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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伟

作品数:34 被引量:171H指数:7
供职机构:华侨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9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3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7篇法律
  • 5篇法理
  • 5篇分居
  • 5篇财产
  • 4篇社会基础
  • 4篇生育权
  • 4篇民法
  • 4篇婚姻
  • 3篇离婚
  • 3篇民法典
  • 3篇进路
  • 3篇婚姻家庭
  • 3篇法典
  • 2篇行使
  • 2篇证成
  • 2篇中国婚姻
  • 2篇生育
  • 2篇实践进路
  • 2篇司法
  • 2篇年终

机构

  • 17篇西南政法大学
  • 14篇华侨大学

作者

  • 31篇姜大伟
  • 4篇陈苇
  • 1篇石婷

传媒

  • 3篇华侨大学学报...
  • 2篇学术论坛
  • 2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学术交流
  • 1篇信阳师范学院...
  • 1篇湖北社会科学
  • 1篇延安大学学报...
  • 1篇现代法学
  • 1篇理论月刊
  • 1篇社科纵横
  • 1篇中华女子学院...
  • 1篇齐齐哈尔大学...
  • 1篇高等学校文科...
  • 1篇八桂侨刊
  • 1篇北华大学学报...
  • 1篇南都学坛(南...
  • 1篇法律科学(西...
  • 1篇魅力中国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北方法学

