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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钟杰

作品数:10 被引量:10H指数:2
供职机构:淮阳县公安局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期刊文章
  • 3篇会议论文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8篇历史地理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9篇宋代
  • 5篇县尉
  • 3篇任职
  • 2篇任职条件
  • 2篇审判
  • 2篇司法
  • 2篇司法审判
  • 2篇复核
  • 1篇地方政治
  • 1篇刑官
  • 1篇政治
  • 1篇职权
  • 1篇职权范围
  • 1篇职务
  • 1篇职务犯罪
  • 1篇治安
  • 1篇任职资格
  • 1篇身体
  • 1篇身体素质
  • 1篇神宗

机构

  • 8篇河北大学
  • 5篇郑州大学
  • 4篇淮阳县公安局

作者

  • 10篇王钟杰
  • 4篇王晓龙
  • 1篇姜锡东
  • 1篇郑丽萍

传媒

  • 3篇宋史研究论丛
  • 1篇河北大学学报...
  • 1篇中国监狱学刊
  • 1篇大庆师范学院...

年份

  • 2篇2011
  • 1篇2009
  • 2篇2008
  • 2篇2007
  • 3篇2006
1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宋代的武臣县尉被引量:7
2006年
宋代武臣县尉职能较为专业,根据特殊需要而在特定地区设置,主要是突出其打击与镇压的能力。在缉捕盗贼、维护社会治安和抵抗入侵的过程中,武臣县尉以自己的优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鉴于其自身素质的局限性,一直倍受争议,曾遭受两次废黜,最终予以保留下来。
姜锡东王钟杰
关键词:宋代治安
论宋代监司对州县司法审判的监督与复核
2011年
宋代路级监司包括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它们具有"在司"与"巡历"两种工作方式,对州县司法审判负有主要监督管理职责。这其中包括对州县案件审理进度的催督,对司法官吏审理案件中职务犯罪行为的按劾,对冤假错案的纠举,以及对州县狱政情况的定期检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宋代首创提点刑狱司作为路级专门司法、检查机构,从神宗元丰时期以后,中央政府赋予路级提刑司对州县无疑难死刑案件的复核裁定权,更体现出其作为一路最为重要的司法、监察机构的特殊地位。宋代监司对于州县司法审判的监督与复核,使州县违法舞弊,错判滥杀的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体现出宋代司法文明的进步和人文关怀。
王晓龙王钟杰
关键词:宋代司法审判复核
宋代提点刑狱官选任之研究
2008年
提点刑狱官又称提刑、宪使、臬使等,它是宋朝首创的掌管一路司法、监察事务的官员,宋人在论述提点刑狱官时,常将其与转运使及提举常平官并称,三者通称"监司"。他们三者互不统属,共同监管州县,听命于中央政府。提刑司因其司法、监察职权与吏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故宋人有"惟提点刑狱司则视诸司为独重"之论,可见其职责之重要。提点刑狱司长官全称为"提点某路刑狱公事",副贰为"同提点某路刑狱公事"。
王晓龙王钟杰
宋代县尉任职条件考被引量:1
2007年
宋代县尉是县级政府机构中专掌治安的官员。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十二月,诏中书门下,"每县复置县尉一员"。并对其职责作出规定,"凡盗贼、斗讼,先委镇将者,诏县令及尉复领其事"。在缉捕盗贼的过程中,县尉要"躬亲部领收捉,送本州"。此类差使针对性较强,要求县尉自身素质要好,方能更好地履行职责。鉴于此,宋政府对县尉的年龄。
王钟杰段业林
关键词:县尉任职条件文臣宋王朝神宗
宋代县尉研究
宋代县尉的设置,在中国古代警察发展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在县内即设有尉职,当时带有浓厚的军事色彩,集军事、治安、刑狱等职能为一体。秦汉均设此职,在史料中,关于汉代县尉的设置,记载...
王钟杰
关键词:身体素质任职资格职权范围
文献传递
宋代提点刑狱官选任之研究
提点刑狱官又称提刑、宪使、臬使等,它是宋朝首创的掌管一路司法、监察事务的官员,宋人在论述提点刑狱官时,常将其与转运使及提举常平官并称,三者通称"监司"。他们三者互不统属,共同监管州县,听命于中央政府。提刑司因其司法、监察...
王晓龙王钟杰
文献传递
宋代县尉任职条件考
宋代县尉是县级政府机构中专掌治安的官员。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十二月,诏中书门下,"每县复置县尉一员"。并对其职责作出规定,"凡盗贼、斗讼,先委镇将者,诏县令及尉复领其事"。在缉捕盗贼的过程中,县尉要"躬亲部领收捉,送...
王钟杰段业林
文献传递
关于宋代县尉的职务犯罪问题被引量:2
2006年
宋代县尉掌管地方社会治安,负责刑事案件侦查,在履行其职务的过程中,暴露出许多方面的犯罪问题,诸如收受贿赂、贪赃枉法、滥用职权、非法刑讯逼供、欺压平民百姓等。本文结合有关县尉的犯罪事实,分析其犯罪根源和本质,进而探讨宋代地方司法机关的腐败问题。
王钟杰郑丽萍
关键词:宋代县尉职务犯罪
论宋代路级机构的互察关系及对地方政治的影响
2009年
宋代统治者为防止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局面的重现,首次在州县之上的路一级政区设立多个管理机构,如转运司、提刑司、提举常平司等,它们共同管理一路内的各项事务。为加强监管,宋朝首创了路级机构的互察制度,规定路级机构互不统属,互相监督,互相填写考核结果。宋代路级机构的互察关系,有利于防范权臣独揽地方大权,确保统治稳定。同时,宋代路级机构的互察对地方政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促进了信息的上传下达,促进了州县治理,有利于地方政治清明。
王晓龙王钟杰
关键词:宋代地方政治
论宋代监司对州县司法审判的监督与复核
宋代路级监司包括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它们具有"在司"与"巡历"两种工作方式,对州县司法审判负有主要监督管理职责。这其中包括对州县案件审理进度的催督,对司法官吏审理案件中职务犯罪行为的按劾,对冤假错案的纠举,以...
王晓龙王钟杰
关键词:宋代司法审判复核
文献传递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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