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梅
- 作品数:24 被引量:46H指数:4
- 供职机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更多>>
- 发文基金: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我国民用航空工业发展受挫的理性分析及战略思考
- 本文首先回顾了我国民用飞机工业发展战略失败的内部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民用航空工业继续发展的对策.
- 李玉梅
- 关键词:航空制造业民用飞机工业
- 文献传递
- 论激励企业信息公开的制度安排
- 2009年
- 本文认为一定的激励制度安排,能够通过对资源的再分配来鼓励企业这个经济人确实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依据需要理论,企业信息公开激励制度应主要围绕着对信息公开企业的利益补偿、交易机会的予与取和法律责任的完善等做出妥当安排。
- 李玉梅
- 大学生状告母校为哪般
- 2005年
- 1998年田永状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行政诉讼案,不仅首开对高校内部管理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先河,而且还意味着高校无诉讼的历史被改写。自此,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在全国各地屡屡出现,且呈上升趋势。是什么使深受尊师重教传统熏陶、胸怀母校情结的学子不得不与母校对簿公堂呢?
- 李玉梅
- 关键词:高校内部管理教育权教育立法高校自主权法制化建设越权行为
- 企业信息欺诈及其法律防治被引量:2
- 2004年
- 企业信息欺诈行为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阻碍力量。本文分析了企业信息欺诈行为的法律特征和企业信息欺诈的法律防治现状,认为强化法律防治刻不容缓,当务之急应做好完善现行企业管理制度,进行反企业信息欺诈专门立法,健全企业信息欺诈刑事惩罚制度等工作。
- 李玉梅
- 关键词:信息供给法律防治
- 论政府在企业信息公开中的多重身份及权责被引量:3
- 2009年
- 在企业信息公开中,政府或以行政主体身份担负监管企业信息公开行为、向社会公开部分企业信息之责,或为满足自身存续的物质需求而成为企业信息公开的对象。政府在企业信息公开中的多重身份,决定了其权责的复杂性。作为企业信息公开监管者和责任者的政府权责的确定,主要以行政法为依据。政府作为企业信息公开对象,依其信息需求差异分别适用民商法或行政法调整。
- 李玉梅
- 关键词:政府
- 论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管被引量:10
- 2001年
- 虚假信息披露行为会极大危害证券市场,必须加强监管。我国虚假信息披露行为监管效益低下有其深层原因,应加强虚假信息披露行为监管,促使公司真实披露信息,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 李玉梅
- 关键词:法律规制证监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
- 我国企业信息告诉义务的法律规定及完善研究被引量:2
- 2002年
- 企业承担信息告诉义务是信息使用者及时得到真实、可靠、充分的相关信息的保证 ,对社会经济有效运行和社会秩序稳定有重大意义。作者具体分析了我国企业信息告诉义务的法律规定 ,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建议 ,以遏制正在我国恶性蔓延的企业信息欺诈。
- 李玉梅
- 关键词:法律规定企业信息信息欺诈
-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终止的法律规定亟待完善被引量:1
- 2009年
- 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终止不断增多之际,检讨和完善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意义重大。立法过于简陋且存在重大瑕疵的现行制度设计,未能很好解决终止事宜,急需完善。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终止的法律规定,应坚持优先保护受教育者权利和兼顾中外合作办学的双重性的原则,在重新构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运作模式的基础上,着重于对终止程序和财产清算规定的完善。
- 李玉梅
-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 我国企业信息公开法定民事责任制度的构建
- 2010年
- 企业信息公开民事救济手段稀薄且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的客观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信息公开民事救济效能的发挥,应进一步完善。根据我国现实国情和立法实际,宜建构法定民事责任制度,主要依据行为人主观过错和行为不同,将企业违法公开信息行为划分为公开瑕疵信息、公开缺陷信息和欺诈公开信息三种情形,并据此分别设置撤销交易并返还对价、赔偿损失和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三种责任形式。
- 李玉梅孙可兴
- 中国企业家的职业持续性分析被引量:2
- 1999年
- 以经营管理企业为终生职业,并连续不断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的职业持续性,是职业企业家的基本特征。但中国企业家不愿意再经营企业的主现心态和连续担任厂长经理期限过短的事实,都在表明中国企业家基本不具有职业持续性。这种现象严重阻碍了职业企业家队伍在我国的形成,并对企业发展、社会经济进步有较大不良影响,必须引起普遍重视。本文具体分析了中国企业家职业持续性现状和成因,并试图找出实现中国企业家职业持续性的办法。
- 李玉梅
- 关键词:企业家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