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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忠诚

作品数:41 被引量:109H指数:6
供职机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广西民族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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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39篇中文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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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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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李振华
  • 1篇左诗怡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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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1篇2022
  • 1篇2021
  • 1篇2017
  • 2篇2015
  • 2篇2013
  • 2篇2012
  • 1篇2011
  • 2篇2010
  • 2篇2009
  • 2篇2008
  • 3篇2007
  • 7篇2006
  • 3篇2005
  • 5篇2004
  • 1篇2000
  • 4篇1999
4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WTO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总体标准被引量:1
2011年
对照WTO有关司法审查的规定以及我国加入WTO对司法审查所作的承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之存在明显的冲突。为了解决与WTO的冲突,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总体标准宜取消主体标准,将行为标准的"具体行政行为"扩展为"行政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将权利标准的"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修改为"对权利义务产生不利影响"。
向忠诚
关键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WTO规则
论行政诉讼法的独立地位
2008年
行政诉讼法作为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法律地位如何,在法学界长期以来存在不同的认识。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法的相互区别以及我国的政体和行政审判权的设置,决定了行政诉讼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明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学的独立地位,有利于建立行政诉讼法学的学科体系,有利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有利于规范行政诉讼法学的教学工作,有利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实施。
向忠诚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法律地位法律部门
论行政诉讼中诉之利益的性质和要件被引量:2
2005年
诉之利益理论是诉讼法学的一个基本理论,但在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界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诉之利益的性质和要件是诉之利益理论中的核心问题。在行政诉讼中,诉之利益的性质表现为:诉之利益既是当事人的利益,又是国家的利益;诉之利益具有程序法和实体法两方面的性质;诉之利益为诉讼要件。为了正确判断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诉的利益,应当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来分析诉之利益的要件。
向忠诚
关键词:诉之利益权利主张司法保护
论立法体制的完善
2022年
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在职权立法体制中,应明确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人大与人大常委会之间、权力机关上下级之间和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立法职权的划分。在授权立法体制中,应明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以及配套立法等事项。
向忠诚
关键词:职权立法授权立法
新时代我国立法规划探析
2021年
立法规划是指享有立法权的机关对立法工作所作的安排,一般分为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规划。五年立法规划仅具有立法准备的性质,年度立法规划则表明立法程序已经正式启动而属于立法程序的组成部分。立法规划是否科学,对科学立法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立法规划的编制,应当做到立、改、废并重,在实体上应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予以规范,在程序上要对民主立法原则予以落实,对立法项目的征集制度予以完善,重视立法调研,进行科学的论证评估和立法预测,对立法规划的拟定和审批主体作出合理的规定,对立法规划的编制时间进行明确。就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而言,其年度立法规划应当与立法提案权相统一,从而使立法提案权的行使能直接启动立法程序。
向忠诚
既判力理论视角下的民事裁定再审范围研究
2017年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民事裁定再审范围的规定较为原则,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了一定程度的明确,但不够全面而较为零散,有的还前后矛盾,致使司法实务中无法适从,并且缺乏法理基础而正当性不足。从民事裁定的既判力理论分析,只有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属于再审的范围,对诉讼指挥裁定不得适用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当事人对不予再审立案和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不得再次申请再审。
邓辉辉向忠诚
关键词:民事裁定既判力理论
非诉行政执行的范围研究
2015年
《行政强制法》颁布以后,对我国现行立法关于非诉行政执行范围的规定要有正确的理解。在一般情况下,依据法律是否明确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来确定对行政行为的执行是由行政机关自己执行还是由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行政强制法》颁布以前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自己执行的,行政机关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只能自己执行。对强制拆迁而言,基于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强制拆迁和基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拆迁,分别由行政机关自己执行和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理论上讲,应当依据强制执行的方法的不同在法院和行政机关之间划分行政行为强制执行的权限范围。
向忠诚
关键词: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强拆权力范围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行政终局行为的可诉性被引量:1
2012年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我国"入世"的承诺所体现的精神来看,体现的是司法最终解决的理念,原则上排除行政行为的终局性,并且行政终局行为不可诉也缺乏理论依据。为了解决我国行政终局行为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冲突,应当将行政终局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向忠诚左诗怡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司法审查
行政机关与行政诉讼执行被引量:3
2006年
行政诉讼执行包括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和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在行政诉讼司法裁判的执行中,对行政机关的“执行难”将不利于人民法院裁判内容的公正性和行政诉讼目的的实现,有必要增设执行措施予以完善。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在行政诉讼执行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为确保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实质审查。
向忠诚罗永琳
关键词:行政机关实质审查
论行政诉讼中的调解被引量:19
2004年
按照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除行政赔偿诉讼外 ,调解不适用于行政诉讼。但是 ,在司法实践中 ,对行政案件变相调解的情况较为普遍。正确认识和适用行政诉讼中的调解 ,有利于协调立法与司法实践的矛盾 ,有利于法院有效地解决行政争议 ,也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向忠诚
关键词:行政诉讼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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