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贸委
- 作品数:183 被引量:55H指数:5
- 相关作者:戴文益郑松岩李玉明钟安平林华更多>>
- 相关机构: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厅福建农林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福建省科技厅资助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政治法律更多>>
-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必须大力培育产业集群
- 2004年
-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要以大力增育产业集群为支撑点。培育产业集群,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在竞争中谋求发展的空间和合作空间。没有产业优势,就没有区域竞争力,就没有经济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就难以成为我国区域经济的一个重要增长极。在迅速壮大我省经济总量的同时,必须进一步提升我省产业竞争力。培育产业集群是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产业集群既是一种经济发展的创新思想方式,又是引起变革的一种重要手段。集群不仅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 郑松岩
- 关键词:产业集群发展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竞争力区域竞争力谋求发展交易成本
-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几点思考
- 1998年
- 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全党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要坚定信心,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用三年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走出困境、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是一项有明确目标、具体时限的重大历史使命。根据国有企业发展的趋势,必须认真遵循党的十五大所确定的基本方针,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方法和措施进行必要而认真的再思考,并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是加快速度,加大力度。
- 丁国炎
- 关键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场经济总结历史
- 深化改革 优化结构 力争三年搞好我省国有企业
- 1998年
- 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央的部署,今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经贸工作会议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省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三年摆脱困境工作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从总体上讲,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企业利润大幅度上升,涌现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大大增强。二是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亏损面下降到正常水平。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亏损面下降到20%左右,但要基本淘汰长期性亏损企业。三是企业经营状况明显好转。首先是资产负债率要下降到合理的水平,不高于60%;
- 柯南进
- 关键词: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有制结构调整国有经济国有资产
- 加快福建省大中型商贸企业发展
- 2001年
- 钟安平
- 关键词: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
- 福建工业化的演讲过程和阶段分析被引量:2
- 2004年
- 一、福建工业化的演进过程
大量的史料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进程不是匀速的直线上升运动,而是不可避免地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不同的经济总量、发展速度、产业结构反映出工业化进程中不同的特定阶段.福建工业化进程的阶段性特征同样比较明显,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初始准备阶段、持续发展阶段、转折阶段和稳定增长阶段.
- 陈敬辉
- 关键词:产业结构人均GDP
- 结构升级与加快工业化
- 2001年
- 林明光
- 关键词:工业化信息化核心竞争力
- 国企脱困最后的冲刺
- 2000年
- 郑松岩
- 关键词:国有企业脱困国企改革社会保障体系
- 放宽产业准入 拓宽融资渠道—浅析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投资
- 2001年
- 戴文益
-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准入融资
- 福建企业降废减损活动收效好
- 2000年
- 柴一青
-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 2003年
- 各市、县(区)的劳动保障局、计委、经贸委、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各中心支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工会:现将劳动保障部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20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关于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的认定。《意见》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所规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四方面人员中的"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具体界定为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根据我省的情况,省委省政府在《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意见》(闽委[2002]80号)中,对此规定为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工作,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各地应按闽委[2002]80号文件的规定,对"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进行认定。
- 关键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就业扶持政策社会保险关系优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