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静
- 作品数:1 被引量:6H指数:1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试论刑事诉讼中证人的拒绝作证权被引量:6
- 2003年
- 为了及时有效地追究犯罪,各国立法普遍规定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如果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各国又几乎都规定了基于某些特定情形,证人可拒绝作证,即证人享有拒绝作证权。该权利的核心内容在于: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证人可依法对已知的有关涉及案情的事实不予陈述,拒绝法庭对其进行的调查询问以及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本文通过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有关规定,对该权利进行阐释,并建议在适当的范围内建立我国的证人拒绝作证权规则。
- 徐惠邓晓静
- 关键词:刑事诉讼证人拒绝作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