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晓梅
- 作品数:12 被引量:11H指数:2
- 供职机构:廊坊师范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河北省教育厅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历史地理更多>>
- 政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责任被引量:4
- 2005年
- 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政府负有重要责任。和谐社会下的政府应该是一个精简、廉洁、透明、高效的政府。我国政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当务之急需要做的是:政府职能转变、有限权力原则、积极行使职权、建立公共安全机制、保障弱势群体权利、完善社会冲突解决机制。
- 续晓梅
- 关键词:和谐社会政府政府责任
- 挖掘人力潜能——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演变的核心
- 2005年
- 人力潜能的发挥不仅包括人们广为关注的某一部门、某一地区现有劳动者素质和工作效能的提高,还包括减少失业,增加劳动绝对量,充分利用闲置劳动资源以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因此挖掘人力潜能,不仅要从微观入手,更要从宏观把握.社会保障制度通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成为发挥人力潜能、调动人们积极性、增加经济收益、促进社会发展的宏观因素.所以分析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如何围绕不断挖掘人力潜能的演变过程,对一个国家选择、制定和完善宏观政策,进而充分发挥人力潜能,促进自身发展十分必要.
- 续晓梅王进
-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劳动者素质劳动资源
- 教师职业修养中的法律素质被引量:2
- 2005年
-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不仅教给学生知识,更承担着使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有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还要具有父母般的关心与爱护以及朋友间的平等和尊重,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教师中却发生了一些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如打骂学生、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等.这充分说明了一些教师法律素质缺乏.在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大气候下,教师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 续晓梅赵友卯
- 关键词:法律素质职业修养学生合法权益学生权益学生人格体罚
- 西安宝马彩票案与公证法起草被引量:1
- 2005年
- 发生在2004年的西安宝马彩票案,暴露出的我国公证业所面临的问题。完善我国公证法律体系的当务之急是制定《公证法》。作者认为公证机构应当是行使国家证明权的社会中介组织,公证机构的设立应当按照地域设立,应当将彩票等事项规定为法定公证事项,公证程序应当详细完备,通过以上规定,保障公证活动的质量和国家证明权的公信力。
- 续晓梅
- 关键词:彩票公证法法定公证公证程序西安宝马彩票案国家证明权起草
- 追本溯源 别开生面——读《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修订本)
- 2018年
- 中国人民大学马小红先生专精覃思十余年的力作《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修订本)于2017年7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面对法史学界的这部经典之作,作为晚学来写书评倍感惶恐,然而阅读此书,如沐春风,难抑写作冲动。本书共有上下两编和附录。上编'构建中国传统法'(第一章到第三章)分析了'古代法'与'传统法'的关系;探究了中国传统法的基本概念法、律、礼、礼仪、礼教、德治、人治等.
- 续晓梅
- 关键词:古代法传统法礼法结合修订本礼法关系
- 明清律例中的危害水利犯罪
- 2013年
- 明律和清律中的"盗决河防"条,按照犯罪人的犯罪目的,将其分为"盗决"和"故决";"失时不修堤防"罪由于是过失犯罪,因而与盗决河防相比,其量刑较轻,体现了古人对于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不同的认识;在这两条罪名中按照其犯罪的对象是官方的"河防"还是民间的"圩岸、陂塘",是否导致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整个立法设计考虑到犯罪的目的、对象、结果、与相关罪名的关系,反映了中国传统法律立法技术的精巧。
- 续晓梅冯江峰
- 探究古文字“狱”被引量:1
- 2011年
- "狱"字是中国法制史研究中常用到的一个字,在现代汉语中,"狱"字的含义常常被界定为监狱,从而使古文献中的"狱"字被误读。作者通过分析古文字"狱"的结构,"狱"字的历史演变,中国早期监狱的名称,并结合古代文献的记载,最后得出结论:"狱"字本义为诉讼而非监狱。在探究"狱"字本义的同时,作者通过研究中国早期的监狱制度,认为教育为本是我国监狱设置的早期理念。
- 续晓梅
- 关键词:监狱诉讼传统法律文化
- 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农村依法治理的三维透视
- 2016年
- 加强农村依法治理是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中国战略意义重大。本文总结农村法治面临农民法律观念淡薄,法律知识严重匮乏、弱势群体法律权益得不到保障、法制宣传教育途径单一、法律服务供给不到位四重困境,从农业人员一般犯罪、农村青少年犯罪、农村恶性犯罪三个层面论述加强农村依法治理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法治中国战略至关重要的作用。
- 张世红杨芳续晓梅
- 关键词:法治中国农民法律意识农村法律服务农民犯罪
- 传统法律中“罪家长”制度研究——以《大清律例》为视角被引量:1
- 2011年
- 儒家思想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法律思想,等级制和家族制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学界长期以来主要关注了君权、夫权和父权,而极少研究君、夫、父所承担的义务。本文以家族制的核心"家长"为研究对象,以《大清律例》为切入点,通过分析家长在家庭中作为夫、父、家主依法所享有的权力以及对家庭、社会、国家所承担的义务,来说明家族制中的家长不仅是权力的享有者,同时也是义务的承担者。通过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来说明我国封建社会成功设计了与当时经济、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权力义务分配模式。
- 续晓梅
- 关键词:家长夫权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