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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作品数:580 被引量:4,232H指数:33
相关作者:孙国东冯含睿李双张杨王蕾更多>>
相关机构: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烟台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哲学宗教更多>>

文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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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篇2006
  • 10篇2005
58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被引量:19
2017年
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结构与格局对于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现行法学学科体系渊源于法学的"知识体系及相应的课程体系",由于滞后于法治实践和法学改革,已经成为学科完善和发展的障碍。因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伟大实践的内在诉求,应着力构建"目的与需求导向"的学科体系。这一体系应当包括传统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为此,应大力推动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的发展,着力推动传统学科的转型与升级,积极推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与传统学科互相支撑,抓紧建设与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相适应的教材体系。
蔡立东
关键词:传统学科
卡尔.J.弗里德里希:极权主义与宪政国家被引量:1
2006年
在考察卡尔.J.弗里德里希的学术历程和理论观点时,可以看到他的学术研究集中在极权主义和宪政国家两个方面。在这两方面的研究中,弗里德里希呈现出两条不同甚至矛盾的研究进路,即对现实政治的制度分析和对思想史的理论探究。然而,如果我们洞悉到弗里德里希理论研究中强烈的现实关注,我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弗里德里希这两方面观点的统一之处,也能把握到其学术进路上发生歧异的缘由,更能体会到他们那一代人身上所共同具有的对文明的忧思。
刘小平
关键词:极权主义宪政思想史
《民法典》中用人者责任与承揽人责任之二元模式论被引量:5
2023年
《民法典》第1191条与第1192条规定的用人者责任,与第1193条规定的承揽人责任对应,构成用人者替代责任与承揽人自己责任的“1:1”二元模式。此种二元模式系历史演进的结果。作为区分两种责任的基础,用工关系与承揽关系之间是相互定义的,应依控制力标准来区分两者:当存在控制、支配或从属关系时,构成“用人者—被使用人”关系,从而适用用人者责任规则;否则构成“定作人—承揽人”关系,从而适用承揽人责任规则;非属用工关系者,即属承揽关系。当视角转向民法之外时,即可发现劳务关系、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与劳动关系,构成了从属性、控制力逐渐增强的递进型三分模式。
曹险峰
关键词:雇主责任
作为法治话语的多边主义被引量:1
2024年
在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过程中,多边主义正在被塑造为国际秩序形成、发展和评价的尺度,以及中国国际法治观的重要话语。多边主义存在于理念、行动和话语的维度上,主要体现为包容而非排他的国际事务原则。由此,多边行动并不必然属于多边主义,体现包容开放的单边行为却很可能符合多边主义的原则。多边主义是国际关系中积极正面发展交往的理性选择,体现了国际法治的价值指向,代表着和平、安全、可持续发展、人道主义等追求和尺度。多边主义有利于国际社会在资源稀缺的前提下充分开展合作,努力实现共赢。而单边主义则助长零和博弈,甚至负和博弈,对人类社会的未来有负面影响。中国在历史上认可和支持多边主义的立场。义利观作为中国的关键理念,启迪着中国的涉外法治面向多边主义的范式统合,中国在这一领域的行动和话语正在逐渐完善。为此,中国应在国际社会积极揭示某些国家进行经济制裁、技术垄断、政治打压所代表的单边主义可能给世界造成的灾难;同时积极倡导多边主义,将中国的多边主义理念、行动与国际法治的趋势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有利于维护国家基本利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利益,提升中国在国际社会的良好国家形象,强化中国的国际对话能力和议题创制能力,并且努力推动世界各国秉持开放包容的精神积极合作,共塑国际社会的共同未来。
何志鹏
关键词:多边主义单边主义国际法治中国话语全球治理
国际法方法论:以思想与表达为核心被引量:5
2011年
国际法研究方法自觉的不足是国际法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方法具有多元内涵,从思想和表达两个维度进行分析是一个具有统摄性质的切入点。国际法研究的思想定位是表达的基调,总体路径有实证分析、社会阐释、价值评判和作为前三者整合的批判现实主义。国际法研究的思想锤炼取决于对客体的准确认知和对逻辑的精准把握。在客体领域,要求材料丰实,穷尽规范、实践与学说的相关文献,在逻辑方面,要求术语准确、论断清晰。国际法研究的思想孕育、理论创新需要具备广博的知识基础,可分为国际法内部各分支、其他法部门、法理学、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哲学五个层次。国际法研究的思想展示,即表达过程,包括组织方式和结构模式两方面。前者主要包含比较和独立两种叙述策略;后者包括分块列举式、层层深入式,以及这两种模式的有机组合。明确认识、有效使用方法是国际法有所突破的核心。
