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刑事赔偿制度的反思与重构被引量:1
- 2006年
- 反思我国刑事赔偿制度,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不完善之处,突出地表现在:归责原则严格、赔偿范围窄、赔偿标准低、赔偿程序不完善等方面。因此,重构我国刑事赔偿制度,完善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和赔偿程序,提高刑事赔偿的标准,扩大刑事赔偿的范围,将有助于我们建立一个完善、合理的刑事赔偿制度。
- 戴群策
- 关键词:刑事赔偿
- 社会服务刑的设置与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
- 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是在现行法制框架下进行的,不可避免引致一些在现行制度下无法解决的问题。社会服务刑的自身功能决定了它应当是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设置社会服务刑是完善我国罪犯矫正体系的需要,是行刑社会化的必然要求...
- 戴群策
- 关键词:社会服务刑社区矫正行刑社会化
- 文献传递
- 社会服务刑的设置与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被引量:6
- 2006年
- 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是在现行法制框架下进行的,不可避免引致一些在现行制度下无法解决的问题。社会服务刑的自身功能决定了它应当是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设置社会服务刑是完善我国罪犯矫正体系的需要,是行刑社会化的必然要求。
- 戴群策
- 关键词:社会服务刑社区矫正
- 经济欺诈犯罪的内涵、特点和发展趋势
- 2002年
- 经济欺诈犯罪是经济犯罪的一个主要犯罪类型,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其对象特 征、行为特征、结果特征、罪过特征均有其自身的特点。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欺诈犯罪将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 戴群策
- 关键词:法律特征
- 经济全球化对广东地区刑事犯罪趋势的影响被引量:3
- 2007年
- 经济全球化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各层面都产生深刻影响,它改变制约犯罪的各种因素,影响刑事犯罪的发生、发展规律,对广东未来犯罪趋势同样有着重大影响和重要作用。从广东地区近年来的刑事犯罪数据看,经济全球化对犯罪数量变化、犯罪结构变化、犯罪主体变化、犯罪行为特点变化均有较大影响。
- 戴群策
-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犯罪趋势
- 论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几个问题被引量:2
- 2001年
-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在我国刑法学界大体上已形成共识 ,但仍存在一些争议问题 :正当防卫主观条件中行为人对正当防卫的认识因素问题 ;正当防卫前提条件中对于不作为犯罪 ,过失的犯罪 ,无责任人的侵害、动物的侵袭 ,以及避险行为损害的防卫问题 ;正当防卫时间条件中不法侵害行为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的认定问题等 ,须一一作出阐述。
- 戴群策
- 关键词:刑法正当防卫构成要件不法侵害
- 群体性事件的宪政思考被引量:19
- 2009年
- 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引发了各种群体性事件,成为当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矛盾。群体性事件展现出来的社会各方面宪政意识的缺失,表明了作为社会秩序构成部分的我国宪政制度依然十分不完善。当前的群体性事件基本上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党和政府应当转变思维从宪政的角度去分析和解决群体性事件,并在治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逐渐学会接受监督和制约,从而构建符合宪政要求的真正民主、法治和文明的和谐社会。只有将群体性事件纳入宪政视角,切实解决社会不公问题,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才是预防和治理群体性事件的治本之策。
- 戴群策尹显英
-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宪政治本之策
- 论紧急侦查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被引量:3
- 2008年
- 紧急侦查行为既是侦查必要性的需要也是警察自由裁量权的重要内容,因此法治国家均赋予了警察在紧急情形下无需令状直接实施强制侦查行为的权力。但是紧急侦查权缺乏令状的事先司法控制,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法治国家采取限定紧急侦查行为的范围、种类,提高紧急侦查行为的实体要件,加强事后司法审查以及推广电子令状等多种方式对紧急侦查行为进行必要的控制。
- 戴群策高峰
- 关键词:司法令状事后审查
- 关于我国刑法设置社会服务刑的立法构想被引量:21
- 2006年
- 在我国刑法中增加社会服务刑,有助于完善我国刑罚体系,促进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制化,使我国刑法尽快与国际接轨,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衔接。社会服务刑应当是刑罚体系中附加刑的一种,其适用对象应区分独立适用和附加适用两种情况。在立法上设立社会矫正局,作为包括社会服务刑在内的非监禁刑的执行机关,将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 戴群策
- 关键词:刑法刑罚社会服务刑
- 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设想被引量:11
- 2005年
- 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创建的,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劳动教养制度缺乏严格的法律规范,其产生顺应了历史的趋势的同时,也存在着历史的局限。随着我国加入国际人权公约和WTO组织,劳动教养制度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当前,对劳动教养制度的出路,专家学者进行了广泛的探讨,笔者认为符合实际的做法是对劳动教养进行改革,并由立法机关在法律上予以确立对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方向,应继续坚持行政性质,最大限度的发挥行政效能,通过实体和程序的限制,同时改变劳动教养的执行方式及被教养人的处遇,使劳动教养成为一种半开放式的、较为宽松的、自由的、以矫正、教育、感化违法犯罪人的行政措施,并加强对劳动教养的监督和救济。
- 戴群策陶文辉
- 关键词:劳动教养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