年份

  • 1篇2022
  • 3篇2021
  • 1篇2020
  • 1篇2019
  • 4篇2018
  • 1篇2017
  • 2篇2016
  • 1篇2015
  • 2篇2014
  • 9篇2013
  • 3篇2012
  • 2篇2011
  • 1篇2010
3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夫妻单方处分名下股权效力认定的利益衡量及其规范路径被引量:8
2021年
理论及实务界有关股东婚内所持股权是否为共有财产以及能否单独处分问题的讨论,远未达成共识。夫妻单方处分名下股权的效力认定,必须充分虑及《民法典》婚姻财产法规则与商事外观法理价值取向的根本差异,以寻求家庭场域下交易相对人、持股方及非持股方之间交织的婚姻利益与交易利益得以妥当协调和均衡保护。股权转让协议于转让双方具有法律拘束力,但股权变动与否得依公司法及婚姻财产共有规则而论。持股方单独所为之股权处分行为无效,但构成善意取得之场合除外。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实际履行不能时,交易相对人可以要求转让人承担违约责任抑或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股权处分行为因适用善意取得而致股权权属移转时,非持股方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抑或离婚时要求持股方赔偿经济损失。
姜大伟
新时代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学模式的改革被引量:1
2018年
我国传统法学教学模式不适应新时代法学教育的现实吁求。新时代法学教学模式的改革,应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重心,以培养具有"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改革传统法学教学模式的基本路径应以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为原则,转变陈旧教学理念,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同时注重加强教师职业培训,着力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
姜大伟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教学改革
防治家庭暴力情况调查报告──以重庆市某区某街道社区为调查对象被引量:2
2011年
通过对重庆市某区某街道2008年至2010年防治家庭暴力情况的调查,发现家庭暴力近年呈上升趋势。目前,家庭暴力的发生,主要与婚姻当事人感情不和、经济条件较差以及法制观念淡薄等因素有关。某街道近年防治家庭暴力工作有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与不足。防治家庭暴力的措施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加强法制宣传,另一方面要为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纠纷咨询服务,要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要促进就业、设立家庭暴力救助基金等。
陈苇姜大伟石婷
关键词:家庭暴力
论《民法总则》对亲属身份行为的调整——兼评我国《民法总则》相关之规定被引量:7
2017年
亲属身份行为是表意行为,潘德克吞范式民法总则未能实质性解决亲属身份行为得否适用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则问题,学说上亦存在"适用说""不适用说"以及"区别适用说"等三种立场。亲属身份行为作为法律行为的下位概念,当家庭法对其无具体规定时自当适用法律行为制度的一般规则。但基于亲属身份共同生活关系的事实先在性、伦理性以及法效的既定性、安定性等品格,我国民法典总则上法律行为制度的设计应为亲属身份行为的调整预留适度空间。瑕疵亲属身份行为的效力认定规则应区别于财产行为,其被认定无效或撤销后的法律效果应不具有溯及力为宜。同时还应制定亲属身份行为瑕疵治愈规则,以尊重和保护身份关系的安定性以及家庭共同体成员的身份利益。
姜大伟
关键词:法律行为效力规则民法典总则
法经济学视域下我国离婚法改革的创新思路
2016年
离婚法作为指引和规制当事人离婚行为的制度性规范,其离婚立法原则不同,所产生的离婚成本与收益亦有分别,人们的离婚行为及当时社会整体离婚水平相应地也存在不同。当前我国破裂主义诉讼离婚标准以及相对简化的协议离婚程序,使离婚的法律成本降低,溢出效应反而增强,存在"自由充分,限制不足"之缺憾。我国离婚法的改革,应以保障离婚自由为前提,减少和避免轻率离婚为目标,实现离婚边际效用最大化。在分居与离婚关系结构定位问题上,无论登记离婚抑或裁判离婚,原则上需经过一定期间之分居,但在夫妻一方严重违背法定婚姻义务,他方不愿与其继续共同生活时,亦可不必受分居前置程序之拘束,而径自诉请离婚。
姜大伟
关键词:均衡化分居制度离婚法
华侨权益保护地方立法的福建实践:经验、问题及其对策被引量:1
2022年
为保护在闽华侨基本权益,福建省相继出台系列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渐趋形成地方性涉侨权益保护法规体系。《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是福建省地方性华侨权益保护立法的“集大成者”,呈现出较多的立法亮点和创新。不仅建立健全华侨权益保障议事协调机制,进一步确认华侨护照在国内的身份证明效力,而且对华侨权益的基本类型、内容、行权方式和救济路径均予明确。当然,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立法也存在着相关立法仍显分散亟待整合、部分规定因过于抽象可操作性不强以及部分权益如何保护仍缺乏明确规定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应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福建省实际,并借鉴其他省市立法经验,对相关立法予以调整、补充和修正。
姜大伟
关键词:华侨权益
离婚冷静期:由经验到逻辑——《民法典》第1077条评析被引量:39
2020年
《民法典》设立离婚冷静期是立法对社会积极应对轻率离婚实践经验的确认与反映,对防止轻率离婚、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以及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要价值。《民法典》第1077条存在制度供给不足之缺憾,尚有亟待完善和补正的空间。冷静期不独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亦有适用余地,在期间设置上宜采“区分设置”模式,尤其在出现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等严重人身侵害情形,应予排除适用。立法应明确规定夫妻人身关系及财产关系在冷静期内的变动规则,同时密切关注和保护儿童利益,冷静期内的未成年子女抚养务须妥善安排。
姜大伟
关键词:社会基础
困境与进路:年终法院立案难现象之反思被引量:4
2013年
年终立案难是我国司法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正当利益,而且影响法院"司法为民"的公正形象。破解立案难问题,一方面法院需要改变工作体制机制,制定科学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加强法官人才队伍建设。另一方面寻求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非诉机制与诉讼机制合理对接。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
姜大伟
关键词:法理透视实践进路
生育权利化的法哲学思考被引量:2
2012年
生育权由自然权利向法律权利转化,是由社会基本条件决定的,一方面生育利益的外部冲突是促成转化的外因,另一方面生育利益的内部冲突是促成转化的內因。我国生育立法虽然确认生育是一种权利,但在权利保护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亟待完善。
姜大伟
关键词:自然权利法律权利生育生育权
改革开放与中国婚姻财产法的勃兴:回顾与展望
2019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渐趋形成了以婚姻法为主体、司法解释为补充的相对完善的婚姻财产法体系,相关制度规则亦经历了由概括到细致、由薄弱至充实的革新进程,价值理念与家庭、个人及社会利益之间亦发生着取舍与需要整合的转变。
姜大伟
关键词:婚姻法财产法勃兴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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