何志鹏
关键词:国际法
儒家为何必然需要法治?——黄宗羲的“法”理论及其内在转向被引量:5
2020年
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的“原法”篇中,提出了一种极具体系性的法理论,可以被归结为三个重要命题。命题一是“天下之治乱系于法之存亡”,在儒家经典的“天下治乱”问题和“法”之间建立了根本性关联,构成了儒家思想的一个重大内在转向。命题二是关于“天下之法”和“一家之法”的对比,涉及后世法理学经典的“法性质”问题。命题三是“有治法而后有治人”,逆转了儒家的传统观点,不是“治法”依赖于“治人”,而是“治人”依赖于“治法”。这三个命题的结合,不仅重述了一种儒家法律理论,更走向了一种儒家版本的法治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突破意义。黄宗羲的法理论建立在儒家的思想底座上,基于“天下利害”这一儒家“致善主义”的目标,深刻论述了“德治”因素的重要作用及其不充分性。要真正实现儒家政治理想,就必然要依靠“法治”。这充分表明,无论是对于传统儒家还是对于现代政治哲学,法治都是实现各自政治理念之不可缺少的内在必备要素。
刘小平
关键词:黄宗羲儒家法治德治
“三权分置”下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管理权能的构造与实现
2024年
改革开放以来的宅基地制度呈现出强化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弱化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态势。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应当进一步强化宅基地所有权的管理权能。宅基地所有权的管理权能是落实和反映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本质属性的应有权能,也是制衡其他主体有序利用宅基地的制度安排。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管理权能的双重主体结构和复合构造有助于促进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管理权能的实现。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管理权能可以细化为规划、分配、决议、收回、监督等具体权能,并通过具体权能的行使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
管洪彦
关键词:用益物权
国家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包容性秩序观
2022年
现代社会的秩序构建依赖于各种规则,秩序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中立性或前提性价值,即相比于混乱和无序,秩序是有独立价值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秩序形态都是可欲的。另外,秩序所指向的领域也比较狭窄,基本局限于国内的基本社会生活甚或社会治安状况。但是,面向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我们需要逐步确立并完善一种新的秩序观,即包容性秩序观。包容性秩序观既包含多元而融贯的价值协调,又涵盖社会生活各领域,还涉及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构。
朱振
关键词:秩序观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社会治安状况中立性
区域示范法:作为湾区民商事法律冲突解决路径的追问被引量:7
2019年
在粤港澳大湾区制定实施区域示范法,是逐步解决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有效路径。在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全面管治权理论的背景下,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制定实施民商事示范法的实践,以及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示范法相匹配等因素为区域示范法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在民商事实体法——程序法——冲突法的链条中,制定区域实体法示范法有利于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化解部分区际法律纠纷,减少民商事区际法律冲突。
荆洪文
关键词:示范法法律冲突
我国法官等级制度之检讨——以大法官群体为例被引量:10
2013年
法官等级制度是我国法官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被视为我国法官职业化进程中重要的制度建构。我国大法官的产生程序在形式意义上属于一种法院系统内部的"评定-批准"模式,而在实质意义上却属于"选任并存"模式。我国法官等级评定制度下的大法官群体在任职资格上并无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大法官的来源上体现出多元化的态势。法官等级评定的"科层行政化"导致法官等级划分的不合理、激励功能的错位和法官角色的冲突。我国法官等级制度的改革应当从法官等级制度内部和我国整个司法制度外部两个方面进行,从而确保我国法官等级制度的良性运行。
侯学宾
关键词: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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