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晋胜
- 作品数:63 被引量:297H指数:10
- 供职机构:山西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文化科学更多>>
- 民国山西警察杂志——《警民》的基本特色被引量:1
- 2015年
- 民国时期山西警察杂志《警民》,当时属于"中华邮政特准挂号国家新闻纸类"出版物,是抗战结束后阎锡山政府根据政治需要创办的,反映了民国后期山西警政建设情况,为我们了解阎锡山政府警政思想打开了一扇窗子。已发现的第1期与第2期《警民》杂志主要包括警政理论和一些相关的警政常识,通过对《警民》杂志的内容设置与当时大量的史料对比分析,发现该刊两大基本办刊特色:"控民"与"用众",揭示了其"与人民打成一片"的虚伪性。
- 原喜泽陈晋胜
- 关键词:民国
- 给付行政的程序性之控制
- 在立宪主义视角下,探究了更关乎相对人的切身利益与社会公平的给付行政的程序性控制之基本理论,阐释了给付行政的程序性控制之要求、内容、实现路径及其现实意义。
- 陈晋胜罗率军
- 关键词:给付行政立宪主义
- 公安执法标准体系的内涵及法理基础
- 2011年
- 公安执法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将对规范公安执法行为,提高公安民警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方略在公安机关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公安执法标准体系进行理论方面的研究,首先要明确其内涵及法理基础,它不仅是公安职能充分发挥和实现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也是建立公正和谐的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 刘克华陈晋胜
- 关键词:法理基础
- 《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彰显国家法治特色被引量:2
- 2017年
- 一、公开征求意见:实现开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颁行至今已逾20多年.虽然在2012年有过修订,但总体而言,该法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解决新出现的社会利益矛盾、科学界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边界等方面,
- 陈晋胜
- 关键词:修订草案《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法治社会利益矛盾社会结构
- 民国山西警政建设研究被引量:2
- 2007年
- 民国山西警政建设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每一阶段都有其发展特点和重点,并在管理体制、警察教育、乡村警政建设、警察的职能等方面有一定特色,这些都对现代警政建设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 刘克华陈晋胜
- 关键词:警政建设警察教育
- 试析行政督察行为的不可诉性被引量:3
- 2001年
- 本文通过具体的案例 ,分析性地指出了利顺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行政督察行为 ,并对行政督察行为的可诉性进行了质疑。
- 陈晋胜
- 关键词:行政行为不可诉性
- 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与和谐社会之构建被引量:4
- 2008年
- 我们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治国理政,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解决社会纠纷、实现国家稳定方面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中国信访制度的基础理论丰富了和谐社会的构建理念;中国信访制度的特殊功能补益了和谐社会的构建缺失;中国信访制度的基本特色彰显着和谐社会的构建思想。这一制度对于我们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 陈晋胜
- 关键词:信访制度和谐社会构建
- 互联网约车社会车辆驾驶员的劳动权及其保护被引量:7
- 2017年
- 互联网约车近年来在我国蓬勃发展,互联网约车驾驶员是这种新业态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其中社会车辆驾驶员行使劳动权过程中,受困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引发了自主择业权和平等就业权难以实现、休息休假权难以保障、劳动报酬难以取得、职业培训难以开展、职业保障权难以行使的问题。通过强化法律责任、规范法律措施、细化法律规则、严格考核制度、理性引导维权来保护社会车辆驾驶员的劳动权刻不容缓。
- 逯慧陈晋胜
- 关键词:劳动权权利保护
- 行政委托的理论与实践
-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行政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部门法学在我国正式建立到今天,已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历程。在这20余年中,行政法学从一般性研究到专题性研究,从纯理论研究到理论与实践并重研究,一步步走向成熟与趋于完善。而行政委...
- 陈晋胜王俊鸽
- 关键词:行政委托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 文献传递
-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探析被引量:3
- 2001年
- “人民警察”应当是指在工作时间内对该类紧急情况具有法定职责的人民警察。“非工作时间”的确定应以根据法定的工作时间、法定的工作空间和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外的情况来确定。“其职责范围内”也是由于人民警察的各种职责相互渗透、作用而难以划分 ,但不能排除每个人民警察对“紧急情况”和“职责范围”作善意的扩大解释和有意将自己的职业行为融进法定的履职条件内的情况。“紧急情况”应以事情的突发性、严重性、临界性、复杂性方面来判断。“应当履行职责”也因主观上的多种原因使“履行职责”的行为过程变得复杂多样。因此 ,根据《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 ,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 ,要坚持职责崇高、积极公正、力所能及、得失平衡、讲究方法原则。严格认定“人民警察”这一责任主体 ,切实把握“非工作时间”这一责任界限 ,深刻理解“其职责范围”的内容 ,正确使用“紧急情况”这一条件 ,认真考虑“应当履行职责”的要求。
- 陈晋胜
- 关键词:警察法人民警察非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