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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

作品数:89 被引量:85H指数:5
相关作者:裴大明郭建君张国军李增强石福新更多>>
相关机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法官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交通运输工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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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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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篇2004
  • 1篇2003
89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货运代理人收据的法律性质以及与提单的异同被引量:5
2006年
结合有关案例,讨论货运代理人收据的法律性质及与提单的异同,认为货运代理人收据既不是物权凭证,也不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并提醒货物卖方应充分注意FCR运输方式的风险。
李增强
关键词:提单法律性质物权凭证
“鲁烟捕6032”渔船与“阿林”轮碰撞案
1991年
原告:山东省烟台市远洋渔业开发公司被告:塞浦路斯兰苍鹭航运有限公司1991年2月7日原告山东省烟台市远洋渔业开发公司所有的“鲁烟捕6032”渔船与其“对船”“鲁烟捕6031”渔船(以下简称“6032轮和“6031轮”)于黄海东部海域(98渔区6小区)
吴立群
关键词:远洋渔业天津新港机动船拖网捕鱼
破解提单承运人识别难题被引量:1
2015年
在存在层层租约的情况下,破解识别承运人难题的关键,是判定船长是基于谁的指示自行或委托代理人签发提单。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中最重要的物权凭证之一,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经常因提单格式简化及对承运人的记载不明,使提单项下对承运人的识别成为难点。以下案例通过对层层租约情况的梳理,提出了识别提单承运人的核心标准。
杨玲
关键词:物权凭证船舶所有人货物损失期租目的港
原告河北龙大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香港德讯货代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2006年
李增强
关键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被告
试析船员配员相关关系的法律规制
2012年
目前我国的船员配员已居世界首位,但船员、船员公司、船公司三者之间所产生的劳动法律纠纷日趋严重,且在海事管理工作中,船舶配员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现行船舶配员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从劳动与资本的博弈、权利与效率平衡的视角,提出完善船舶配员相关法律制度的可行建议。
郑长伟安文杰
关键词:船员劳务派遣劳动关系
类案检索的规范模式——知识实践导入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
选取类案检索作为研习课题,主要基于三点因由:其一,作为统一裁判尺度的举措和实现法律人工智能的支点,法院系统的类案检索方兴未艾,需要更为务实的经验总结和实践指引;其二,法官作为知识个体的社会存在,其类案检索是知识汇集、知识...
裴大明李丹蕊
文献传递
执行权的性质及其配置被引量:1
2010年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工作的效果,是树立司法权威、落实司法为民、实现司法和谐的重要环节。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执行难问题仍然是当今我国司法领域中突出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执行改革势在必行,而理论和实务界都在积极地探索破解这一难题的科学方法。笔者以为,要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权力的性质认定与执行机构设置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吕胜利
关键词:执行权力法院工作司法权威司法为民
论货运代理人从事的契约承运业务
2008年
货运代理人可以作为契约承运人赚取运费差价利润,包括杂货和散货的租船运输中的租进和转租船舶,以及在集装箱运输中转卖箱位服务的无船承运人。因为代理业务和契约承运业务经常交叉重叠操作,使得在司法实践中辨别二者产生困难。文章从货运代理人向契约承运人发展和区分的角度进行了初步探讨。
石福新
关键词:货运代理人司法判定
探索中国法官培训之路——“法律教学与法官培训教学方式、方法比较研究”研讨会之思考
2000年
邹宗翠
关键词:法官司法教育教学方法
论海运委托合同之受托人交付单据义务的法律属性及后果
2008年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货运代理人垫付运费的情况下,货运代理人(受托人)可能面临着无法从委托人(转委托人)处收回运费的风险,为了降低这种风险,货运代理人经常采取扣留全部或部分单据(本票业务或前票业务的)的做法,催促委托人(转委托人)向货运代理人支付其已垫付的海运费。笔者认为,在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货运代理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保留单据;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货运代理人交付单据的义务不构成一项独立的给付义务,是货运代理合同主给付义务的内在要求,是包含在主给付义务中的,货运代理人不能以委托人未支付代理费用或垫付费用为由不履行向委托人交付单据的义务,否则应承担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
杨玲
关键词: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法律属性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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