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轩
- 作品数:17 被引量:39H指数:4
- 供职机构: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量刑建议与量刑规范化互动关系研究
- 2015年
- 目前,量刑建议和量刑规范化的开展及其互动关系不规范、不正常,量刑规范化所涉罪名的范围和刑罚种类不全面、不完整,裁判文书对量刑建议和量刑规范化的内容未予充分反映,程序适用不完全、不充分。因此,需要明确量刑建议和量刑规范化及其互动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重视实现量刑建议和量刑规范化互动的重大转变和调整,准确定位量刑建议和量刑规范化互动中的控辩审关系,建立四位一体的量刑建议和量刑规范化良性互动体系。
- 张国轩
- 关键词:量刑建议互动关系庭审
-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问题研究
- 论文包括绪论和十章,涉及量刑建议的界定、影响量刑建议的主要问题、开展量刑建议的依据、量刑建议的试点情况分析、量刑建议的原则和条件、量刑建议的提出、出庭支持和抗诉救济等。开展量刑建议,是全面、充分履行控诉职责的要求,可以促...
- 张国轩
- 关键词:量刑建议求刑权
- 文献传递
- 对充实现行刑法犯罪定义的进言
- 2003年
- 虽然我国现行《刑法》对犯罪定义的规定比修订前要准确一些,但是仍然存在句子结构矛盾、定义项中心词偏离、用词含义不明确、行为的后果特征表述不当、但书的指向不明、内容表述不全等缺陷,因此应当对其进行修改。
- 张国轩
- 关键词:刑法犯罪定义罪刑法定原则刑罚体系刑事责任
- 论经济法律责任的称谓和二元属性被引量:3
- 2004年
-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在国家干预和调控社会经济过程中因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依法应承担的否定性、单向性、因果性经济义务。“经济法律责任”与“经济法责任”的称谓没有明显的差异,两者不存在准确与否的区别;经济法律责任的存在具有二元性:从其产生的依据来看,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为它直接产生于经济违法行为,不从属于其他的违法行为。但是从责任的实现方式来看,又具有从属性,经济法律责任只有通过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来实现,不存在与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相并列的、完全独立的经济制裁。
- 张国轩
- 关键词:经济法律责任行政制裁刑事制裁《经济法》经济违法行为称谓
- 经济犯罪、商业犯罪、财产犯罪的罪刑关系研究被引量:5
- 2003年
- 经济犯罪、商业犯罪、财产犯罪是市场经济中常发多见的犯罪形式,但是目前在中外的刑法典和刑法学中对它们的规定和研究存在一定的偏差;经济犯罪是经济主体在经济干预或者调控的过程中实施的严重侵犯经济秩序和经济利益的行为;商业犯罪亦即商事犯罪,是指商事主体在商品生产、商品经营或者商业服务过程中实施的严重侵犯商事活动秩序和他人商业利益的行为;财产犯罪是行为人在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过程中实施的严重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三者在主体、罪过、目的、动机、客体、行为方式、手段、定罪情节、处罚原则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但它们却完整地构成了以三者为主体、以财产犯罪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犯罪新体系。
- 张国轩
- 关键词:经济犯罪刑法商业犯罪财产犯罪罪刑关系
- 刑事诉讼法存在的几个立法缺陷被引量:1
- 2000年
- 张国轩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单位犯罪
- 关于自动悔罪行为的几个问题被引量:2
- 1997年
- 张国轩
- 关键词:犯罪中止刑罚裁量中止犯犯罪既遂犯罪过程
- 漫谈立法的“入罪”习惯被引量:4
- 2006年
- 习惯是一个人们非常熟悉又难以准确定义的词语,说熟悉,是因为人们从小就知道有习惯,如“养成好‘习惯’”、“‘习惯’成自然”等等。在法律上,也有习惯法之说,人们在对法律下定义时,总是用“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在刑法上,还有“一惯表现”之说,比如对惯犯下定义时,就有过“惯不惯看习惯”、“新账老账一起算”的思维定势。
- 张国轩
- 关键词:下定义法律习惯法刑法惯犯
- 论死刑的具体适用被引量:8
- 1999年
- 对刑事法律中死刑的修订,是刑法修订的重要内容和敏感性问题。它不仅关系着我国刑罚是重刑还是轻刑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刑法修订的质量,而且引起国内外的普遍关注,标志着我国的形象。那么,刑法修订后死刑适用的罪名、情节、方式有哪些变化?它与原刑法的具体适用存在...
- 张国轩
- 关键词:适用死刑危害公共安全罪选择性罪名刑法修订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民事检察调解的理论基础被引量:1
- 2010年
- 理论上充分论证民事检察调解的合理性是构建我国民事检察调解制度的基础,也是对其进一步展开分析的前提条件。民事检察调解是当事人自由处分权的当然展开,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自然延伸,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要求。在实践民事检察调解时,必须慎重处理以下问题:一是注重民事检察调解方式的法定化,二是慎重看待民事检察调解目前所处的地位,三是民事检察调解的程序化构建,四是民事检察调解与其他检察监督方式的衔接,五是建立健全民事检察调解领域内的检调对接机制。
- 张国轩宋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