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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

作品数:7 被引量:18H指数:2
供职机构:深圳市公安局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刑事
  • 3篇审判
  • 3篇审判流程
  • 3篇检务公开
  • 2篇信息公开
  • 1篇东西部
  • 1篇刑事审判
  • 1篇刑事诉讼
  • 1篇宣告制度
  • 1篇社会公开
  • 1篇实证
  • 1篇实证分析
  • 1篇司法
  • 1篇司法监督
  • 1篇诉讼
  • 1篇终结性
  • 1篇网站
  • 1篇网站建设
  • 1篇律文
  • 1篇救济

机构

  • 7篇西南政法大学
  • 2篇深圳市公安局

作者

  • 7篇吴鹏
  • 6篇高一飞

传媒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广西社会科学
  • 1篇人民检察
  • 1篇岭南学刊
  • 1篇人民司法
  • 1篇昆明理工大学...

年份

  • 4篇2015
  • 3篇2014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论刑事审判流程公开
刑事审判流程信息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实现刑事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是司法为民,提升司法服务的重要体现。由于我国刑事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刑事审判流程信息依然存在着公开范围不足,对刑事审判流程公开重视不够,...
吴鹏
关键词:刑事诉讼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司法监督
文献传递
检务公开中的不公开“例外”被引量:1
2014年
检务公开应当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准则。检务信息的特殊性决定了检务公开的例外也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为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开"与"公开例外"的平衡,检察机关需要加强对"公开"与"例外"标准的把握,坚持例外先定、例外有限以及例外时限的原则。同时,在检务公开的过程中,还应当根据检察机关的不同职能,对检务信息的例外制定相应的救济措施,为实现检务公开的健康、深入发展提供有效的监督与保障机制。
高一飞吴鹏
关键词:检务公开救济制度
检务公开的原则与范围思考被引量:2
2014年
在最大限度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下,检务信息也应当坚持"最大限度公开"。从应然的角度来看,检务公开的范围包括"检察事务信息"的公开和"检察执法信息"的公开;从实然的角度来看,应然层面的检务公开的范围会受到诸如传统保密理念以及技术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同时,为实现"公开"与"例外"的平衡发展,检察机关在处理二者关系时应当在宏观上把握公开推定、例外先定、例外有限以及例外时限原则,并将二者范围和标准的界定纳入专门的立法加以解决。
高一飞吴鹏
关键词:检务公开
刑事审判流程公开的实证分析
2015年
刑事审判流程公开的范围是刑事审判流程的重要内容,应然层面的刑事审判流程公开包括基于向社会大众和相关当事人公开的信息。通过相关法院刑事审判流程信息样本的实然分析,各地区法院应当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拓展刑事审判流程公开的范围,淡化流程公开观念,规范动态信息公开,全面普及刑事诉讼档案电子化公开。另外,人民法院还应当制定相应的保障机制,实现刑事审判流程"大平台、大数据"的公开发展模式。
高一飞吴鹏
论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被引量:14
2014年
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具有否定性或者终局性且不得具有保密内容的诉讼性法律文书。其向社会公开的范围包括"不立案通知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和"不起诉决定书"等,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包括"门户网站公开"、"公共媒体公开"和"宣告制度公开"。然而,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作为检务公开制度之首创,在公开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范围不一、方式单调、对异议答复不够等问题,为此,需要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一定的改进和完善措施,实现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的全面深入发展。
高一飞吴鹏
关键词:宣告制度
简议刑事审判流程的网上公开
2015年
我国刑事审判流程公开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审判流程网站建设也十分迅速,各地人民法院在审判流程公开方面所做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基于多种原因的限制,或者是本部门资金和技术的限制,或者是东西部之间经济发展和开放程度的限制,各地人民法院对审判流程尤其是刑事审判流程的公开有或多或少的保留,应然和实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结合域外刑事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发展现状,对我国法院实然层面的审判流程公开尤其是刑事审判流程公开作如下评析。
高一飞吴鹏
关键词:刑事审判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东西部
检务公开中的最大限度公开原则被引量:1
2015年
在最大限度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下,检务信息也应当坚持"最大限度公开"。从应然角度来看,检务公开范围包括"检察事务信息"和"检察执法信息";从实然角度来看,检务公开的范围会受到传统保密理念以及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为实现"公开"与"例外"的平衡发展,检察机关在处理二者关系时应当在宏观上把握公开推定、例外先定、例外有限以及例外时限原则,并将二者范围和标准的界定纳入专门立法议程。
高一飞吴鹏
关键词:检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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