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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

作品数:6 被引量:8H指数:2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毒品
  • 2篇毒品犯罪
  • 2篇刑事
  • 2篇犯罪
  • 1篇毒品犯罪案件
  • 1篇刑事推定
  • 1篇刑事证据
  • 1篇刑事证据规则
  • 1篇影响因素
  • 1篇人权
  • 1篇人权保障
  • 1篇认罪
  • 1篇三向
  • 1篇实证
  • 1篇实证分析
  • 1篇推定
  • 1篇陪审
  • 1篇陪审员
  • 1篇起诉
  • 1篇重复追诉

机构

  • 6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1篇王彪
  • 1篇闫召华
  • 1篇潘金贵

传媒

  • 1篇重庆社会科学
  • 1篇云南警官学院...
  • 1篇法治研究
  • 1篇法治论坛
  • 1篇北大法律评论
  • 1篇贵州民族大学...

年份

  • 1篇2023
  • 2篇2022
  • 2篇2016
  • 1篇2014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逻辑与实证:地方性刑事证据规则研究被引量:4
2016年
面对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挟制之下的有限空间,刑事证据规则的地方生产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成为我国刑事证据法制化运动中的特殊景象。作为对刑事证据立法社会需求的地方性回应,地方性刑事证据规则在客观上具有"释疑解惑""拾缺补漏""检验试错"的功能,有益于刑事证据法的信受奉行和制度创新。然而,地方表达的内在局限与外部制约也不可避免地导致刻意"创新"、过度"地方化"、僭越法律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宏观上搭建地方规则与刑事证据立法良性互动的空间和渠道,并在清理现有的地方性刑事证据规则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地方表达疏导机制,力求实现地方司法机关适时"造法",造出"良法",最终实现"良法""善治"。
闫召华
关键词:刑事证据规则合理规制
缺失与建构:认罪认罚中裁量不起诉决定的程序效力
2023年
检察主导背景下,认罪认罚案件的定罪量刑实质性前移至审查起诉阶段,导致被追诉人可能受到的恣意追诉的危险也随之提前。此阶段的检察裁量权以裁量不起诉为主要形式,承载着被追诉人在实体或程序层面的从宽诉讼利益,但其因程序效力的缺失而无法束缚检察主体,造成检察裁量权不受约束地扩张。要实现裁量不起诉决定程序效力的建构,应从重新审视刑事重复追诉危险的实质性标准、强化合意制度下纠纷解决价值、优化检察裁量决定的独立属性多方面着手,考虑规定裁量不起诉决定具有“类”既判力,以保障检察权力的合理主导,规制审前阶段可能存在的恣意追诉危险。
张靖雪
关键词:程序效力重复追诉人权保障
论陪审实质化改革的机制构建被引量:2
2016年
在陪审员只参与事实认定的制度改革下,保障陪审员在事实认定中发挥实质作用,无疑是改革的核心所在。陪审实质化改革,需结合我国国情,积极构建以保障陪审员庭前阅卷权和庭前会议参与权为核心的庭前机制;构建以保障陪审员实质参与案件审理为核心的庭审机制,包括完善事实认定中的问题列表机制和法官指示机制、庭审活动参与机制和评议机制。此外,还需构建相关配套机制,包括完善陪审员培训机制、增强控辩双方庭审对抗性和完善法庭调查规则等。
潘金贵蔡岱燐
关键词:陪审员
毒品犯罪中的情况证据运用研究
2022年
毒品犯罪案件中的情况证据是指司法人员根据某些已有事实或情况,基于常识或经验合理地推论出毒品犯罪待证事实的证据。与常见的间接证据形式有所不同,毒品犯罪案件中的情况证据有内部微相和外部环境两种表现形式,需要借助经验和逻辑法则进行识别、运用。可通过法定证据形式的转化、允许阻断推论以及综合审查规则实现情况证据在毒品犯罪中的规范运用。
熊用坪
关键词: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案件“零口供”证明问题研究
2022年
受毒品犯罪的交易特殊性及刑罚严厉性等因素的影响,毒品犯罪案件“零口供”的概率普遍高于其他刑事案件,案件办理面临着“拒不供述”降低侦查取证效率、“矢口否认”影响犯罪主观认定、“幽灵抗辩”增加案件证明难度等证明难题。破解毒品犯罪案件“零口供”证明难题可以采取“三向法”:在整体把握法面向,应完善使用刑事技术侦查措施、转变“偏重口供”的办案习惯以及建立并优化毒品专案组办案模式;在证据分析法面向,应细致地审查、分析在案相关证据,根据具体证据类型发掘案件侦办和证据体系构建的突破口;在证据推理法面向,应合理运用刑事推定规则以及严格把握间接证据定案规则,缓解司法证明的困难,增强“零口供”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潘金贵吴庆棒
关键词:毒品犯罪刑事推定
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威慑效果实证分析被引量:2
2014年
威慑潜在的非法取供行为是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重要功能之一,从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的情况来看,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威慑效果,但效果有限。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将会对未来的审讯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但随着侦查机关对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进一步了解,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威慑效果将会大打折扣。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及其保障措施的严格性、明确性和司法环境的优劣是影响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威慑效果发挥的两大重要因素,将来应进一步确立严厉的、明确的规则并优化刑事司法环境。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对其功能的发挥应保持合理的期待。
王彪
关键词:实证分析影响因素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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