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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保松

作品数:29 被引量:85H指数:4
供职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3篇期刊文章
  • 3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5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14篇反垄断
  • 9篇垄断法
  • 9篇反垄断法
  • 7篇垄断
  • 6篇法律
  • 5篇规制
  • 2篇知识产权
  • 2篇执法
  • 2篇执法机制
  • 2篇歧视
  • 2篇竞争法
  • 2篇竞争法律
  • 2篇拒绝交易
  • 2篇捆绑
  • 2篇捆绑销售
  • 2篇基础设施
  • 2篇反垄断法规
  • 2篇反垄断法规制
  • 2篇分拆
  • 2篇产权

机构

  • 22篇郑州大学
  • 4篇中国社会科学...
  • 1篇郑州航空工业...

作者

  • 26篇姚保松
  • 1篇肖国兴
  • 1篇刘海军

传媒

  • 3篇河南司法警官...
  • 2篇河南社会科学
  • 2篇河南省政法管...
  • 2篇郑州航空工业...
  • 1篇改革与战略
  • 1篇法学杂志
  • 1篇郑州大学学报...
  • 1篇河南师范大学...
  • 1篇学习论坛
  • 1篇北京科技大学...
  • 1篇中州大学学报
  • 1篇河南商业高等...
  • 1篇河南教育学院...
  • 1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河南工业大学...
  • 1篇安顺学院学报
  • 1篇河南警察学院...
  • 1篇公民与法(综...

年份

  • 1篇2023
  • 1篇2022
  • 1篇2020
  • 2篇2019
  • 1篇2018
  • 7篇2009
  • 7篇2008
  • 2篇2006
  • 2篇2005
  • 2篇2003
29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反垄断法视角下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
2023年
数字经济时代,消费者个人数据隐私日益关乎消费者切身权益,同时是平台重要的战略资源和竞争要素。实践中,平台为追求利益实施不当收集、利用数据的行为,可能构成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当竞争行为。同时,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存在反垄断立法宗旨未包含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数据隐私难以量化、数据隐私保护部门法益冲突等困境。为解决上述困难,在反垄断立法与法律解释中延伸消费者福祉含义、发展替代性数据隐私分析工具、完善反垄断法执法部门同其他部门的合作机制,共同防范消费者数据隐私滥用风险。
王冰妍姚保松
关键词:反垄断法
公用企业反垄断原理及制度研究
对政府本质的再认识,障显出政府作为代理人的缺陷,引起人们对政府保护公共利益能力的怀疑;社会及科技发展改变了公用企业的自然垄断性,次可加性成为分析规模经济效益的工具;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相互依赖性,提供了公共利益市场化实现...
姚保松
关键词:自然垄断规制结构主义市场支配力
文献传递
论公用企业反垄断的执法机制被引量:2
2009年
公用企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部门,反垄断机构在其涉及公用企业的执法活动中会遇到不同于一般行业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反垄断执法机构不仅要解决信息缺乏的问题,参与行业管制机构的审查活动,而且还要允许这些行业管理机构参与自己的执法活动。我国公用企业反垄断执法机制存在着诸多问题。为完善反垄断执法机制,我国应明确执法机构的权限,协调各种执法机构间的执法活动。
姚保松
关键词:反垄断执法机制
论公用企业反垄断的法律机制
2009年
公用企业的自然垄断性已大大减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领域正逐渐扩大。为了适应公用企业发展的这种需求,各国通过废除公用企业特权和专有权、限定基本经济利益等手段,放松了对这些行业的管制,实现了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以及产品销售的市场化。我国要打破公用企业的垄断局面,就应完善部门法的规定,建立有效竞争机制,为反垄断法在公用企业领域的适用提供必要的体制支持。
姚保松
关键词:国有企业特权
论公用企业反垄断相关市场的界定被引量:3
2008年
公用企业产品是否属于同一个相关市场,完全取决于他们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范围与程度,那些属于相同产品但网络无法延伸到这些客户所处地域的服务供应商,以及虽属于相同地区,但是提供的服务却不能覆盖相同区域的运营商都不属于同一个市场。为此,竞争机构在定义公用企业产品的相关市场时,必须要考虑网络因素在相关市场中的作用。我国的反垄断法已经颁布,文章通过研究公用企业相关市场的界定,为我国相关制度的合理化提出了一些建议。
姚保松
关键词:网络设施
反垄断法对公用企业杠杆作用的规制
2009年
公用企业在基础设施市场上往往具有垄断地位,并可将这种地位扩大到另一市场上,从而取得服务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实现利用杠杆作用限制竞争的目的。竞争执法机构根据基础设施市场影响服务市场竞争的现实性和可能性,将公用企业运用杠杆作用,限制服务市场竞争的行为进行了分类,并采用新的市场分析手段对这些滥用市场垄断地位的行为进行规制,促进了公用企业的分业经营模式的建立。借鉴这一制度有助于完善我国相关制度,推动公用企业改革的发展。
姚保松
公用企业竞争法律制度研究——以欧共体电信和交通部门为例
20世纪70年代,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开始置疑政府干预经济的合理性,带动了经济学新自由主义浪潮的兴起。在这种背景下,人们反思了传统的公用企业经营模式和政府管制框架,指出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早已改变了公用企业规模经济的边界,原...
姚保松
关键词:竞争法合法权益法律保护
国外公用企业歧视行为反垄断法规制对我国的启示被引量:2
2009年
公用企业的歧视行为既可以发生在与其没有任何联系的其他经营商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其附属机构与其他经营商之间,反垄断法必须根据两种歧视行为的不同特点分别进行规制。通过对公用企业歧视行为特点以及反垄断法规制公用企业歧视行为具体制度的分析,可以提高我国反垄断法对不同行业的适应性。
姚保松
关键词:歧视行为规制
大数据时代个性化定价的法律困境与治理建议被引量:2
2020年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加速了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成熟,但与此同时,一些隐藏问题亦随之暴露。一些互联网平台为攫取更大利益,对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进行收集并加以分析,针对不同群体提供了差异化的个性化定价,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对公民权益的严重侵害。从个性化定价的性质出发,分析了个性化定价问题对市场造成的不同影响,以及目前我国在处理个性化定价问题时所存在的法律困境。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
朱梁璧合姚保松
关键词:大数据价格歧视
论基础设施条款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被引量:4
2008年
对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垄断地位,很可能促使权利人利用这种地位限制竞争,从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决不是要授予权利人一项违反反垄断法的特权,相反,知识产权应该处于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基础设施条款为知识产权人设定了一种义务,即不得拒绝其他主体按照适当的条件使用其基础设施,从而为防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提供了有效手段,对于防止拒绝交易行为,以及促进市场竞争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姚保松
关键词:知识产权
共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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