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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继存

作品数:24 被引量:160H指数:5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文献类型

  • 2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21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 1篇自动化与计算...

主题

  • 8篇著作权
  • 7篇权法
  • 6篇著作权法
  • 5篇商标
  • 4篇知识产权
  • 4篇产权
  • 3篇艺术
  • 3篇注册商标
  • 3篇法律
  • 2篇独创性
  • 2篇艺术性
  • 2篇实用艺术作品
  • 2篇权利
  • 2篇网络
  • 2篇公共利益
  • 1篇独立性
  • 1篇信息本质
  • 1篇信息差
  • 1篇信息差距
  • 1篇信息公开

机构

  • 21篇中国政法大学
  • 3篇清华大学
  • 1篇中国版权保护...
  • 1篇闽西职业技术...

作者

  • 24篇付继存
  • 5篇冯晓青
  • 1篇杨利华
  • 1篇张宇
  • 1篇赵建蕊
  • 1篇赵浩

传媒

  • 3篇知识产权
  • 2篇法学研究
  • 1篇湖南大学学报...
  • 1篇学术交流
  • 1篇内蒙古社会科...
  • 1篇首都师范大学...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情报资料工作
  • 1篇法学家
  • 1篇中国出版
  • 1篇信息网络安全
  • 1篇邵阳学院学报...
  • 1篇南都学坛(南...
  • 1篇闽西职业技术...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武陵学刊
  • 1篇今日财富(中...
  • 1篇学术前沿

