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
- 作品数:38 被引量:108H指数:6
- 相关作者:李强徐文窦菲涛李孟鑫许旭更多>>
-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经济管理更多>>
- 社交媒体环境下表达权行使判断机制研究
- 2017年
- 对表达权的行使恰当与否的判断,相对于对其他权利行使的判断,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社交媒体为人们的表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也使这一问题变得更为复杂。本文通过对于相关实践问题的观察和对于中美两国相关问题的比较研究,特别是对于美国社交媒体环境下的第三方事实核查机制的研究,对我国未来在社交媒体环境下如何更加科学理性地规范表达权的行使、更好地建构表达权行使判断机制提出了一些意见。
- 李丹林曹然
- 关键词:社交媒体表达权
- 中国法律对表达自由的保护被引量:2
- 2009年
-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游行、示威和结社的权利。这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第21条、第22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切实保障人们的表达权。表达权除了包括通常所讲的言论、出版、新闻等自由外,在现代社会中,也包括使用标语、口号等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意见的行为。
- 王四新
- 关键词:《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法律胡锦涛总书记
- “公共利益”、“新闻自由”与“IPSO”——英国报刊业监管改革核心问题述评被引量:2
- 2015年
- 英国报刊业的监管目前处于一种尴尬局面。根据《莱维森报告》中的建议,议会通过了经女王签字生效的《皇家宪章》文本,但是报刊业并未按照这一宪章的要求,而是根据自身曾经提出的皇家宪章文本和相关法律文件组建了新的自律监管机构IPSO。这次改革的宗旨是在不损害新闻自由的前提下,更有效地保护公共利益,因此,新的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机制的"有效性"是改革的核心。本文通过对两个宪章的差异介绍和分析,以期对英国报刊业监管改革的宗旨和核心问题能够有一个清晰的呈现。对于英国报刊业监管改革过程中复杂性和本质有一定程度的分析。
- 李丹林
- 关键词:新闻自由公共利益
- 从黄静案看媒体与司法的关系被引量:11
- 2007年
- 本文以黄静案为切入口,从五个方面探讨了传媒与司法之间的关系。作者认为,被部分学者和媒体所热论的"媒体审判"在法律和事实层面并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执意坚持媒体报道影响司法审判的公正,会给本来"呼吸空间"就严重不足的媒体报道带来"寒蝉效应",不利于媒体正常监督功能的发挥,既损害媒体报道自由,从长远看也会损害司法公正。因此,应当在重新厘清传媒与司法关系基础上,给媒体以更大报道空间。
- 王四新
- 关键词:传媒司法公正媒体审判
- 影视节目内容管制简论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出以后,为配合这一意见的全面贯彻实施,为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舆论环境,从2004年4月12日开始,国家广电总局在短短半个月内,接连发布...
- 王四新
- 文献传递
- 新媒体资本准入制度:传媒产业立法的核心被引量:4
- 2018年
- 随着互联网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日益加深,新媒体及其发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媒格局,中国传媒已经演进到新媒体为主导的新的历史时期。新媒体资本准入制度成为影响新媒体发展的关键因素,这实际上也是我国文化传媒产业立法的核心问题。本文通过对新媒体现行资本准入制度及其带来的问题的研究,认为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旧有意识形态造成的陈旧思维和观念的束缚。未来应该采取更加开放的态度,同时要相应建设理性严格的内容规范制度,从而促进和保障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如此才能提升主流新媒体的传播力、提升我国软实力、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
- 李丹林
- 关键词:新媒体意识形态
- 2011年度中国传媒法治发展报告
- 2012年
- 自2010年以来,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组织师生搜集和积累我国传媒法治建设各种资料和事例,撰写并发布中国传媒法治发展年度报告,提供社会研究参考。
- 郑宁李丹林朱婧张凌之曹咏超张道营李文振董冉冉
- 关键词:法治建设法治发展社会研究
- 中国传媒法制的最新进程——以“2012年度中国传媒法十大事例”为例
- 2013年
- 2012年我国在传媒法制领域,无论在立法与政策、执法与司法,还是在媒体实践与舆论监督方面,都有新的进展。“2012年度中国传媒法十大事例”从各个侧面体现了这些新进展。从总体趋势来看,2012年度的传媒法制建设,
- 李丹林郑宁
- 关键词:中国传媒法制建设传媒法舆论监督媒体
- 主体责任观下的互联网管理模式转型被引量:7
- 2019年
- "主体责任观"是我国针对网络媒体管理现状提出的新型网络规制思路。其基本内容是网站在内容管理中承担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职责从"管内容"转变为"管主体",并以此构建主管部门与企业良性互动的、新型的网络监管模式。网络平台从被赋予"管理责任",到承担"主体责任",走过了近二十年的历程。此次变革是我国在强化网络安全、整合传播秩序的宏观要求下,从管理思路到管理模式的基础性转型。管理层希望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内容管理的"类监管"机制,创新"党管媒体"的基本模式,实现国家在新时代对于网络传播组织权的集约和重构。
- 何勇
- 关键词:互联网
- 论我国传媒法教育及相关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被引量:2
- 2013年
- 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属于二者交叉领域的传媒法制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传媒法教育和传媒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凸显出来。近年来,我国在传媒法领域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远不能够适应我国法治建设和传媒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国的传媒法教育和相关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改革,既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又要认清传媒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特殊性,科学制定培养方案,更要以更广阔的视野看待传媒法教育改革的大环境。
- 李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