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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作品数:35 被引量:12H指数:2
相关作者:沈兴政刘冀湘王平徐玉平李红光更多>>
相关机构: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9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6篇政治法律
  • 5篇经济管理

主题

  • 9篇法律
  • 4篇未成年
  • 4篇未成年人
  • 3篇民法
  • 3篇民事
  • 2篇政府
  • 2篇人民法院
  • 2篇商标
  • 2篇侵权
  • 2篇侵权案
  • 2篇律师
  • 2篇构建和谐社会
  • 2篇和谐社会
  • 2篇合同
  • 2篇法律问题
  • 2篇犯罪
  • 1篇单车
  • 1篇单方
  • 1篇单方解除
  • 1篇单方解除劳动...

机构

  • 20篇天津四方君汇...
  • 1篇天津社会科学...
  • 1篇天津商业大学
  • 1篇天津师范大学
  • 1篇天津市律师协...

作者

  • 3篇刘冀湘
  • 1篇刘行星
  • 1篇韩志红
  • 1篇杨玉立
  • 1篇王米娜
  • 1篇张智宇
  • 1篇张晓丽
  • 1篇孟玲
  • 1篇李红光
  • 1篇李嵘
  • 1篇李丹
  • 1篇沈兴政
  • 1篇任国华
  • 1篇邱凯

传媒

  • 10篇天津律师
  • 3篇法制与经济
  • 1篇理论与现代化
  • 1篇环球市场信息...
  • 1篇市场论坛
  • 1篇天津人大
  • 1篇科技信息
  • 1篇工会博览(理...

年份

  • 2篇2020
  • 1篇2019
  • 2篇2018
  • 1篇2012
  • 1篇2010
  • 1篇2009
  • 1篇2008
  • 4篇2007
  • 7篇2006
35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浅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根本违约制度被引量:1
2006年
一、典型各国(法系)的根本违约制度 (一)英国普通法上的根本违约制度。根本违约起源于英国普通法,对根本违约的判断,最初是依据所违反的合同条款的类型而定。19世纪末开始。英国法院将合同条款依其重要程度分为条件和担保.条件作为合同中重要的、根本性的条款,违反了条件即构成了根本违约.受害人不仅可以诉请赔偿.而且有权解除合同;而担保作为合同中次要的附属性的条款,违反担保,受害人只能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解除合同。该种理论优越性在于确定性.但其存在操作上的障碍.而且另一个弊端是。只要一方违反了条件。即使对方并未因此遭受损害或损害极其轻微,对方也有权解除合同,这就常常成为对方当事人逃避对自己不利合同的手段。使得根本违约制度并未真正起到限制当事人轻易解除合同的作用。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英国法以违约后果为根据.对非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加以限制.其能否解除合同将取决于违约的性质及后果的严重程度。
张晓丽
关键词:合同条款违约损害赔偿货物
对一件技术合同纠纷重申案的回顾与总结
在一般情况下,重审案件大都由原审法院的相同审判庭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在我国目前的审判体制框架内,绝大多数重审案件的审判结果都不会与原审判决产生较大的冲突和偏差,这就决定了律师代理重审案件所面临的巨大困难和挑战。如何在重审...
刘冀湘
文献传递
浅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中的法律问题——分析新修订的规则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影响被引量:2
2020年
住建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1日生效,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下称EPC)建设作出系统性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同时,该办法的生效也对我国原有EPC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提出新的要求,具体体现在:资质管理、工程承包、联合体、价格形式等方面。文章从该办法的规定出发,对该办法生效后可能给行业产生的影响予以分析。
焦汝斌
关键词:EPC资质条件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多元化引发的思考
2007年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颁布实施,具有商标纠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成为驰名商标的认定主体之一。由此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依法行使驰名商标认定权的主体,由原来的国家商标行政主管部门单一认定制转为多元化审查。在当前的形势下.
刘冀湘王秋惠
关键词:驰名商标认定《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主管部门商标纠纷法律体系
从抢劫罪到寻衅滋事罪一起成功的刑事辩护案
2006年
16岁的杨某以抢劫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最低也要处以三年有期徒刑: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则法定刑最低可以处以管制、拘役.还有条件争取缓刑。
孟玲
关键词: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刑事辩护法定刑追究缓刑
未成年人专职公益律师能力建设培训有感
2006年
2006年3月.全国律协未保委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决定.在全国24个省级律协未保委范围内,配备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公益律师。通过申请首批获得批准的有天津.福建、安徽。湖南和陕西等五个省市,为了更好地帮助和推动这些省市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2006年5月在北京举办了针对专职公益律师的能力建设培训。我有幸成为天津市未成年人专职公益律师并参加了这次培训。
孟德婧
关键词:未成年人保护律师公益专职法律援助
共享经济中的特殊法律问题探析——以共享单车运行为例被引量:1
2018年
共享经济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出现的,对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结构方面的变革正发挥着引导性的作用。尤其近来大规模兴起的共享单车,给人们的出行方式带来了极大的变化。但是共享单车在发展过程中却存在着诸如共享单车公司与用户双方之间合同生效时间不明确,侵权案件中责任承担原则以及赔偿机制不健全,对于故意毁坏、侵占共享单车等行为的行政、刑事处罚难以根本解决问题等法律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可以从共享单车公司进一步完善协议,在试行《指导意见》中完善对侵权责任承担机制的规定,进一步对违法犯罪行为严厉处罚同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等路径着手,以期更好的促进共享单车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陈毛过江岚
关键词:共享经济法律问题
浅谈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010年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条件成就,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透彻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则,确保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后,用人单位还需履行出具书面证明、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义务。
杨玉立
关键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合法性后合同义务
论不当得利之“受益无法律根据”的举证责任分配
2019年
对于不当得利案件中受益人"受益无法律根据"的举证责任分配,应当区分给付型不当得利与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如果不加区别地适用统一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极易造成裁判逻辑不周圆,损害实质正义。文章认为给付型不当得利案件中,应由受损人证明受益人受有利益无法律根据;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案件中,应由受益人证明其受有利益有法律根据。
肖敏
关键词:不当得利举证
未成年人校园伤害案的校方责任认定
2012年
未成年人校园伤害案件是指未成年人在校园学习、生活过程中致人伤害或者受到伤害而产生的以民事责任为主的法律责任案件。不同于一般的侵权案件,在未成年人校园伤害案件中,校方责任的认定不宜过松,但也不宜过严。如何正确地界定未成年人校园伤害案件中的校方责任值得讨论研究。
李嵘李丹
关键词:校园伤害案件未成年人校方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侵权案件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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