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
- 作品数:99 被引量:861H指数:21
- 供职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文化科学更多>>
- 论彝族民间的法律人——“德古”
- 近年来,法学界实证之风日盛,其中不乏关注民间法的学者,另一方面,法律多元的观念、法律文化的视角迅疾传播,其它学科如社会学、文化人类学亦广泛介入并深刻影响着法学领域,这些活泼的动向导致了对少数民族习惯法问题的研究蔚然成风。...
- 李剑
- 关键词:彝族法律人彝族习惯法司法人员
- 文献传递
- 股权出资法律问题研究
- 随着公司法的发展,人们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有了新的认识,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反映了出资价值观的改变,也为出资方式的多样化提供了理论基础。2005年,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方式进行了修改,从而股东以股权作为出资的标的物有了立法上...
- 李剑
- 关键词:公司法股权转让权利主体
- 文献传递
- “家乐福”超市收费的法律分析被引量:20
- 2004年
- 大型超市对供货商收取一定的费用在国内、国外都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但是 ,国外大型超市收取的上架费是以促进创新和产品销售为核心的 ,而中国大型超市的入场费则演变成以“国际惯例”为幌子的非法行为。本文通过对超市收费的深入分析 ,揭示了超市收费行为的经济原因 。
- 李剑
- 关键词:家乐福入场费
- 搭售:法律和经济分析
- 反垄断法一直被誉为“经济自由的宪法”、“自由企业的大宪章”。我国尽管从上世纪70年代末才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型,但高速发展的经济已经将反垄断的问题凸现出来。
作为对具体制度的研究,本文借助比较法和经济分析的方法,归...
- 李剑
- 关键词:反垄断法搭售反不正当竞争法
- 文献传递
- 经济公平与经济法的作用
- 从1890年《谢尔曼法》在美国颁布实施开始,经济法在各国经济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但对“经济法”本身性质的疑惑并未因此而得以解决。不论是在经济法理论发源地的德国、日本,还是中国,尽管关于经济法本质的学说层出不穷,但...
- 李剑
- 文献传递
- 免费模式下的互联网产业相关产品市场界定被引量:42
- 2014年
- 对于互联网产业中被广泛采用的免费模式而言,涉及反垄断法案件时首先需要确定是从免费端还是广告端来进行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目前最为流行的双边市场理论虽然关注到了网络用户和广告商之间的关联性,但是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而其理论内部的调整也并不成功。对此,在单边市场语境下从上、下游的角度理解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能够简化对商业模式的理解,明确争议发生的领域,解决相关产品市场确定的基本问题。同时,为了避免将上游相关产品市场界定为注意力市场而导致范围过于宽泛,应从网络用户对于互联网产品的功能需求出发,而实证的研究也支持这一改进。
- 侯利阳李剑
- 关键词:互联网反垄断法双边市场
- 法律经济学的分析与搭售合理性的认知被引量:20
- 2006年
- 法律经济分析对于法律内在运行逻辑的认识非常重要。在芝加哥学派理论之前,搭售通常被认为是延伸垄断力量,获取双倍垄断利润的方式,美国在搭售上的相关判决也都表明了对这种主要依据经验规则进行判断的认识方式的支持。而芝加哥学派通过法律经济分析方法所构建的单一利益模型表明,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的搭售具有相当的合理性,搭售并不是垄断力量有效率的运用方式,而仅仅是价格歧视的实现工具。随着芝加哥学派理论的发展,搭售在质量保证、产品风险分担等等方面的合理性都被进一步发掘出来。尽管芝加哥学派的理论也受到了其他经济学家的批判,并被证明是不完善的,但其通过经济学模型的构建来解释搭售的存在合理性则无疑增强了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
- 李剑
- 关键词:芝加哥学派搭售
- 多产品下的相关市场界定——基于中国经营者集中典型案例的反思被引量:10
- 2019年
- 面对多产品市场中对界定多个相关产品市场的要求,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采用常规界定方法之外,还尝试引入组产品市场来简化对相关市场的界定。然而,组产品市场尽管有范围经济、交易互补理论的支撑,但与相关市场界定的逻辑明显存在冲突。基于此,合理的分析框架应从市场需求的特性出发,从法律意义上重新理解产品组合的意义,通过引入最小产品组合,将多产品下相关市场界定问题重新纳入传统的相关产品市场界定框架之下进行分析。
- 李剑
- 关键词:相关市场界定
- 重水堆蒸汽发生器的动态仿真研究
- 在此研究中,主要偏重于反应堆蒸 发生器的仿真过程.在建立数学模型的时候,研究人员把蒸汽发生器分为五部分:热传递、预热段、蒸汽室、下降通道、上升通道.五个7部分分别建立模型后,画出方框图,综合由LabVIEW语言来进行仿...
- 李剑
- 关键词:动态仿真重水堆蒸汽发生器数学模型方框图
- 文献传递
- 网络直播营销的广告法规制被引量:1
- 2023年
- 网络直播营销对广告法的规范体系和责任认定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直播营销的生动性与互动性使消费者更容易进行情感启发式决策,其中的促销要素也使消费者很可能在锚定启发式的影响下高估交易效用。此外,专营型直播间运营者的中介角色、达人主播在信源特征上的优越表现以及商家对营销内容的有限控制力也可能导致网络直播营销比传统广告更易引发非理性消费。对此,有必要优化完善广告法对网络直播营销的规制思路和路径,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中营销信息的传播,以减少对消费者决策的不当干扰,并要求达人主播及其直播间运营者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承担更严格的法律责任。
- 冯锦如李剑
- 关键词:广告法消费者保护行为经济学认知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