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钦祥
- 作品数:6 被引量:0H指数:0
- 供职机构:国土资源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经济管理更多>>
- 论家庭共同财产理论在宅基地登记中的应用——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为例
- 2016年
- 首次办理宅基地登记时一般都是登记在户主名下。当户主去世后,是按照名称变更登记还是权利转移登记办理,实务中争议较大。将家庭共同财产理论引入宅基地登记后,最便捷的方式是首次登记时,在证书权利人栏填写户主姓名,同时在附记栏备注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并列明全体成员姓名。户主去世后,直接通过名称变更登记为其他家庭成员。
- 刘钦祥
- 关键词:共同财产宅基地登记权利人
- 拍卖土地不能委托拍卖行
- 2002年
- 刘钦祥张春蕾
-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部门买受人拍卖拍卖行
- 论司法裁定转移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变性
- 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只有经有权政府批准、签订出让合同、补缴出让金后,才能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实务中,由于学理上和法律上对"转让"的定义不具有一致性,用学理上的定义来适用法律上对"转让&quo...
- 刘钦祥
- 关键词: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
- 论司法裁定转移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变性
- 一般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只有经有权政府批准、签订出让合同、补缴出让金后,才能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实务中,由于学理上和法律上对"转让"的定义不具有一致性,用学理上的定义来适用法律上对"转让&q...
- 刘钦祥
- 关键词:划拨土地
- 关于司法裁定转移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变性探讨
- 2014年
- 基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的规定。
- 刘钦祥
- 关键词: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裁定司法人民政府划拨方式
- 论'错误'土地登记的救济途径
- 登记实务中,当对土地登记发生错误时,最佳的救济途径应当是:异议人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登记的权利人同意更正或确有登记错误的,登记机构办理更正手续;登记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
- 刘钦祥
- 关键词:物权法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