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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永军

作品数:14 被引量:36H指数:4
供职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3篇民法
  • 3篇保证期间
  • 2篇诉讼
  • 2篇诉讼时效
  • 2篇物权
  • 2篇民法典
  • 2篇法典
  • 2篇法律
  • 2篇除斥期间
  • 1篇登记
  • 1篇登记机关
  • 1篇登记制
  • 1篇登记制度
  • 1篇动产
  • 1篇动产登记
  • 1篇一物一权
  • 1篇一物一权主义
  • 1篇有权
  • 1篇预告登记
  • 1篇预告登记制度

机构

  • 12篇郑州大学
  • 1篇西南大学

作者

  • 12篇冯永军
  • 1篇程昱晖

传媒

  • 3篇河南教育学院...
  • 2篇河南师范大学...
  • 1篇经济师
  • 1篇中州学刊
  • 1篇河南省政法管...
  • 1篇南阳师范学院...
  • 1篇河北北方学院...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 1篇黄河科技学院...

年份

  • 1篇2022
  • 1篇2021
  • 1篇2015
  • 4篇2004
  • 4篇2003
  • 1篇2002
1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保证期间比较研究被引量:3
2002年
本文以比较的方法对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立法确立的保证期间,从立法体例、类型、完成效果及解除保证期间的法定理由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比较分析,揭示了保证期间地位、作用及立法走向,以期对我国保证期间的立法完善有所裨益。
冯永军
关键词:保证期间
论不动产登记
2003年
由于不动产登记立法模式的不完善,我国现行不动产登记立法中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在物权立法中应当统一登记机关、统一登记的效力、登记前引入公证程序及设立预告登记制度。
冯永军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登记机关预告登记制度物权法公证程序登记机关法律效力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建构被引量:3
2004年
文章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的弊端分析入手 ,指出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表现为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并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重新构造 。
冯永军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隐名交易中外观主义的适用边界被引量:2
2021年
外观主义是隐名交易纠纷中适用的核心规则,由于实践中隐名交易纠纷所产生的矛盾激烈,法律中外观主义规定的模糊性和差异性,造成了法律适用混乱。故在《民法典》颁布背景下,明定外观主义在民商事中区分适用的边界,意义重大。商事法中表示主义的外观事实基础完善,为实现迅捷的交易目标应该贯彻外观主义的适用,民事法中意思主义所有权绝对意识,强调公平正义和真实权利的理念较强,应该谨慎适用外观主义。实践中关于表见代表和表见代理以及善意取得制度的具体适用已经体现民商区分的思想。法官在裁判时务必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利益衡量区分适用,力求保证裁判的公正性与各方当事人权益保护的完整性。
冯永军许利娜
关键词:外观主义民法典法律适用
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规则研究被引量:1
2022年
为应对关联企业破产难题,中国引入了实质合并破产规则,但其各项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经验都不成熟,尚未真正扎根于司法实践中。目前,该规则在适用上仍存在诸多困境,亟需从确定范围、理清关系和保障债权人权益等方面完善该规则的适用机制。
冯永军李静雯
关键词:人格否认人格混同
论物上请求权被引量:3
2004年
物上请求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 ,其种类应包括返还请求权、妨害除去请求权及妨害预防请求权 。
冯永军程昱晖
关键词:物上请求权债权《民法》损害赔偿请求权
论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被引量:5
2015年
无论在我国现行立法上还是目前理论界,关于保证期间的性质一直处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间徘徊不定的状况。其实,保证期间既不属于除斥期间,也不属于诉讼时效,它是独立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外的失权期间。在理清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及主债务诉讼时效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关系的基础上,指出现行立法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修改现行立法的建议。
冯永军徐诚明
关键词:保证期间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论中国市民社会构建的民法基础被引量:8
2004年
市民社会的成熟与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野已初见倪端,但由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长期排斥市民社会,欠缺私法文化,阻碍了中国市民社会形成与发展的进程。而民法典的制定和颁布不仅可以培育我国的民法文化和私法观念,而且还可以促进中国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发达。
冯永军
关键词:市民社会民法典分野
健全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模式选择被引量:6
2003年
在立法体例上,宪法监督制度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监督制、司法机关监督制和专门机关监督制三种模式。我国现行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着不足与缺陷,根据我国国情,应当采纳专门机关监督模式,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即独立的宪法委员会,有效地审查和纠正违宪行为,以完善我国的宪法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宪法的作用。
冯永军
关键词:宪法监督
论主债务与保证的设立
2003年
本文试图对主债务与保证合同之间的关系及与此相关的问题作深入细致的探讨 ,以期对我国《担保法》
冯永军
关键词:自然债务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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