1篇刑法化
  • 1篇尹湾汉简
  • 1篇渊源
  • 1篇儒家化
  • 1篇子思
  • 1篇先秦
  • 1篇先秦时期

机构

  • 9篇临沂师范学院
  • 5篇山东大学
  • 1篇中南财经政法...

作者

  • 12篇李文玲
  • 2篇杜玉奎
  • 1篇曾振宇
  • 1篇咸鸿昌

传媒

  • 5篇管子学刊
  • 2篇求索
  • 1篇江淮论坛
  • 1篇甘肃社会科学
  • 1篇发展论坛
  • 1篇山东师范大学...

年份

  • 2篇2010
  • 2篇2007
  • 2篇2006
  • 1篇2004
  • 1篇2003
  • 2篇2002
  • 1篇2001
  • 1篇2000
1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汉代孝伦理的刑法化
2010年
汉代统治者以孝治天下,将先秦儒家的孝伦理上升为国家的统治手段,并逐渐法律化。在刑法方面的表现就是对老年犯罪加以减免和存恤,对不供养父母、殴辱父母及王杖主、告发及诬告父母、强奸继母、非议孝行等不孝行为进行了严厉地处罚。这种孝伦理的刑法化为以后各朝法律所继承,尤其以唐律中的规定最为明显,也为我国现代法律和道德伦理的结合提供了极有利的借鉴。
李文玲
关键词:汉代孝伦理刑法化
论汉代法律的儒家化被引量:2
2006年
先秦儒家法律思想自创立完善后,其中的治世功能并未受到统治阶层的重视。汉武帝时期复杂的政治局势迫使他废除汉初“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董仲舒适应统治阶层的需要,对儒家思想进行了改造,形成一套神学化了的新儒学体系。在其建议下,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开始了汉代法律儒家化的历史进程,使汉代的法律在司法、立法、民事、刑法原则等领域逐渐儒家化。
杜玉奎李文玲
关键词:儒家汉代法律儒家化
试论汉代的任官回避制度被引量:3
2007年
汉代任官回避制度包括亲族回避和籍贯回避两个方面:亲族回避涉及宗室外戚及宦官子弟以及地方官员的任官避亲;籍贯回避主要涉及属于朝廷命官的郡县长吏。而东海尹湾汉墓简牍的出土也有力地证明了汉代不仅存在着任官回避制度,而且还得到了贯彻执行,并为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发展和完善,对当今社会的任官、司法审判制度具有极大的借鉴价值。
李文玲
关键词:尹湾汉简
中国古代的“无讼”理念与现代“和谐”社会被引量:11
2006年
中国古代的“无讼”理念蕴含了我国古代对“和谐”社会的一种价值追求,它的产生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根源,通过统治者制造“无讼”的舆论、司法官员处理纠纷、封建政权的支持、古代文学作品的传播等途径得以产生。我们必须对“无讼”理念进行批判的继承,剔除其中的糟粕,吸收其合理的内核,为现代“和谐”社会的建立提供有益的借鉴。
李文玲
关键词:和谐社会
汉代孝伦理的法律化被引量:9
2003年
儒家孝伦理创立之初,其治世功用并未受到统治阶层的重视,直到汉代,儒家思想成为治国的主导思想,孝伦理才逐渐法律化,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贯彻实施,在行政法、民法、刑法及诉讼法中规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使“以孝治天下”成为汉代治国的一大特色。
李文玲
关键词:汉代孝伦理法律化儒家行政法
论曾子的孝道观被引量:8
2000年
曾子作为孔子七十二贤弟子之一,对孔子的孝道无限膨胀和扩大,成为中国古代传统孝道理论的集大成者,其孝道不仅对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产生深远影响,而且在当代仍具有极高的应用价值。
李文玲
关键词:孝道观渊源
先秦儒家孝伦理思想与汉代法律
先秦儒家孝伦理自孔子创立、曾子发扬光大后,经孟子、荀子等人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已具有深刻的内涵,体现在家庭伦理上则为父母生对其奉养、爱敬、谏诤,父母死后对其葬祭以礼、秉承遗志及自己全体贵生、扬名显亲;体现在国家政治伦理上...
李文玲
关键词:儒家孝伦理汉代法律
文献传递
管子俭侈并重的消费思想被引量:6
2001年
杜玉奎李文玲
关键词:节俭思想消费结构
儒家孝伦理与汉代行政法被引量:5
2007年
自儒家孝伦理思想形成、完备后,其治世功能在汉朝得到了统治者的充分重视,儒家的孝伦理与国家的法律实现了充分的融合,孝伦理全面法律化。表现在行政法领域,则为在官吏管理上以孝选拔官吏、对在职官吏是否行孝进行奖惩、要求官吏推行孝教并进行褒奖;在文化教育上确立《孝经》的经学地位,并将其作为全国性的教材;用诏令形式优抚老年,颁布养老令、高年赐王杖;以诏令形式奖励孝子等。
李文玲
关键词:孝伦理汉代行政法
汉代孝伦理法律化基础探析被引量:1
2010年
儒家孝伦理自先秦儒家创立、发展、完善后,其治世功能并未引起统治者的重视,直到汉代,才在行政法、民法、刑法及诉讼法中全面法律化,其基础是多方面的:农耕经济是孝伦理法律化的经济基础,汉代统治者对儒家主导思想的选择是孝伦理法律化的政治基础,董仲舒对先秦儒家孝伦理的改造是孝伦理法律化的理论基础,家国同构的宗法社会是孝伦理法律化的社会基础,而血浓于水的亲情则是汉代孝伦理法律化的心理基础。
李文玲曾振宇
关键词:汉代孝伦理法律化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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