年份

  • 3篇2023
  • 1篇2022
  • 1篇2021
  • 2篇2020
  • 3篇2018
  • 3篇2017
  • 2篇2016
  • 1篇2014
  • 3篇2012
  • 2篇2011
  • 3篇2010
2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公证中的过错责任
2012年
公证机构作为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对其在公证过程中产生的损害承担过错责任。根据民法过错责任的基本法理,过错的认定需要保证公证机构正常、自由、独立开展公证业务,并能够对申请人的损害予以救济。因此,程序瑕疵与内容瑕疵中的过错有不同的判断基线。对程序错误,只有造成损害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对业务范围内的内容错误,公证机构应当承担全部过错责任。对事实材料审查中的过错,则承担混合过错责任。由于审查的有限性,对尽到审慎、客观的审查责任的,公证机构不再承担责任。
付继存
关键词:公证民事责任过错责任程序瑕疵
著作权法上实用艺术作品审美价值判断的批判与超越
2023年
我国实用艺术作品保护在理论和实践中普遍存在对权利客体“艺术高度”的要求,即在有无“艺术性”的定性判断之外,以客体是否具有相对较高的审美价值的定量来判断决定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与否。但这一被广泛接受的标准对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实际弊大于利。此要件将主观因素放大,不利于维护法秩序的安定性。同时,审美价值判断在理论与实践中均不能实现预想的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协调。在我国作品类型开放模式下,放弃审美价值判断,通过对工业制作的实用艺术作品实行择一保护来实现体系协调,不失为一个较好选择。
付继存杨翱恺
关键词:实用艺术作品审美价值独创性艺术性
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取向: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
2023年
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自主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体系的实践根基。实现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需要自主创新的、适应实践的价值立场与态度。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与防范权利过度扩张,不是分别对应激励创新与维护公共利益,而是在整体上作为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的手段。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具有同构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各种价值和理念的能力,是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取向。
付继存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公共利益
著作权法中的复制权研究被引量:69
2011年
复制权是著作财产权的基础和核心,但复制的内涵却随着技术的发展而日趋扩张,从单纯的印刷复制到模拟复制再到数字复制,复制在技术面前迷失了本质。由于各国关于复制权的理论基础与立法结构不同,复制内涵的发掘更是莫衷一是。从激励理论看,复制是对作品形式的再现,是著作权人控制作品市场利益的手段之一,集中反映了复制件的非独创性与竞争性特点。认识这一特点对解决异形复制、自发复制和暂时复制等新型复制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非独创性与竞争性二维视角来看,新型复制方式产生的利益应该在竞争市场上以复制与创作为边界进行分配,从而在激励著作权人的前提条件下实现著作权人独占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动态平衡,保证公众接近作品和著作权人行使独占权在著作权法中各得其所。
冯晓青付继存
关键词:著作权法
从腾讯与奇虎之争看网络安全产品面临的法律困境
2010年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来看,QQ与360之争涉嫌不正当竞争。关于外挂软件的违法性,一是需要分析外挂软件是否对目标程序进行了复制和修改,二是分析该外挂软件是否违反我国出版法规,若未经过审批、超出审批范围出版,则该外挂软件就应该归于非法出版物的范畴。该次互联网事件也折射出网络安全产品在我国遇到的法律困境。
赵浩赵建蕊付继存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外挂软件网络安全产品
作品独创性功能的反思与重塑--基于著作权法结构与价值目标的双重视角被引量:4
2022年
著作权法中独创性判定的分歧源于功能认知的偏差。由于独创性只能明确作品保护的正当性,对邻接权客体的判定与正当性解释无法律意义,独创性的体系划分功能不能被解读为邻接权客体无独创性或者独创性较低,而作品的独创性较高。由于“最低限度的创造性”的功能可被思想表达二分法取代,“一定程度的创作高度”在我国被错误地理解为单个作品获得保护的评价性概念,而经济分析方法又缺乏正当性与可操作性,独创性的价值评判功能似是而非。事实上,独创性只具有从创作行为与创作结果来描述创作事实的功能。判断独创性,应考量作品表达思想与创作自由度两个因素。
付继存
关键词:独创性
注册商标使用中的“未改变显著特征”被引量:4
2021年
注册商标使用的判定因"未改变显著特征"的语义不精确而有或然性,进而影响与商标专用权确认、维持与保护有关的预期,助长市场机会主义。其实,"未改变显著特征"所蕴含的法律理念是,在理性、具体化的消费者看来,实际使用的商标标志与注册商标具有相同的识别效果。该理念与定性比较分析405份裁判文书所发现的应判定为"未改变显著特征"的条件或其组合相互对应。判定"未改变显著特征"的基准类型是组合使用注册商标、增删关联元素、改变装饰元素、替换字体字形、改变元素排列方式或任意组合上述变化方式,且能够明确指代该注册商标并不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确权裁判还认可同时使用注册商标与变化的商标标志。在形成"未改变显著特征"这一判断时,识别公用性关联元素、替代性关联元素与装饰元素应分别采用竞争必需测试、稳定对应测试与表达需要测试。相同识别效果的判断应衡量明确指代、消费者认知习惯与商标法秩序等因素。
付继存
关键词:注册商标商标使用
著作权法的作品观:从本质主义到建构主义被引量:2
2016年
传统的、占据主流地位的智力成果说是建立在主客体关系上的,通过将作品拟制为无形物或抽象物而形成,是本质主义的产物。著作权人对抽象物享有完全支配权,使得著作权法在智力成果内开辟了"主权"领域。随着信息产权的提出与发展,具有精神功能的符号组合或者非实用性的信息被解释为作品的本质。这将认识作品本质的基本范畴从主客体关系推向了主体关系,蕴含着怀疑主义的危险。作品本质的不同形式可以在建构主义的框架内得到解释。基于法学共识,作品本质是在泛关系网络与著作权社会关系网络中生成的,是在文学艺术与科学领域内社会公众共同接受的引起利益分配的形式。
付继存
关键词:信息本质
网络版权授权的模式选择被引量:4
2018年
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授权面临着海量授权、快速授权、多层次授权等方面的挑战。为此,纷繁复杂的商业实践在突破传统授权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了一些新方案。这些方案可以归结为自治干预模式、市场自治模式与技术主导模式三种,所采取的要素可以涵盖在"制度-市场-技术"三维框架内。三维框架提供了各个授权模式所包含的成本、收益指标。版权授权模式的选择可以在尊重私法自治的伦理价值与遵守效率原则的功利价值这两个维度内展开。理顺这两个层面的关系,将为版权授权机制建设提供有益指导。
付继存
关键词:版权授权
国家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资料库建设研究——理论探讨与实证分析被引量:6
2014年
国家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资料库建设属于知识产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范畴。国家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具有公益性,其资料库建设对创新性国家建设、国家知识系统建设与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均具有重要的作用。从我国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资料库建设现状看,基础信息服务已初具规模,国家应当以此为契机,在国家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资料库建设中发挥信息服务的调控作用,促进商业化信息服务机构在更高水平上展开竞争,提高知识产权领域信息服务质量。国家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资料库建设应在基础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工作和资料库建设平台等层面进行。
冯晓青杨利华付继存
关键词:知识产权信息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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