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
- 作品数:11 被引量:35H指数:4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农业科学更多>>
- 略论环境权及其法律保护被引量:5
- 2012年
- 环境权是公民个体和集体要求生活在良好环境、享有良好环境品质的权利,本质上是一种生态性权益。环境权与其他人权不同。作为一种基本人权,环境权的主要保护方法是加强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的制度构建,完善以公益诉讼为主的司法救济。
- 林森
- 关键词:环境权环境知情权生存权
- 野生动物保护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 野生动物保护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可以说这样做是为了人类的利益需要,也可以说这样做是为了野生动物自身的利益需要,不同的回答表明了我们不同的哲学立场,并由此导致我们制定完全不同的公共...
- 林森
- 关键词:动物权利动物解放野生动物保护狩猎权土著民族
- 环境风险的不确定性及其规制
- 2015年
- 环境风险是风险社会的产物,具有科学上的不确定性,这给行政机关的规制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由于无法可依,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就会破坏社会秩序。环境风险的不确定性在本质上是一个社会问题而非科学问题,要消除它,需要公众就相关的实体问题达成共识,并以此作为行政机关规制的基础。在具体法律制度的安排上,应当使民意贯穿于规制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 林森乔世明
- 关键词:环境风险不确定性规制公众参与
- 国有上市公司经理产权激励的法律研究
- 传统公司法长期以来以委托一代理理论解释股东与经理的法律关系,但是随着现代股份公司股权日益分散和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以代理理论来定位股东与经理之间的法律关系显然无法解释现实中的困惑。作为资本投入者的股东不能无视经理人力资本...
- 林森
- 关键词:股票期权人力资本激励机制MBO
- 文献传递
- 论新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措施的完善被引量:1
- 2012年
- 新疆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护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困难。为了加强对新疆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应当加强法律制度的完善,加强行政管理。为此,笔者提出了一系列相应的改进措施,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 林森
- 关键词:野生动物资源法制行政管理自然保护区
- 论合法性视角下的政府环境公共权力被引量:4
- 2013年
- 政府环境公共权力是政府进行环境决策、执行环境法律、管理环境公共事务的专门权力,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环境风险对政府管理职能提出的必然要求。合法性理论在现代社会主要是指法律的合法性,政府环境公共权力的合法性既表现为形式合法性,也表现为实质合法性。前者要求其符合法的形式渊源,后者要求其符合环境正义的标准。由于立法缺陷、区域环境义务的不平衡和权力行使的异化问题,导致我国政府环境公共权力存在合法性危机。我国政府环境公共权力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完善立法,加强参与式环境治理。
- 乔世明林森
- 关键词:公共权力合法性环境正义有限政府
- 土著人民环境权益保护的困境及其法律原因被引量:5
- 2014年
- 土著人民的传统文化植根于自然环境,对他们环境权益的法律保护对该群体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但在现实中,土著人民的传统农业经济正在消亡,他们的土地和自然资源经常被国家剥夺。原因在于,法律的结构性限制导致法律无法公正对待土著人民,国家制定法与土著人民习惯法的内在矛盾使得国家对保护他们的环境权益持消极态度,知识产权法的本质决定了其无法承担保护的责任,国际人权法由于争议不断,还不能有效地起到保护作用。
- 林森
- 关键词:环境权益法律保护文化
- 略论我国自然保护区资金机制的法律完善被引量:4
- 2012年
- 我国自然保护区由于财政体制不合理导致经费匮乏,有限的资金多用于行政开支,保护区的经营活动与社区群众生活的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国外立法明确了保护区的公益性,既强调政府责任,也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帮助。有鉴于此,我国法律应当根据保护区的不同定位,不断加强法制工作,改革财政体制,强化政府责任,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和社会性收费制度等,从各个方面完善保护区的资金机制。
- 林森
-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 试论环境风险的法律规制被引量:5
- 2015年
- 环境风险是风险社会的产物,具有科学上的不确定性,这使得行政机关不得不在不确定性中做出决策,而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可能会侵害公众的自由和权利。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重新思考环境风险的性质,通过程序规定促进实体问题的解决。具体而言,需要完善公众参与,规范行政机关的决策程序,在执行中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自我管理的作用,同时加强公众监督。
- 林森乔世明
- 关键词:环境风险法律规制不确定性公众参与举证责任公众监督
- 固体废物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 2011年
- 长期以来我国固体废物治理侧重于事后的污染防治,忽略了源头控制,回收利用的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够完善。因此,从法律规制的角度出发,首先要审视现行立法的不足,其次在具体制度上,要建立和完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风险基金制度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同时大力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利用社会力量对固体废物进行治理。此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重新定位政府在治理中的角色,加强其监督和服务的职能。
- 林森
- 关键词:固体废物法律规制公益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