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勇
- 作品数:22 被引量:179H指数:9
- 供职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统一民事责任制度的建构——基于责任融合的“后果模式”被引量:24
- 2015年
- 民事责任制度的法律构造存在"原因模式"与"后果模式"的差异。在责任形式多元化的情况下,"后果模式"与后果引导的法律救济思维特征更相契合。"后果模式"以功能性的责任形式为基础,不同功能性责任具有不同的构造逻辑和一般要件。根据"救济与权利一致"原则,不同责任基础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结构形式,这为一般责任规范的提出奠定了基础,不同责任基础表现为一般责任规范的具体实现形式。一般责任规范与具体责任基础这种关系的厘清,有助于恢复被异化的责任基础的功能设置,实现不同责任基础的效果融合或责任统一。责任融合降低了现行法所贯彻的请求权竞合模式的正当性,为共同责任规范的立法抽象提供了可能性。对于中国民法典民事责任制度的建构而言,依"后果模式"配置责任制度是开发《民法通则》"民事责任"编制积极价值的可行之道。
- 张家勇
- 关键词:民事责任民法典
- 新类型案件同案不同果的原因浅探——以宜兴冷冻胚胎案为例
- 2016年
- 在2014年轰动全国的宜兴冷冻胚胎案中,两审法院都认为冷冻胚胎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是案件的关键,同时也认为这一关键问题是模糊和不确定的。但两审法院在这一模糊和不确定的基础上,做出了很不相同却都非常明晰和确定的判决。它们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究其原因,作者从法官的角度思考问题——法官如何审案?尤其是面对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法官是如何思考的来回答该问题。文章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着重讨论两审法官的推理过程和说理方法,从而研究在司法实践中,面对"法律漏洞",法律推理、价值判断、法律续造、法官说理等将对案件结果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最后对法官审理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可资借鉴的建议。
- 徐茜如张家勇
- 关键词:冷冻胚胎法律空白法律推理说理
- 论侵权损害赔偿额的酌定--基于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例的考察
- 酌定侵权赔偿额的核心是法官如何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权衡相关酌定因素以确定赔偿额.酌定因素既是对法官酌定裁量权的限制也是指引,法官有义务在判决书中表明所考虑的酌定因素及其意义,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例的考察反映了法院在审判实...
- 张家勇李霞
- 关键词:侵权损害司法裁决审判实践
- 文献传递
- 不当的方法产生不当的结论——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侵权责任》一文
- 2013年
- 有学者将侵权法仅有的三条有关相应补充责任的规定进一步做出类型区分,不仅对于34条第2款的法律适用无任何帮助(是否承认不真正补充责任类型不会产生法律适用上的问题),其所谓扩展适用更是强行套用其推论模式,侵权责任法第49条第2句后段及第85条第句不仅不足以确立所谓补充责任类型,更遑论不真正补充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2款'相应的补充责任'规定,其业已在补充责任的制度设计上有增加权利救济之复杂性的不足,再就此种补充责任增加所谓'不真正补充责任'的类型区分更为不妥。
- 张家勇
- 关键词:研究方法法律适用
- 承运人对第三人货物的留置权被引量:6
- 2009年
- 我国海商法、担保法、合同法与物权法等法律构造了现行的留置权规范体系。相关法律在留置权成立要件上表述不一,导致了法律适用上的困难,集中表现在合同法第315条的解释适用上。无论从货运合同各方的利益结构、诚实信用原则或善意取得角度,还是从承运人留置权所保护债权的发生原因角度,都无法合理得出承运人可以根据该条对第三人货物主张留置权的结论。只有借助法律解释技术,通过稳定的司法适用确定该条的准确含义,才不至于产生利益冲突和体系违反的效果。
- 张家勇
- 关键词:货运合同
- 诉讼时效制度的利益结构分析被引量:2
- 2009年
- 诉讼时效涉及权利人、义务人和第三人三方利益,此三方利益形成诉讼时效制度应予处理的利益结构。本文主要运用法律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该结构进行分析,认为诉讼时效制度的构造,在权利人方面以权利人与因理论为其构成要件,在义务人方面以拒绝履行权为其表现形式,在第三人方面则授予其独立的对抗利益,以此达成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
- 张家勇
- 关键词:诉讼时效抗辩权
- 两种类型,一种构造? 《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的解释被引量:17
- 2012年
- 因不作否认表示而对他人行为负责之规定与私法自治理念存在冲突,乃民法学应予关注的重要问题。《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容忍代理与拟制追认两种解释可能性。从司法案例及比较法的考察可知,两种构造虽同样针对无确定内涵的行为样态,均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价值填充,排斥拟制技术的运用,但二者所涉主体的利益关系及法律基础不同,在构成要件上应作区别对待。《民法通则》在文义上将两种类型收编一处,在法律构造上难称妥当,需经立法途径加以解决,即应将容忍代理作为广义表见代理的特殊类型,而将拟制追认改为默示追认纳入追认代理的一般规则处理。
- 张家勇
- 关键词:信赖保护
- 论同意套牌人对套牌机动车肇事的赔偿责任——以公、私法的关系为视角被引量:2
- 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在指导案例19号的裁判摘要中,以打击机动车套牌行为的社会需要为基础,以司法政策的社会功能为出发点,明确了同意套牌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则。但是,该指导案例的真正意义却不在于连带责任规则本身,而更多在于透过私法手段实现公法管制目标方面,表现为以私法外的理由证成私法责任的正当化进路。应当看到,私法责任机制并非总是实现公法管制功能的适当手段,在司法裁判中,应避免赋予侵权法其本不适于承担的任务或功能。
- 张家勇
- 关键词:连带责任私法责任
- 论责任竞合的逻辑与经验
- 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中国民法理论上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但是,既有的讨论更多停留在一般规范层面的分析,对于责任竞合的经验层面关注不足.从规范层面来看,责任竞合尤其是请求权竞合模式对于合同与侵权的区分的规范逻辑贯彻最为...
- 张家勇
- 关键词:合同法责任竞合法律救济
- 文献传递
- 论合同保护第三人的路径选择被引量:6
- 2016年
- 合同对第三人也能够产生保护作用的现象在比较法上不乏其例,但其规范方式则存在不同做法,作为介乎于合同法与侵权法之间的法律现象,只有结合具体法律制度背景才能对其做出有意义的评判。从法律实证的角度看,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均未承认合同对第三人的保护作用。由于侵权责任法在保护民事权益方面业已提供了充分的救济渠道,故我国没有引入德国式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的制度需要。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基于其独特的工具价值,可以在对第三人提供超出侵权法的更为便利或优厚的合同保护方面发挥作用,在中国现行法体系下,应当肯定其存在价值。
- 张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