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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哲

作品数:8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浙江农林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2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5篇习惯法
  • 5篇环境习惯法
  • 3篇农村
  • 3篇农村环境
  • 3篇侵权
  • 3篇环境法
  • 3篇环境法治
  • 3篇环境侵权
  • 3篇法治
  • 3篇法治视野
  • 2篇司法
  • 2篇司法适用
  • 2篇损害赔偿
  • 2篇赔偿
  • 2篇侵权损害
  • 2篇环境侵权损害
  • 1篇社会化救济
  • 1篇生态损害
  • 1篇侵权损害赔偿
  • 1篇救济

机构

  • 8篇浙江农林大学

作者

  • 8篇马文哲
  • 7篇刘辉
  • 2篇周莹莹
  • 1篇阳相冀

传媒

  • 1篇中共成都市委...
  • 1篇浙江树人大学...
  • 1篇太原大学学报
  • 1篇呼伦贝尔学院...
  • 1篇环境科学与管...
  • 1篇云南财经大学...
  • 1篇国家林业局管...

年份

  • 1篇2012
  • 3篇2011
  • 4篇2010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生态损害公共补偿基金制度研究
传统上环境侵权只涉及对受害者人身权、财产权的救济,而因环境侵害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却没有得到有效的补偿。在当前生态损害不断发生和生态利益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的情况下,对生态损害补偿的研究既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的要求,也是我...
马文哲
关键词:生态损害社会化救济环境侵权
文献传递
论环境习惯法的司法适用被引量:1
2010年
环境习惯法是环境法的重要渊源之一,在环境法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阶段环境习惯法虽多,但环境习惯法的适用面临着很大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环境习惯法的积极作用,袪除其负面影响,必须在促进习惯法与国家法相融合的基础上加强应用研究,明确法制建设过程中环境习惯法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及适用方式。
刘辉马文哲
关键词:习惯法环境习惯法司法适用
论环境习惯法的司法适用
2010年
环境习惯法是环境法的重要渊源之一,在环境法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阶段环境习惯法虽多,但环境习惯法的适用面临着很大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环境习惯法的积极作用,袪除其负面影响,必须在促进习惯法与国家法相融合的基础上加强应用研究,明确法制建设过程中环境习惯法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及适用方式。
阳相冀刘辉马文哲
关键词:习惯法环境习惯法司法适用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体系构建的探析
2011年
环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是环境民事责任的重要手段,环境损害赔偿具有特殊性,其实现要关注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本文试图从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救济体系着手,分析了中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现状,包括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前提、范围、方式等问题及国外的立法实践。在此基础上着重探讨完善并构筑中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体系。
刘辉周莹莹马文哲
关键词:环境侵权
农村环境法治视野下的环境习惯法探析被引量:1
2011年
在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背景下,构建农村环境法治秩序是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但在我国农村环境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还要吸收农村固有的习惯、传统,从而使国家制定法与农村传统习俗相融合,构建符合我国农村现状的环境法治制度。环境习惯法是历史的产物,它的作用不会因为国家法的扩张而萎缩,也不会被国家法取代。所以国家制定法与环境习惯法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关系。
马文哲刘辉
关键词:农村环境法治习惯法环境习惯法
农村环境法治视野下的环境习惯法探析
2010年
在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背景下,构建农村环境法治秩序是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但是,在我国农村环境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通过国家权力制定完备在法律制度,还要吸收农村固有的习惯、传统,从而使国家制定法与农村传统习俗相融合,构建符合我国农村现状的环境法治制度。环境习惯法是历史的产物,它的作用不会因为国家法的扩张而萎缩,也不会被国家法取代。所以笔者认为国家制定法与环境习惯法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马文哲刘辉
关键词:农村环境法治习惯法环境习惯法
论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2011年
环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是环境民事责任的重要手段。我国现有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只有在完善现有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专门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法》,理顺各种赔偿方式之间关系的基础之上,才能构筑良好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体系。
刘辉马文哲周莹莹
关键词:环境侵权损害赔偿
农村环境法治视野下的环境习惯法探析被引量:1
2010年
在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背景下,构建农村环境法治秩序是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但是,在我国农村环境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通过国家权力制定完备的法律制度,还要吸收农村固有的习惯、传统,使国家制定法与农村传统习俗相融合,构建符合我国农村现状的环境法治制度。环境习惯法是历史的产物,它的作用不会因为国家法的扩张而萎缩,也不会被国家法取代。国家制定法与环境习惯法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马文哲刘辉
关键词:农村环境法治习惯法环境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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