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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晴

作品数:30 被引量:73H指数:5
供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国家科技部专项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1篇期刊文章
  • 6篇会议论文
  • 3篇专利

领域

  • 26篇医药卫生
  • 1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3篇法医
  • 18篇法医学
  • 8篇骨折
  • 8篇关节
  • 6篇医疗纠纷
  • 5篇肌力
  • 5篇法医学鉴定
  • 4篇等速肌力
  • 4篇致伤
  • 4篇致伤方式
  • 4篇伤残
  • 4篇伤残评定
  • 3篇腰椎
  • 3篇术后
  • 3篇膝关节
  • 3篇法医鉴定
  • 2篇等速肌力测试
  • 2篇第1掌骨基底...
  • 2篇掌骨
  • 2篇肢体

机构

  • 27篇中华人民共和...
  • 5篇华东政法大学
  • 4篇南通大学
  • 2篇复旦大学
  • 1篇苏州大学

作者

  • 30篇夏晴
  • 19篇范利华
  • 11篇高东
  • 8篇程亦斌
  • 6篇张敏
  • 6篇黄婷婷
  • 5篇冉聃
  • 4篇陈芳
  • 2篇朱广友
  • 1篇万雷
  • 1篇田东
  • 1篇刘瑞珏
  • 1篇夏文涛
  • 1篇吴军

传媒

  • 15篇法医学杂志
  • 3篇中国司法鉴定
  • 2篇中国临床医生...
  • 1篇中国伤残医学
  • 1篇2011司法...
  • 1篇2013‘医...

