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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人民检察院

作品数:137 被引量:27H指数:3
相关作者:李娜张万青尚洪剑郭晓颖谢文凯更多>>
相关机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静海县人民检察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医药卫生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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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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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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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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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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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8篇2015
  • 12篇2014
  • 5篇2013
  • 7篇2012
  • 6篇2011
  • 14篇2010
  • 20篇2009
  • 11篇2008
  • 9篇2007
  • 16篇2006
  • 1篇2005
  • 1篇2003
13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继承性共犯
2014年
继承性共犯,是指在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犯罪的手段行为或者结合犯的前一犯罪之后,以共同的犯罪故意单独或者帮助先行为人实施犯罪的目的行为或者结合犯的后一犯罪的犯罪人。继承性共犯只存在于两种犯罪形态中:一是由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结合而成的犯罪。二是结合犯。对继承I洼共犯应确定与被继承性共犯同样的罪名。
王晶晶
关键词:犯罪共同犯罪
不批准逮捕双向说理工作机制的构建
2014年
刑诉法规定,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可以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应当说明理由。但刑诉法对不捕说理的方式、程序等都无具体规定。实践操作中,不捕说理也存在着重视不够、说理笼统等问题。构建不捕双向说理机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不捕说理程序,提高当事人对不捕的认同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尝试。
赵伟
关键词:不批准逮捕刑诉法
谢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2006年
犯罪嫌疑人谢某,男,37岁,某县下岗工人。谢某贷款购车从事运输,.因到期未还贷,保险公司依合同(此笔贷款由保险公司承保)准备查扣车辆。谢某指使司机李某(男,31岁)及跟车人曹某(男,27岁)驾车逃跑。保险公司人员为能得到交警的协助拦截车辆,谎称车上的人是抢劫犯。公安接报后迅速组织大量警力追赶拦截该车。谢某为逃避保险公司追债,在明知公安机关设卡拦截、示意大货车停车接受检查的情况下,仍授意李某、曹某驾车逃跑。后又亲自驾驶捷达轿车接应二人继续逃跑,并逆向行驶闯卡,造成公安执勤民警受伤(轻微伤)。谢某在逃跑过程中因驾车高速行驶,又造成后面追赶的警车与对行的其他车辆相撞,两名执行追赶任务的公安协勤人员当场死亡。
付延印
关键词:公安机关贷款购车犯罪嫌疑人下岗工人捷达轿车
情系检察事业的人民监督员杨子贵
2006年
杨子贵同志是蓟县供销合作社工会主席,也是蓟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人民监督员,他一向关心、热爱、支持检察工作,为检察事业倾注了很多心血,对检察事业的痴迷甚至胜似检察干警。
麻立志
关键词:人民监督员检察事业供销合作社工会主席检察工作检察干警
“民转刑案件”的特点及对策
2006年
所谓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指的是社会生活中的民事矛盾纠纷,由于得不到及时化解,社会干预机制不健全,很多当事人采取了极端的自我了断的方式,导致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犯罪案件。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日渐增多,在社会生活中引发的民事纠纷也日益增多,“民转刑”刑事案件也呈高发态势,成为陶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安定因索。因此,认真研究“民转刑”案件的发案规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治理“民转刑”案件的长效机制,对于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社会利益关系民事纠纷刑事犯罪案件干预机制社会进程
浅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部分的检察监督
2010年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民事部分该如何进行检察监督,这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还需要探讨。
谷卓艺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检察监督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司法实践
略谈赃物价格鉴定的审查与监督
2007年
赃物价格鉴定是物价部门接受公安司法部门的委托,对赃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其案发时市场价格的活动。赃物价格鉴定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证据,特别是在侵犯财产案件中,赃物价格的高低往往是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根据。检察实践中,对赃物价格鉴定的审查与监督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付延印
关键词:价格鉴定赃物审查司法部门市场价格刑事诉讼
改革省级以下检察机关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的几点思考被引量:1
2015年
笔者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对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省级以下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垂直管理,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地位,突出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力度,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等建议,提升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张万青王森
关键词:检察机关纪检监察
浅谈案件线索的“换人查处”
2006年
案件线索的枯竭是当前制约反贪查案工作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且绝大多数检察院都有类似的情况,面对这个老大难的问题,反贪部门一般会把力量下在如何拓展案件线索的来源上,而忽略了如何有效地利用我们手中已有的案件线索来深挖犯罪。实践中我们应该在大力拓展新案源的同时,对原有线索再翻陈年旧账,采取更换侦查人员重新查处的方法。充分挖掘现有线索的潜力,把旧线索的潜力挤净挖透,力争使每件有价值的线索都能成案。换人查处一方面可以防止发生干警徇私枉法、压案不查的现象,另一方面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往往会导致不同的结果,能够发挥多人的智慧,集思广益,拓展思路,最大限度地提高每一个线索的开发利用价值。为此,笔者拟就结合实践谈谈案件线索换人查处中的一些问题。
王国东
关键词:查处反贪部门查案工作徇私枉法集思广益
注重教育实效 狠抓培训“三性”干警队伍素质全面上水平
2014年
近年来,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整体情况,从教育培训规划管理入手,健全完善各项机制,进一步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注重增强培训实效,多层次多角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李娜
关键词:教育实效干警教育培训方式教育培训工作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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