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 作品数:8 被引量:50H指数:2
- 相关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职业:现状、限度与线路
- 2021年
- 从人工智能技术对法律服务业务流程再造的角度,可探讨以律师为代表的法律职业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人工智能在法律执业的局限性,以及选择人工智能提升法律服务的技术管理路径。法律职业运用人工智能主要体现在法律研究与电子取证、合同管理与诉讼管理、法律文件工作自动化、法律大数据分析。法律职业运用人工智能可以推动法律职业的全面深化革新,促进法学与人工智能交叉学科创新发展,服务国家发展人工智能战略。法律论证思维的转变以及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衔接法律工作流程,都是对于法律职业的挑战,但人工智能和法律职业不会也不应当形成对立格局,要形成人工智能与法律职业融合发展的数字人文关怀。人工智能时代法律人的理性应对包括变得精通技术,加强法律事务策略关注,增强商业管理才干,并且通过法学教育尽早正视法律人工智能的到来。
- 周蔚郭旨龙
- 关键词:法律职业
- 美国在南海“航行自由行动”的变化情势与相关国际法问题被引量:2
- 2022年
- 美国一直将海洋自由视作其国家核心利益,并自2011年起在南海针对中国开展“航行自由行动”。2016年“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出台后,美国在南海展开的“航行自由行动”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新问题。美国不但逐渐加大了其军舰在南海进行“航行自由行动”的频次,还尽量全面而严密地以“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为所谓的“法理依据”,调整国际法概念和用语,细化其法律包装和法理用意。美国以“挑战”沿海国“过度海洋主张”的名义,有计划地频繁进入中国南沙群岛美济礁、渚碧礁、仁爱礁等岛礁附近海域开展“航行自由行动”,企图否定中国在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进入中国中沙群岛(主要是黄岩岛)和西沙群岛的附近海域航行,试图将该非法裁决扩大适用到西沙群岛和中沙群岛,扩大该裁决的不利影响,并意欲将南海“公海化”。美国在南海的“航行自由行动”还呈现出步步为营、各部门间统一口径和一致联合的特点。
- 安寿志申钟秀
- 位置大数据侦查循证研究
- 2019年
- 运用大数据开展刑事侦查工作,是当前大数据分析运用思潮下在刑事侦查方法领域一个新兴研究领域。位置数据,包括了地理数据、轨迹数据、空间媒体数据,与犯罪行为和侦查对象高度相关数据源,基于位置大数据的刑事侦查循证研究,是大数据侦查重要的应用场景。传统侦查中,位置数据本身是一种证据或案件线索,随着大数据系统和人工智能方法的日益成熟,基于全量位置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能够对海量低价值碎片数据进行提炼,制定关键证据的侦查循证方案,通过对线索置信度开展分析,为机器自动化条件下开展侦查排查。位置大数据侦查循证工作,离不开长期案件数据积累以及技术储备为人工智能方法提供的基础条件,也离不开侦查人员专业技能对数据关联性模型的建立。位置大数据侦查循证是大数据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新条件下侦查方法变革离不开方法论的指导,特别是从信息资源管理、人工智能、大数据、侦查学跨界结合研究形成的逻辑方法寻求理论支持。
- 周蔚
- 论新机制下特许经营模式的几个法律问题
- 2024年
- 本文基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出台背景,从项目经济属性、竞争秩序、权利期限、权利义务与对价、变更解除、争议解决路径等角度,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文章认为,新机制背景下,政府和社会资本要准确掌握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法理,合法合规推动项目实施,才能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和发挥市场作用,进而向社会公众提供幸福指数更高的优质公共服务或产品。
- 谭敬慧塔拉董事
- 关键词:基本法理政府职能竞争秩序
- 仲裁司法审查的创新探索及其理解适用——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第36批指导案例
- 2023年
- 仲裁司法审查对一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具有重要的能动促进作用。第36批指导案例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仲裁司法审查的创新探索,为仲裁协议独立性理论的顺利适用提供了方法指导、拓展了仲裁自治性理论的适用范畴,在对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的认定和支持中国仲裁的国际化发展方面,体现出明确的指导方向。对该批指导案例的审理思路与裁判方法,需要结合我国仲裁的制度特色、实践需求和国际仲裁规则与趋势准确理解适用。
- 姜丽丽
- 关键词:仲裁协议独立性重新仲裁临时仲裁
- 论我国仲裁机构的法律属性及其改革方向被引量:47
- 2019年
- 仲裁机构法律属性的确定关涉到仲裁机构治理、改革方向选择与中国仲裁制度优化。由于立法未明确仲裁机构法律属性,受政府牵头组建的模式与现行体制限制,仲裁机构继被归类于事业单位后,又被其分类改革裹挟而无所适从,整体"行政化"色彩严重。历史原因与当前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压力叠加,使得仲裁机构面临被"违法改革"的危机。仲裁私法自治的本性决定了仲裁机构的非官方性和独立性,制度竞争促使仲裁机构走向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我国仲裁机构改革应当彻底去行政化,确定公益性非营利法人定位,优化治理结构。仲裁应主要通过行业协会进行自治自律,政府监管需依法适度。融入国际竞争、完善仲裁法治、加强人才培养是未来仲裁发展之关键。
- 姜丽丽
- 关键词:仲裁机构去行政化私法自治
- 《仲裁法》修订重大争议问题及其理论溯源被引量:1
- 2024年
- 本文选取可仲裁性、仲裁机构性质与治理、国内与涉外并存的立法体例选择以及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四个仲裁法修订中提纲挈领的复杂问题,结合修法过程中的争议焦点和社会热点,从仲裁权利与仲裁权力这一对核心概念入手对“仲裁权”的本质进行法理分析,反思可仲裁性等系列问题背后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在仲裁领域的投射,主张回归权利本位重构《仲裁法》立法理念;并借此理论基础、辅以系统论方法,回应争议问题,提出了修法建议。
- 姜丽丽
- 关键词:可仲裁性仲裁权仲裁机构司法审查涉外仲裁
- ICSID投资仲裁裁决的撤销问题——以《华盛顿公约》第52条的理解与适用为中心
- 2017年
-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体系下的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是对仲裁庭的程序错误加以审查并据以确保仲裁当事人合法权利的重要救济机制。《华盛顿公约》第52条第1款确立了撤销ICSID裁决的五项法定事由。投资仲裁实践的不断发展,使各项撤销理由日渐具体化,也使专门委员会的审查范围愈加明确。学理上,有观点从审查幅度与撤销标准的演变出发,对不同历史时期的ICSID裁决撤销案件进行代际划分,并建议专门委员会应扩张审查实体事项。但从投资仲裁解决争端的首要功能分析,应平衡维系裁决终局性、仲裁高效性与程序公正性等多重价值,避免将撤销程序与上诉程序相混淆,消解投资仲裁的合法性危机。
- 无
- 关键词:《华盛顿公约》审查范围投资仲裁上诉程序仲裁当事人法定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