年份

  • 2篇2019
  • 1篇2017
  • 3篇2016
  • 5篇2015
  • 2篇2014
  • 5篇2013
  • 3篇2012
  • 9篇2011
3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儿童股骨颈骨折后股骨头坏死致纠纷分析
2011年
女童柴某,11岁。2006年1月26日,柴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于某县人民医院就诊。该院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并予行"切开复位、股方肌骨瓣移植+内固定术"。术后1年半,临床门诊复查示"左股骨头坏死"。柴某的家属认为经治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并因过失直接导致股骨头坏死,故要求获得赔偿。为正确审理此案,法院委托本所就某县人民医院在对柴某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若有过失,其与柴某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其过失的参与程度等事项进行法医学鉴定。
夏晴夏文涛范利华
关键词:左股骨颈骨折股骨头坏死纠纷分析骨折后股方肌骨瓣移植儿童
一种膝关节手法肌力标准化测试仪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膝关节手法肌力标准化测试仪,其中,标准化测试仪包括角度器和绑带,角度器由第一杆和第二杆组成,所述第二杆通过转轴可转动的插设于所述第一杆内,所述角度器数量为两个,分别固定于所述绑带的内部两端,所述转轴位...
范利华高东夏晴冉聃黄婷婷
文献传递
一种用于评估膝关节功能的膝关节角度固定器
本发明属于医疗器械领域,涉及膝关节的固定及其实际功能评估,具体涉及用于评估膝关节功能的膝关节角度固定器。本发明将红外标记球应用于膝关节角度固定器中,通过电脑收集红外信号,通过对信号的分析评估膝关节的实际功能,结果客观公正...
夏晴高东
文献传递
肩关节损伤致肢体功能障碍程度评价方法比较被引量:6
2013年
目的探讨能客观反映肩关节功能障碍对肢体功能影响的评价方法。方法通过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简称"《道标》")的权重指数法与美国《永久残损评定指南》(Guides to the Evaluation of Permanent Impairment,GEPI)(简称GEPI法),对133例肩关节损伤后伤残评定案例进行回顾性评价;并用两种评价方法对肩关节不同运动方向及不同活动度对上肢功能影响进行全方位的比较。结果 133例肩关节功能障碍案例,权重指数法达到伤残的总比例高于GEPI法;但在功能丧失不同比例段两者有差异。差异的原因在于,在GEPI法中,肩关节不同运动方向所占的权重不同,前屈上举与外展上举对于肩关节功能相对重要,并考虑关节功能位对肢体障碍程度的影响;而权重指数法,上肢功能的关系与关节活动度呈简单的线性关系,与关节活动方向及功能位无关。结论 GEPI法比权重指数法能更能客观地反映肩关节功能障碍对肢体功能丧失的影响程度。
张敏范利华夏晴冉聃陈芳黄婷婷
关键词:肩关节损伤伤残评定
针极肌电图与神经传导检测的法医学应用被引量:4
2012年
目的探讨针极肌电图与神经传导检测在法医学鉴定中的应用价值,为建立规范、统一的周围神经检测评价方法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选取周围神经损伤者164例(损伤组)和正常者138例(对照组),分别应用针极肌电图及神经传导检测两种方法进行检测,对两种方法的检出率进行比较及统计分析。结果损伤组中,应用针极肌电图与神经传导检测的检出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中,两种方法的阴性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应用两种方法在损伤组中的假阴性率和正常组中的假阳性率均为0%。结论在法医学鉴定中对疑有周围神经损伤者,同时应用针极肌电图与神经传导检测有助于提高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夏晴高东朱广友范利华
关键词:法医学周围神经肌电图神经传导检测
腰椎介入手术引发医疗损害1例被引量:1
2016年
1案例 1.1简要案情 刘某,男,62岁,2013年3月14日,因患L4-L5椎间盘突出症人住某县人民医院治疗,医院于次日对其行胶原酶化学溶核术.术后第3天,刘某出现左下肢疼痛无力,此后病情无好转,于外院诊断为神经性损害.刘某认为,该院在对其珍疗过程中存在过错,遂诉至法院,为7芷_审理此案,法院委托本所司法鉴定中心就某县人民医院在对刘某施行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有过错,与刘某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H果关系及参与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夏晴范利华
关键词:法医学椎间盘移位
胫骨平台骨折等速肌力测试1例
2013年
1案例 1.1简要案情及病历 刘某,男,27岁。某年8月2日,因交通事故受伤即刻就诊于某医院。查体:右膝轻度肿胀、压痛、活动受限。X线片示:右胫骨外侧平台骨折。予外固定制动,后于同年8月25日行"右胫骨平台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人工骨植骨术"。术后一般情况可,予以出院。
黄婷婷范利华高东夏晴万雷张敏
关键词:法医学胫骨骨折等速肌力
交通伤致手功能丧失的伤残评定被引量:3
2012年
在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手功能评定是目前法医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规定的手功能分配比例是由国外手外科专家的理念与我国手外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而产生的。在进行手功能评定时,需考虑缺失、运动、感觉等三方面的功能丧失程度,测算相应的功能丧失比例,然后在标准中寻找对应的适用条款。然而,目前我国的手功能评定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包括手指(拇指除外)远侧关节比例大于近侧关节比例,缺乏对于拇指内收、外展、对掌、对指等功能的评价等。手功能评定方法在司法鉴定的实践中尚需不断完善,在吸取国外成功经验的同时,不应一味追求简便而断章取义,忽视了一些重要的问题。
夏晴范利华吴军
关键词: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司法鉴定
法医学鉴定中神经传导检测不同参考值的比较被引量:1
2012年
目的为法医临床学鉴定实践中周围神经传导检测正常参考值的选择提供依据。方法选取周围神经正常者114例和周围神经损伤者155例,对双侧肢体的同名神经进行神经传导检测。在正常组中,以左侧肢体的检测结果作为正常参考值,将右侧肢体的检测结果分别与左侧、北京协和医院和上海华山医院推荐的正常参考值进行比较并进行统计。在损伤组中,将伤侧肢体的检测结果分别与健侧、北京协和医院和上海华山医院推荐的正常参考值进行比较并进行统计。结果正常组中,左、右侧肢体同名神经的神经传导检测结果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种正常参考值选择方法的假阳性率依次为0、11.4%、5.3%,其中假阳性者均被误认为神经轻度损伤。损伤组中,3种正常参考值选择方法的假阴性率依次为0、9.7%、12.3%,其中假阴性者均为神经轻度损伤。结论以自身对侧肢体神经传导检测结果作为正常参考值时,可以降低正常者的假阳性率和损伤者的假阴性率。法医学鉴定中周围神经损伤的神经传导检测应当首先选择健侧同名神经的检测结果作为正常参考值,并辅以临床实验室推荐的正常参考值。
高东田东夏晴朱广友范利华
关键词:法医学神经传导周围神经参考值
不同方法测量不规则瘢痕面积的比较被引量:11
2016年
目的对比不同测量方法在测量不规则瘢痕面积时的优缺点,以确定不规则瘢痕面积测量标准。方法对不规则瘢痕面积进行数字化扫描,运用坐标纸读取法、Auto CAD像素法、Photoshop套索像素法、Photoshop魔棒填充像素法及福昕PDF阅读软件测量法进行测量,从测量时间、可重复性、是否可以全程记录及是否可以溯源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结果采用上述瘢痕面积测量方法的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在测量时间、同一人多次重复性及多人测量可重复性上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仅福昕PDF阅读软件可以溯源。结论上述方法均可应用于瘢痕测量,但是各有利弊,还需针对司法鉴定开发新的测量软件。
冉聃李婉娟孙全刚李剑秋夏晴
关键词:法医学瘢痕面积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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