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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智余

作品数:3 被引量:4H指数:1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检察
  • 2篇检察机关
  • 1篇电子数据
  • 1篇行使
  • 1篇社会生活
  • 1篇司法
  • 1篇司法功能
  • 1篇取证
  • 1篇取证工作
  • 1篇网络
  • 1篇网络技术
  • 1篇宪政
  • 1篇宪政时代
  • 1篇联网
  • 1篇民生
  • 1篇民生改善
  • 1篇经济社会
  • 1篇经济社会生活
  • 1篇互联
  • 1篇互联网络

机构

  • 3篇武汉大学

作者

  • 3篇常智余
  • 1篇谭义军

传媒

  • 1篇人民检察
  • 1篇理论视野
  • 1篇时代法学

年份

  • 1篇2013
  • 2篇2012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检察机关推进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的实践思考被引量:3
2013年
修改后刑诉法第四十八条将“电子数据”首次纳入刑事诉讼法定证据范畴,与视听资料同列为该条所列举的第八种证据类型。这一立法规定既对计算机与互联网络技术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普及推广进行了积极立法回应,同时也对检察工作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常智余
关键词: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检察机关经济社会生活互联网络技术法定证据
走向多元:宪政时代司法的复合功能
2012年
定分止争是原始社会司法功能之核心。但进入阶级社会后,国家的出现使得司法功能逐渐朝着维护特权阶层之政权的角度发展。到了近现代社会,随着身份特权被打破,法治成为国家治理的主要方式,宪政原则被确定为司法功能的逻辑原点,司法功能在逻辑自主性支配下呈现出了多元化的趋势。宪政时代司法的多元化功能具体体现为服务功能、统治功能、保障功能、法治功能和治理功能五个方面。
常智余谭义军
关键词:宪政司法功能
检察权的行使应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被引量:1
2012年
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是我国现阶段最为重要的任务。从检察权的渊源、运行及其根本目标来看,检察机关的每一项工作都与民生休戚相关。检察机关天然地具有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的正当性,负有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的职责。这就要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做到执法理念为民、执法行为便民、执法效果利民,要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办侵害民生的职务犯罪,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扎实做好民生领域的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
常智余
关键词:民生检察机关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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