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 作品数:28 被引量:26H指数:2
- 相关作者:吴真超更多>>
- 相关机构: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山东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文学哲学宗教更多>>
- 浅议法律分析的工作方法
- 2002年
- 工作方法,我们这里讲的是群众工作方法,它是完成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的方法和措施。没有正确的工作方法,不仅完不成工作任务,反而会影响到党的方针路线的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不能落到实处。我们党十分重视群众工作方法。
- 丛丽萍
- 关键词:法律分析民事法律关系群众工作方法阶级关系法律程序阶级斗争
- 大学生适应不良的成因分析被引量:5
- 2009年
- 大学生适应是该群体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热点,既有研究深入探讨了大学生适应的现状、适应不良的类型以及提高大学生适应能力的教育对策或模式。究其根源,社会宏观环境、学校微观环境的共时性变化,教育制度和人才评价标准、生活方式以及家庭教育环境和教养模式的历时性影响,最终造成当代大学生知识结构失衡和适应不良,并反映在个体自身的行为模式中。
- 赵婧婧张铭东
- 关键词:大学生
- 民事诉讼中审判阶段与执行阶段中财产保全的实务研究
- 2016年
- 民事诉讼法中保全一章中仅规定了诉讼中保全和诉前保全,而执行中的保全是规定在保全措施里的,这使得执行中的保全概念一直很模糊,而实践中一般的执行阶段的保全也都由诉讼中保全演变而来,因此两者的区别也变得淡化,但其在实践中的区别却对部分案件有着决定性的意义。笔者结合实际案例,对民事诉讼过程中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中财产保全进行研究,以期在实践中更好的解决问题。
- 韩秉林程昕
- 关键词:诉讼保全
- 民事审判程序审判人员深层次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研究被引量:1
- 2022年
- 民事审判程序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是检察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民事审判程序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重点从审判人员表面违法行为转移至深层次违法行为,有助于发挥该项制度应有的功效,实现其设立初衷。在对民事审判程序审判人员深层次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范围进行明确后,针对线索发现难、案件办理难等问题,归纳总结线索发现途径、监督路径及监督方式,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完善相关机制建设,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
- 郝燕
- 关键词:检察监督检察建议
- “微”亦足道
- 2003年
- 王海龙张蕾
- 刑事犯罪变化背景下的轻罪治理探析
- 2024年
-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犯罪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其中最明显的是轻微刑事犯罪率和轻刑率显著上升。轻罪不同于重罪,不是刑罚惩治的重点,应当有其适合的治理体系。探究新形势下轻罪治理的发展路径,是推进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如何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索,要立足办案实际,完善制度保障、提升治理效果,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 赵智鹏王宇杨彦鹏
- 关键词:宽严相济
- 也谈“礼尚往来”
- 2003年
- 王海龙张蕾
- 关键词:贪污贿赂罪工作作风
- 比例行政原则的经济分析研究被引量:10
- 2011年
- 如果仅仅囿于法学领域,比例行政原则中妥当、必要、最小侵害、法益衡量等抽象概念难以摆脱主观色彩。最大限度地使判断标准客观化成为比例行政原则准确适用的重要命题。经济分析法为比例行政原则带来一种数字化的理性视角,弥补该原则运行过程中缺少客观具体衡量标准的缺陷,提供更为理性清晰的推理方式,使其运行不再是单纯逻辑和文字的理论整合。成本收益分析、帕累托效应规则的引入,将使行政手段的类型选择、量度掌控和所涉法益衡量达致理性最优化。对法学中的"比例"进行经济分析,是一种探寻更理性把握比例行政原则的方法论上的尝试。随着学科交叉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以判例制度为核心的司法实践的积累,我国急需构建符合国情的践行比例行政原则的技术理论体系。
- 柳砚涛李栋
- 关键词:法益衡量方法论
- 论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检察权的配置与运行
- 2017年
- 我国现行的检察权与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的配置与运行的"两权混同",不仅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相背离,并且导致检察权行使中的行政化与地方化弊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从而确立了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相分离的司法权力体系改革方向。遵循司法规律,秉承法治精神,改革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检察权的配置与运行模式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行政事务管理能力的必由之路。
- 韩秉林于慧玲胡贵海
- 关键词:司法改革检察权
- 杀婴的行为特征及法医学鉴定被引量:2
- 2018年
- 杀婴行为具有隐蔽性,其实际发生率高于统计值,应当引起法医重视。杀婴过程具有共同的行为特征,凶手常为单身、低等教育、缺乏常规孕检、未婚先孕的女性。杀婴案件的法医学鉴定包括活产鉴别和死因鉴定。除经典的肺浮扬试验外,还可利用间质性肺气肿、CT影像学检验、脐带活产标志物的免疫组织化学检查等进行活产鉴别,牙新生线是高度腐败尸体活产鉴别的唯一方法。死因多为机械性窒息和致死性颅脑损伤,其中摇晃婴儿综合征是常见的虐待性颅脑损伤,表现为脑实质病变、硬脑膜下出血、视网膜出血,对可疑的摇晃婴儿综合征尸体进行解剖时,除了仔细检查颈髓外,还应排除病理性颞叶出血的可能。
- 丁杨鲁琴汪春果胡寅
- 关键词:法医病理学杀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